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需要报酬吗
近日,四川成都一所高校的学生爆料,在学校保卫处认领自己丢失的苹果手机,却被要求缴费十元才能领走。这又在网上掀起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波澜。有的人对设立失物招领费这一行为表示不理解,认为物品在学校丢失,学校就有义务将丢失物品还给学生。而我恰好对此持相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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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学校是学生们学习生活的地方,学校的职责在于教学生学习,做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法律上并未规定学校有义务归还学生丢失物品,也就是说,学校并无“拾金不昧”这一义务。其次,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是将费用奖励给捡到物品的人,其目的是为鼓励学校里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而并非学校私吞。再者,捡到物品的人能够将物品归还,而不是据为己有,是拾金者本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难道不该对其嘉奖吗?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如此高的道德意识,别人将物品归还是源于他本身的道德修养,我们应鼓励这一行为,但不能将这一标准强加于所有人身上,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校方设立“失物招领费”,一方面是为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另一方面,也是为嘉奖拾金不昧者。我认为学校的做法是有其合理之处的。
但是,拾金不昧者本身并不期望得到报酬,因为如果想要得到报酬,大可直接将苹果手机据为己有,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出于为丢失者的心情和经济着想。可不希望得到报酬不代表不应该得到报酬。报酬,只是对他们的嘉奖,因为他们并没有义务去帮你做这些事情,但他们做了,难道丢失者们就不应该去感谢他们吗?而且报酬并不一定要用金钱来给予别人,可以是真挚的感谢,又或是交一个真心的朋友。从这点来看,“失物招领费”这一制度也并不太完善。
总体上来说,校方这一做法还是很好的,只是欠缺一些“人情味”。在我看来,拾金不昧,并不是需要报酬,而是应当得到报酬。失主找回自己的物品却连口头上的感谢也不说,只会令人怀疑你的素质,也令人感到心寒。长此以往,我们的社会将是怎样的社会?
拾金不昧,并不是义务,它需要好的方式来鼓励。而报酬,也并不只是金钱,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