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志所愿
转眼一年到头,又到了回家的时候。在春运这场人类世界最大的迁徙之中,我们是多么地渺小。总有人身心疲惫、默默无闻,用微薄之力燃起星星之火,照亮身边的人,可以燎原之势。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人,在我们眼前,这样的人,也许就是你我。我们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小卒,只因为恪守之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曾经,我问过许多人,为什么做志愿?他们的理由不尽相同,有的为了索要报酬,有的为了增涨工时,有的为了获得名誉,有的为了能上电视,还有的只是单纯的服从规定……总是各样的回复。他们讲的也确是实言,似乎志愿这件事,都是要有些目的的,而助人为乐则成了这一切的一件附属品。如此,因为有志,所以才愿,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先姑且不谈,因为人的价值判断总是多样的,只有摆事实,讲道理,理性分析,才是我们所探求的最核心的真理。鲁迅说:“有一份热,就要发一分光。”不少人将之作为做志愿者的非私利理由,不错的,这就是欲求的力量。我们常不认为“欲求”作为一个褒义词存在,其实不然,让我们尝试着回想,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有何时会把欲求舍到一边呢?我们追求的仁义大道,我们渴望的智慧降临,我们算计的金钱利诱,我们服从的条例法规……想想吧,其实都逃不出“欲求”二字。这个词深的很喽!
有人因为金钱而参与志愿,这有错吗?这个问题,我问过百人,却几乎是一致的答案——志愿本义务,不当有所求——我的确怀疑,在这一点上,大多数人都没有说实话。试问,在你做完志愿活动之后,有人愿意给你报酬,几人会回绝?几人会心甘舍弃?在别人面前义正言辞,背后就是畏缩君子,何不光明正大?何不磊磊落落?因志愿劳动而获得报酬,因获得报酬而志愿劳动,这是一个无因果的循环,并不应当受人指责。既然选择了付出劳动,既然选择了获得报酬,就更应当不辜负金钱的唆使,不辜负自己的付出。经济学上对于这一问题早有解释,我们将它认定为“补偿性效率工资”的一种,通过予以对不同工种及服务时间的志愿者的补贴,来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项目中来,发出一种补贴性质的激励,引导志愿活动的正外部性向更大的市场需求发展。中国有句老话“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用在这里不甚贴切,却又别有韵味不是吗?在当下中国,我们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志愿体系、信用体系与道德回报机制,尽管不少人予以反对,但长远来看,这是未来中国整体志愿体系架构的必要组份,更能够推动志愿团体从数量上、范围上、质量上的整体发展。
有人因为要求而参与志愿,这有错吗?这一部分的人中有的认为志愿于自己实际并不相关,反而就是在浪费时间,自然就免去了自己肩上的责任,这实在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他们不会忍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不会忍受“世界上本没有路”,不会忍受“教条约束”,实在是极有个性之人!我不敢轻易地抨击,这群人正奔驰在红线的边缘,稍有不慎便是要“落马”的。要求这种东西,本无好坏,它是因时间地点而转移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守规矩方能打胜仗;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责任,润百姓方能载国兴。如果一味地强调个人,强调外在,而忽视自身承担的使命,工作也罢,志愿也罢,怕是都做不好的。
我们常说自己被要求约束,被条例管制,受权威压迫。这岂不是大错特错吗?过马路因为怕被车撞,所以要遵守信号灯;乘飞机因为怕颠簸,所以要带好安全带;做决策因为怕失误,所以要多方来讨论;奥运会因为怕不公,所以要禁止兴奋剂……在我们的社会之中,从上到下,从前往后,无论是“市农工商学报警军”哪一个不是在要求之内,为要求而要求,前者正是我们自己提出,后者亦是我们自己提出。从此而失彼,未免有失公允。因此,对于志愿,自愿也好,要求也好,要求亦是自愿,自愿亦是要求,难道能将之割裂吗?两者之中的责任与义务,本心唯一,还有何狡辩?
有人因为信仰而参与志愿,这有错吗?不用说,大家的回答必然是一致的,信仰的光圈,有谁不愿将之顶在脑袋上呢?是的,这是一顶多空的帽子呀。如果你看懂了我前面说的,那么到这里,我们可以再进一步。你有没有想过,对利益或是要求的笃定达到一定程度,就成为了信仰。再说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这是其对当时的全党、全军、政府及社会各界提出的,这是一条崇高的理想化的要求,到今天,习近平同志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无不将“为人民服务”的信条落到实处。近70年的努力奋斗,曾经的要求,成为当今的信仰,成为为官做人的道德准则。信仰实质上并不崇高,你在实践中检验它、发展它,他就是一个单纯的要求,你在精神上服从它、信任它,他就成为了一种崇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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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为人民服务”是不是一种志愿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所以就会发现,当要求被实践,就变得刻骨铭心。欧也妮·葛朗台算是巴尔扎克笔下最典型的“志愿者”——慈善家,她尽管被别人称作“吝啬鬼”“老姑娘”,到她终生能受人敬仰,她并没有要求自己去捐献家产,此刻她对索寞城所做的一切,来自于她那一股精神上的力量——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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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难以想象信仰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这对于一个真正的志愿者来说,真的比生命更重要。讲这样一个故事吧:林涛是北京站志愿项目的志愿者和领队,一个月前,他才刚刚完成了对全心的化疗,身体顾不得恢复,1月30日便投入了春运的志愿大潮,他从不向别人提起,却因为春运的忙碌而时常忘记吃药。我记得我问他:“您为什么这么拼?”他只是轻描淡写,告诉我“这就是志愿者的工作和责任。”当一个人将他所做的志愿当做是事业,为此可以舍下身体,这样的精神何其震撼!
就是像林涛这样的一群人,你看到的,是他们马不停蹄地奔走,或站岗,或巡视,对讲机里传来着指令,去哪里看一下……你看不到的,是他们心理和身体上承受的压力,有的人身心乏累了,他还在;有的人忍冻受骂了,他还在;有的人默默流泪了,他还在;有的人病痛缠身了,他还在……春运是归家的伊始,我们是铁路的份子。这就是北京站春运志愿者们内心的独白,这就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写到这儿,按道理说这篇文章该到了总结的部分,不过我还不想那么的仓促结尾。细心地读者会发觉,本文的作者对金钱、要求、信仰并没有取舍,而秉持了同样支持的态度。读者一定以为我精神错乱,或是胡说八道,文章没有主旨,打算不必再读。这三者恰恰合规了我们的“欲求”,我们知行于事,不过是在满足自身的欲求,而这欲求恰又是“志”。这个“志”具体是些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说因为有志,所以才愿,不过是这个道理。
无论是金钱利诱,还是教条要求,亦或是崇高信仰,三者之论本无结局,不过是,走向共同的结果——完成志愿——从而造福于身边的人,燎起一片温情火海。至于自己是一颗什么样子的火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点燃了火光,做到了自我,无悔于“欲求”,不畏于“己志”!
到如今,开始有人问我为什么做志愿?我笑笑不答,他便要追问。“这还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