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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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麦迪的优雅华丽,麦迪是篮球场上的舞者,舞步翩翩;有人喜欢乔丹的王道气质,乔丹是篮球场上的尊者,威慑四方;有人喜欢奥尼尔的霸道和大块头,奥尼尔是球场上的大力士,强悍无比;而我,却喜欢雷吉。米勒的三分,米勒是篮球场上的刺客,一刀见血。
每一个优秀篮球运动员都有一个传奇的故事,米勒的传奇源于他五岁前还是一个靠拐杖行走的小孩,当他在球场退役时,他的得分是nba的13位,米勒创造了奇迹。
我喜欢米勒的三分出手,姿势不比麦迪华丽,也比不上阿伦的标准,但是他为我们上演了无数场“米勒时刻”的伟大比赛。面对尼克斯队的8。9秒8分,还是最后一节三分球5投5中的25分,都让我无数次热血沸腾。看他的出手,犹如看见一道夺目的闪电划过天空,然后是雷霆般的热烈掌声;仿佛看见一道飘逸的彩虹穿越风雨,然后是仰望天空的叹为观止;宛若看见一个百发百中的射手,在两军对垒时屡屡射杀对手的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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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米勒和乔丹结怨,在众目睽睽下,乔丹的一记耳光让米勒很没面子,每次米勒做客风城(芝加哥),米勒总是用一记记精准的三分还报乔丹,这是两个人的战斗,是一个强者和皇帝之间的战斗,仿佛普罗米修斯和宙斯的决斗,他们在比赛中打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最后,在1997年的东部决赛,比赛最后0。7秒。米勒推开乔丹,然后三分线外,米勒高高跃起,犹如后羿射日,一箭穿心,也还了乔丹一记耳光之仇。两个同时代的篮球领军人物,用斗争建立起90年代nba的两座丰碑,如果说乔丹是群雄并起时摘得桂冠的尊贵帝王,那么米勒就是桀骜不驯的隐居将相。
我喜欢篮球,喜欢篮球没道理,但有很多理由。自己也是一个喜欢投三分的业余爱好者,喜欢打比赛时绝杀的感觉,更喜欢篮球场上和我的好兄弟一起奔跑,我们不仅仅在篮球场上不停奔跑,我们还在风雨人生中极力奔跑。虽然自己不是一个优秀的球员,手感不好,天赋不佳,身体瘦削,技术单一,但是喜欢有篮球陪伴的日子。喜欢篮球诠释的精神——米勒的坚忍不拔,米勒的忠诚,米勒的眼泪,米勒瘦弱身躯蕴藏的无限激情都深深印在我脑海中。
喜欢看米勒的视频,也缅怀着“无兄弟,不篮球”的岁月。而今却不能去远行,只有球场上不停在球场上奔跑,像阿甘一样,跑动在年轻岁月里,穿过幽暗的岁月,会感到彷徨,但是终有一天,我会看见自己像米勒一样活着,创造生命中许多“米勒时刻”,赢得掌声和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