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人做错事不只不听别人的劝告,反而觉得没什么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但也有人犯了一点小错误就谨慎的停下脚步自我检讨。于是每个人在人际关系、团体互动及社交群体上等等的人生路上就走出了不同的路线!
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被如来佛点化之前也是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态度把天庭闹的一团乱。而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想法,也觉得做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及师长的教诲下才发现,其实“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一种超级自我又放肆的感觉,既任性又固执的表现,会说这句话的人大多是自以为是或固执不知随和变通的人,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自己以前实在是太无知了,完全没有顾虑到别人的安危及感受,还不时的把自己的坏心情传给别人,让别人的心情和举止的自由受到限制。
在现今的社会上犯罪的年龄层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无心或是有亿的误触法网,只为了“好玩”或在家“无聊”没事做。有好奇心是好的,但前提是不危害到他人的自由与安全。我看了许多的新闻报导,发现那些事件显示触法的年轻人有一个通病,就是都有“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观念深植在他们的心中,让他们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更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孰不知这些偏差行为造成社会成本的付出和大众的困扰;若因此使他人受伤害的话,不只自己会一辈子感到良心不安,也必须为了触犯法律而负起法律的责任,真是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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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之总总,我认为身为社会上的一份子,尤其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要学会自我掌控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影响到别人,更不要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触犯了法律,使自己和家人蒙羞。要当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就是要学孔夫子说的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