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面貌
一写家乡,人们住往把她写得如何如何美,有人还认为只有这样才算热爱家乡。其实未必,本文作者就没有这样写,反而写了家乡的愚昧和落后。这样写就是不热爱家乡吗? 俗话说:“孩儿不嫌母丑。”作者生活的家乡是贫穷落后的山村,但她从小在那里生活,对那里的土地和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她爱自己的家乡,但她爱的不是贫穷和落后,而是与家乡的人民同命运共呼吸,立志改变家乡的面貌。
她“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欲望”,回到学校去念书,但“决不是以此作为远走肩飞的阶梯”,而是“为了磨练自己的翅膀,贮蓄搏击的力量,将来还要飞回家乡去,让我的家乡和整个中华一同崛起”,把改变家乡和中华的落后面貌作为己任,表现了对家乡、对祖国更深切的爱。 文章摆脱了写家乡,写祖国就一定要赞美一通的老套子,使人感到新鲜,也使人感到真实。不足的是在内容上写想的居多,写做的嫌少。
用了三个“我不会忘记”写家乡的愚昧和落后,两个“我想到”写落后的原因,但休学时怎样和荒山坡地打交道:怎样和家人乡亲共同生活?复学时又是怎样学习的?这些对表达中心很有力的内容都没有具体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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