带刺的芬芳
“辩以明道,论以正言。”辩论之声在时空长河中响起,从永久以前流向永久以后。
生命不息,辩论不止。而辩论的基本要素,便是事实与逻辑,一言概之,即为理性。理性是智慧的光辉,在世界的穹顶之上闪耀,强大的理性思维往往也会给予人们信服他人的能力,使你在辩论之中脱颖而出。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我们炎黄子孙所引以为傲的思维似乎失去了原本的色彩,辩论似乎也脱开了理性的束缚,飞向天际。“中国式辩论”更加地注重于感性,也即所谓的姿态与声势。这样一来,辩论确实逐渐向着“争吵”靠拢,这种以情感化的方式取胜也的确有悖于辩论的根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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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虽说辩论之根本是理性思维,但是完全丧失了感性色彩的辩论,就一定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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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庄子与惠子曾游于水畔,庄子以为鱼乐,惠子便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来反驳他。而庄子亦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反唇相讥。庄子与惠子的智慧毋庸置疑,但在他们的辩论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似乎也运用了所谓的“讽刺与反问”,而非从理性至上的角度去回答对方的问题。于是,后世人中诞生了一种声音:“庄子与惠子之辩为诡辩。”
但是拥有如此大智慧的先代贤人,又怎会犯这样的低等错误呢?显然,后世之人对于他们的“辩”,理解得有所偏颇了。如今的人们总是喊着理性至上的口号,却忘却了纯粹理性的辩论便如同一支冷烟火,寂冷而肃穆,不带一丝人情味。而带有适当感性色彩的辩论,却能飘开千里芬芳,使人在思维的碰撞中获得智慧与幽默,更显别开生面之趣味。这,可谓是一种辩论的艺术。由此可见,感性色彩的辅助未必不能更好地彰显你的理性思维,正如庄子与惠子,将感性作为工具,理性作为基底,留下了多少名传千古的篇章。
辩论,其实不在于对错,因为许多时候的辩论根本便没有客观真理为你评判对错。这也便如庄子在《齐物论》中所提到的“此”与“彼”的关系,更在于一种碰撞,使对手信服而非分出对错。不然,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又有何德何能横行一时?于我们而言,没有争吵,没有辩驳,只有利用感性色彩与理性思维的有机结合,去使人信服。这样的辩论,才不会像一块万载寒冰,而像一朵傲视群芳的玫瑰,带着刺,却传着千里芬芳。
这么看来,所谓的“纯粹理性”未必便是最好。但如今中国式辩论的情感化问题太过于严重,却又是走了另一个“纯粹感性”的极端,这比“纯粹理性”更为严重,因为它完全颠覆了辩论的意义,偏离论点,走向深渊。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便需要使“中国式辩论”中的感性色彩与理性思维之比例调配恰当,理性作底,感性为辅,自能辩出一番大千世界。
辩之所明,未必为“道”。论之所言,未必为“正”。对错不过是客观存在,而感性与理性结合而成的带刺的芬芳,却能使你的辩论散发出别样的生机,万古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