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我读到了一本有趣的书,它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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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是一个小男孩,他非常调皮,不喜欢上学读书,经常做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等等。有一天,他在家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然后,尼尔斯在家中的雄鹅莫顿的带领下,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飞到了天空。于是,他跟随着大雁开始了漫长的旅程。在旅行中,他们碰上了狡猾的狐狸密斯尔,好心的领头雁阿卡、傲慢的小鹰高歌等等。尼尔斯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非常勇敢,也非常乐观,他还从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优点。后来,尼尔斯回到家乡,又恢复了原来的个子,成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我很羡慕尼尔斯可以到很多地方去旅行,但是,我开始不喜欢尼尔斯。因为我觉得他非常淘气也没有爱心,后来,看到他越来越勇敢越来越懂事,我特别高兴。特别是看到他面对困难一点也不害怕,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像他学习,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害怕,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在书中,小精灵为了考验尼尔斯,让他杀了自己的朋友,就可以把他变回原来的样子。尼尔斯虽然非常想变成原来的样子回到自己的家,但是他还是没有伤害自己的朋友。我看到这里,觉得每个人都要向他学习,要真诚地对待别人。我有很多好朋友,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以后我要多为好朋友着想,这样才会有很多的朋友。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也喜欢尼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