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生活需要挑战
个人觉得生活需要挑战。当一个人独自沉浸在自己的生活了,会腻烦,然后,就靠另一种方式来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气。一个人要懂得维护自己良好的心态和高昂的激情,所以,我选择离开平淡生活。
已经对现在的一切感到俗不可耐,平凡的人,平凡的思维方式,和一些平凡的生活步调。没有像那些无知者一样作出更俗不可耐的事情,然后内心有时候觉得会失落。是才华不得实现?还是此时此刻我们的喜好没有真正进入生活?总之,我是一个不耐烦平淡的人。孤独会促使我思考,而平淡却会杀死活跃的细胞。
当我看到律师在国家政权制度面前那么无力和苍白,我知道,这个社会总是那么令人失望。通过物质来满足不平衡的内心是我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现在,我要出去了,不呆在学校,我是否可以直面那些问题呢?
当我发起和整个社会的对抗,我有同行者吗?我要向现在的国家法制现状发起挑战,因为,律师权利和作为行政相对方的个人往往在整个国家行政和司法制度下相当苍白无力,他们无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各种组织我觉得命运要好些,如果是非事业性政治,赢利性组织,就算获得行政性的国家侵害,不会伤及人身和财产,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也没有像个人那么深刻。
在学哲学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个人的单一性问题。在古代社会是奴隶的,或者是封建的社会,人与人是相互利用,或者相互需要的,既有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使得人们相濡以沫,互相制约和帮助。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化大分工把人们分离开来,谁也不必绝对地需要谁,永恒的,只有个人的利益。所谓家庭,血亲,有时候也显得苍白。达到深刻文明的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发达和相互制衡的权利分割,以及客观上被制度将命运系于一起的人们慢慢走到一起。势力均衡导致了人与人的关系似乎复苏,但也永远回不到从前的单纯。个人还是以个人独自存在于社会,这一点,一旦经时代改变,就回不了了。
我们国家还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先期阶段,制度发展原本就不成功,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留在令人懊丧的道德低靡,或者说沦丧期。这个社会,你怎可要求另一人为你付出生命,甚或是一点财产上的牺牲?人们都斤斤计较,生怕丁点的利益被伤害。于是,个人被完全独立于社会,最多以家庭为单位,独自面对社会,以及国家的压力。假如我们的社会的混乱的,而国家制度又不科学,民主,那么,个人和家庭的权利如何保障?难道让不规则的社会势力和国家权力来肆意侵害?当然不是,我们个人得有保护自己的力量,与社会力量和国家权力相制衡的东西。现在我们没有,于是,我们不就是要发展吗?现在就是。
根据国家法律,有些行为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但并不是违法就是不对,犯罪,就一定违背人类良知和崇高道德。我们永远要清楚,法律并不高尚,它是由人制定出来的,代表了一些人的利益,——虽然它的约束力及于这个国家的每个公民。于是,好多法律其实是保护了相当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我们要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先富裕起来?为什么我们就不富裕?按照国家理论似乎只有先富带动后富社会才会发展,——这看起来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它剥削了绝大部分人自我发展和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机会。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什么会发生全国性的动乱,可以窥知,利益的分割是让有权势的人先富起来,然后,把机会给了一些当时投机倒把的人。再然后,有一些先知先觉者也发现里面的猫腻,出来奋斗了,成了资本家。国家法律呢?他们制定了保护上述这些人的规则,在保护既有的社会财产的同时,它保护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然后,也同时制约了其他人的发展。这个道理想得通吗?即是国家制度维护了那些先期存在的资本家和社会资产分割的局势,或者说资源和财富分配,保护了他们在行业发展上的绝对优势,并相对地限制了其他社会成员的竞争机会。在初始的时候,是自由竞争,只要你加入,那是没有规则制约的。后来资本家形成了,社会的利益格局和财富分配基本上定型了,同时,法律规范也出来了。其他人就没了发展机会。这是很自然的。
最重要的不是资本家现在掌握的相当大部分的社会财产,而是,国家制度制约了一般人的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机会。比如考试制度,比如公务员制度,比如职业考核制度,这些都限制了一般人的发展机会。这些制度是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存在的基本要求。虽然说人是平等的,但你的资格并不是平等的,你拿的是1000块钱一个月,而其他人一个月拿100000。这些规则并不是说不合理,而是,社会发展制约了个人的全面发展的机会。这说起来也许要复杂些了。但我们知道,现有的人才和考核制度是僵死的,有成见的,很多真正有才华的人因为资格的拘束一辈子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公正对待,于是,社会公平开始倾斜,那些民间精英就开始谋划新的社会革命力量,企图一次新的权利分割,和利益格局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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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制度经济学,说的是社会制度和规则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法律和习惯使得人们对一些行为具有预见性,——假如你看到一个人拿着刀在社会上走,你知道,他不会杀你,伤害你,因为你知道,他如果伤害你,他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于是,你并不害怕。当这些社会规则一旦不存在的时候呢?可怕的事情也就来了,大家就会利用自己的全部能量进行弱肉强食的竞争,那是血淋淋的。社会内部的规则不应该是这样的,自然法则应该在道德和人类正义面前退居到一个几乎不见的地步,而一旦这个内部规则不科学的时候,——那些血淋淋的竞争又会出现。于是,我们必须保证国家制度,社会规则的科学性,公正和民主,自由,然后,这个经济的社会才会真正地大发展。我们于是知道,社会是一个规则的问题,一些规则促成了一些人,但约束了更多的人。
我们要参考日本法律的比例原则。即国家权力越大,那么,它带给一般民众的福利必然也要更大,假如国家的权利和其所带来的利益成反比,那么,法律是要受到抵触的。这个比例原则的好处在于恰当地,也绝对地保护了一般公民的权利。假如规则不合理,只是保护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先期预见性,他们知道一般民众的反映是什么,而他们自己绝对不必过分迁就于一般民众,于是,特权阶级出现了。像潘石屹先生把分给散户的股票增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是怀有怜悯心的。似乎他觉得这样做是可怜那些一般群众,市民好可怜,为了那么点份额的东西争来争去。对于他来说,那么丁点的东西却可以挽救多少家庭啊!他也许就是这样想的。他们是觉得这样做对良心可能好一点,不得已,做了一些利好。但从来资本家不是那么仁慈的。虽然他们说搞慈善,但永远他们不会捐赠出相当的啊一部分钱。潘石屹的资产是500亿,他会拿出一千万来搞希望工程吗?除掉必须的日用资产,即固定资产之外包括流动性资金,他如果真要拿出一千万,我相信是完全可以的,——虽说也许会打乱他的经营计划。他们不会那么做的。现在我相信。
我们不是像美国那样高度文明的社会,我对一般的大财团,资本家并不保有好感。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在制度上增加更多利好,让大部分人能够得到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利益。
——现在的社会绝对不是这样的,我们的国家制度使得那些资本家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使得国家权力分割到资产阶级的手中。一些地方性的企业的老总占据了地方政府比如政协委员,政协主席的职位。国家权力越来越向着畸形的方向发展,而国家并不自知。
我们十七大召开了,主席说得慷慨激昂。我们的信心也自然加大。但是,我们要看到这一届政府是民生的政府,在制度上,他们会放纵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甚至是鼓励他们去谋求更大利益。虽然中央保护农民,给他们拨款,但,没有到最深的地方给予利好。每年国家在每个农民身上给予的资金投入平均为350元左右。这的确是一大进步。但,假如农民并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积极参与者,或者说,农业不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最大力量的源泉,是基础,而不是决定性力量。当他们没有最大限度地参与社会化大生产,你就知道,一些基本的社会规则在他们身上是不起作用的。我们在保护了农民的生活问题的基础上,对他们的权利,是否也保护呢?人们不只是吃饭就可以了,还要有基本的人权。当我们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国家指的是吃饭问题,——难道基本的权利就不是切身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活动权利,享受教育和对人身和财产方面的保护。
我们撇开那些该死的民主自由,难道在法律上可以不平等?我们知道,农村里谁都知道,在派出所是要受打的。你要看望人是要送礼的。为什么这些伤害人身的东西就不受保护呢?诚然,有些人是违法了,犯罪了,但非受法律裁判任何人不得认为其有罪。而那些公安们,一定是先假设取有罪,自己拿不出证据就伤害其人身,逼迫其承认某些罪状。发生在农村里的冤假错案太多了。因为他们没钱,没实力,没关系,所以,他们的儿子就无辜赴死。这些难道比吃饭问题不重要吗?
除开农民问题,在整个的社会也不只有农民存在,其他人呢?都有基本的人权啊。社会发展权啊。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利啊。难道就不保护?这些都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啊。
——不想再多说了。有机会遇上有血性的人,我会和他一起做的。如果没有遇上,我会以我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很不耐烦那些聒噪的人。统统会受到制裁的。期盼公平公正,保护人权和平等的社会发展权的时代的来临。
——也许我现在只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绝对是社会性的。不会有绝对公平公正的社会,大起码会比现在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