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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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有一句话说:“名节重泰山,利益轻鸿毛。”可按现今社会的情况来看:“利益重泰山!”谁会去在乎名节呢?
这件事要举例子的话不一定从社会上的大局下手,我们身边处处皆有。但往往都会被忽视,因为这类事实在是太平常了。就拿我们开校运会的时候发生在班上的一件事来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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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A是他们班的全能选手,只要是他参加的项目没有什么不能获奖的。老师恨不得让他揽下所有的项目。可是学校规定每个参赛的运动员最多只能报两个项目。A同学在运动会上有三个强项:短跑、跳高和垒球。他的跳高是铁定要上的,都是破校纪录的人!短跑他当然是全年级第一了,不能不上!可他已经报了跳高和100米。但垒球班上除了他以外就找不到第二个好的了,他报了这两个项目,垒球不就参加不成了吗?可不用急,老师有“高招”:他们班的B同学只报了一个项目,就等于在他那有一个名额。老师就让B同学报上垒球A同学以他的名义去参加比赛。先不管行为是否正确,反正这样做有一个好处:能让班上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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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反对这样的做法,为什么不能让A同学以他的名义参赛呢?他的辛苦得到的奖终究是以B同学的名义,这样难道不委屈吗?我知道:对他来说个人的利益并不算什么,只要能为集体奉献……这样也太“无私”了吧,我都有点钦佩他了!B同学当然也不是什么“坑奖贼”,这一切都是由老师操控着,为的就是一张金光闪闪的奖状。
看来老师真是把A同学当成获奖的工具了,只要是他们班获奖,利不利用无所谓。这样是不是太自私了?运动会本来就是集体的,不是一个人或两个人的。难道奖状真的那么重吗更要吗?它只不过是同学们团结的成绩罢了,运动会想取得好成绩这并没有错,但是这样取得的成绩好吗?请三思,体育比赛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是奖状和利益,那干脆就不要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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