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游记》有感
读了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受益匪浅。小说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的本领大得很,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便是十万八千里,善使一支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威力无穷的金箍棒,尤其令人羡慕的是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别妖魔鬼怪,易如反掌。
在小说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里,孙悟空火眼金睛的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为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白骨精千方百计接近并迷惑唐僧:第一次变作“月貌花容的女儿”,径奔唐僧;第二次变作年满八旬的“老妇人”,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第三次变作一个白发苍髯的“老公公”,路都走不动了还念经。三般变化,加上花言巧语,哄得唐僧善恶不分赏罚不明,那猪八戒更是神魂颠倒丑态百出,却难瞒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终于“棍起处,打倒妖魔”,“断了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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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观察事物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而不要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我们要想拥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也必须在现实生活这座大熔炉里磨炼自己,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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