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鸡
“喔喔喔!”谁呀?吵死了,谁被谁打的“嗷嗷”直叫呀?讨厌,没有什么理由,就是讨厌,闹钟都还没叫呢!我睁开眼,正想看,“喔喔喔!”那东西又叫了,哦原来是大公鸡呀,这两位高音男真该和我家的噪音王PK一下,不知会发出怎样的交响乐。
我讨厌公鸡,早上,它起得比母鸡早,睡得比狗晚,晚上的那一叫,就像铜锣在耳边敲,心跳到了喉咙头,因为主人怕遭了黄鼠狼,那样的话,可就要再请几位高音专业演员,那可要再花钱了。早晨的叫声就像古钟在耳边敲,方远百里外都能听见,死响死响的,连没戴助听器的聋子似乎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跟讨厌更恶心的就是它的人品素质,它不像母鸭一样随地生蛋,脑子有病,而是随地拉屎,肠子有病,我建议它去洗肠科做一次洗肠手术,免得遭人恶骂,而且那东西一粒一粒的,十分恶心。
不过现在我改变了主意,因为我盯上了它那肥美的肉,并打起了杀鸡灭肉的坏主意,它的肉香甜可口,特别是烧汤美味绝佳。
我还喜欢它那古怪的性格。它有时候十分粗暴,会与另一只公鸡来场致命大绝杀 ,总会弄得鸡圈鸡毛乱飞,灰尘滚滚;它有时十分斯文,比绅士还要绅士,简直是一个公鸡雕塑,一动不动;它总是高傲地抬头挺胸,在母鸡面前显示威风。
后来我发现,公鸡不仅是高音王子,而且还是公鸡“麦克杰克逊逊”,它的太空步十分厉害,地总是留下印痕;它的机器舞正是帅呆了,许多母鸡都为它拍手叫好,吃饭时它差不多是发了舞疯,不停跳,几次把饭盆弄翻。
这就是高音王子与跳舞王者的合体——大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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