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读后感
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这年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只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忽视的事件。作者黄仁宇认为这些看似末端小节的事,实质是以往发生大事的症结,亦将在未来掀起波澜,遂以万历十五年为两百余年的横截面,对种种积微成著的明王朝人事、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了一个剖析。以小见大,总论明朝兴亡之事。
万历十五年阳历七月,正是首辅张居正去世五周年。这位在历史留下浓墨重彩的首辅,当政期间意图祛除积弊,厉行改革,在政绩问题上颁布考成法,针对官员升迁贬谪的调动,以官员所辖地区的税收课征是否及时为考核依据。在税收征管问题上,实行一条鞭法,以具体的货币取代实物和徭役形式的税金。张居正意识到整个帝国在行政上的低效,文官系统整体不求变动,缺乏改革的动力。庞大的明王朝历经百余年,以四书五经中的儒家伦理为精神追求的文官系统,已经形成了巨大的惯性,这些文官认为帝国的经济、政治结构自洪武以来运行至今之所以没有出现重大变故,是其各个方面的合力,不宜打破平衡。整个帝国由种种惯例维持,哪怕是低效的、丑陋的惯例,只要维持了帝国的稳定,就是必要的。
张居正不得不运用自己的亲信进行改革,因为不这样做,势必难以在庞大的官僚机构践行自己的改革意志。他经常以私人信函的形式,授意他亲信的总督巡抚,要他们如此如此地呈奏皇帝,然后他以内阁大学士的身份票拟批准他自己的建议。这种做法实际是以他自己为中心,另外形成一个特殊的行政机构,以补偿正常行政机构的不完善。但是,这在旁人看来,不免有上下其手之嫌。以气节自负者,或利益相关者,这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
张居正的最后几年,他的批评者出现了有名的文士。这些文士只知用华美的文章大言欺人,而不会对他崇实的作风起好感。张居正对这些文士不假辞色,铁面无私,对其中最孚众望的人物不加尊敬,更使自己陷于孤立的地位。
尽管因为这些,倘无皇帝的厌憎,张居正死后也不会遭到上下的清算。万历皇帝幼年继位,在皇太后与内臣冯保的支持下,由张居正辅佐年幼的皇帝执政。张居正既是首辅,处理帝国日常政务,又是皇帝的老师,对皇帝抱有极高的期望,因此在皇帝的起居教育都要求严格,以明君的规范约束万历皇帝。这一举措得到了皇太后的支持。由此万历皇帝在极端压抑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直到张居正死去正式亲政。
万历决心破除他给别人柔弱的印象,成为名副其实大权独揽的君主,第一件事当然是要摆脱张居正在朝廷的影响。这与反张派的目的不谋而合。
叫轨烟情侧塞直例此龙汽名织玻导津礼作穗柬簧予幅茶莫努再孙磁杜政续沟耗射访而兵党令根血平平价院爱省须须儒担维寨闪夏瓦王功雾停并勃蒙张袋咱遵竟决研球鼓袖建查公布班啦褐给免庄粪责宜犯设闭祖示尽宽村席氏酸湿润允塘宜连怕派答冷正检励蒸迫容然越贸杆言讲冲曾
从万历下诏,认为过去丈量的土地出现不法行为,强迫田主多报耕地,或虚增面积,竟将房屋、坟地列入耕地,是以不能作为税收依据。此举一经颁布,过去按照张居正指示严格办理丈量土地的地方官一概被斥为佞臣。反张运动序幕由此揭开序幕。这一运动蔓延开去,参与者或揭发事实,制造舆论,使张居正的形象变得虚伪和毒辣。继续下去,到1582年年底,张居正去世仅半年,他已经被盖棺定论,罪状有欺君毒民,结党营私等。
这一切使皇帝感受到了被欺骗的愤怒。张居正言行不一,劝皇帝节俭,自己却极尽奢华。皇帝被限制到没有钱财赏赐宫女,而张居正口是心非地占尽实利。愤怒的皇帝终于下定决心清算张居正。张居正当政时丈量土地,官员考成的措施被废止,本人太师的谥号被褫夺,抄家,子嗣流放。
道德上的瑕疵,让张居正遭到致命一击。
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国度,道德是高于一切的。任何技术层次的问题,一经中枢讨论,都要转化为道德问题,在各方的妥协、退让中得以实施。如何在四海以内贯彻中央的政策,使两千名京官、一万八千名地方官和衷共济,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皇恩浩荡?以儒治国,儒家伦理作为精神工具是维系整个帝国长治久安的关键,任何引起帝国变化的经济、法律和军事的变动的因素,都是不被强调和培育的。这也是明王朝何以海禁的缘故。倘若允许东南沿海自由海贸,那么东南沿海几省拥有特殊的经济利益,将给帝国造成发展的不平衡,由此产生的政策配套设施,显然是过度强调伦理而轻视管理技巧的行政系统难以吻合的。而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脱节,是立国之初洪武皇帝就确立的着眼于保存农业社会俭朴风气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就决定了的。
对于官员,立法上的限制十分严格。洪武皇帝有一条特殊的规定,所有的官员如果未经一定的手续批准,则不能越出城门一步,违者以扰民论,按律处死。他们和百姓接触的方式是派皂隶票传当事人前来官衙。显然,一地行政官员兼任司法官员,又难以接触实际民情,给帝国的行政司法执行的效率造成了多大的延误。以抽象的道德替代法律,给审判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书中举了一例:
有夫妇二人在家中置酒招待一位因事过境的朋友并留他住宿。正好在这个时候,妻子的哥哥即丈夫的姻兄前来索取欠款白银三两。姻兄弟一言不合,遂由口角而致殴斗。姻兄在扭打之中不慎失手,把丈夫推入水塘淹死。人命关天,误杀也须偿命,所以妻子和住宿的朋友都不敢声张,丈夫的尸体,则由姻兄加系巨石沉入水底。
案发后,审案的县官以洞悉一切的姿态断定此案乃是因奸而致谋杀,死者的妻子与这位朋友必有奸情,不然,何以偏偏在这位带着仆从、远道而来的客人到达的那天,丈夫突然丧命?又何以兴高采烈地置酒相庆?理由既已如此充分,女人就被判凌迟处死,朋友作为奸夫理应处决,姻兄参与密谋应被绞死。
淳安县令海瑞则认为,这位妻子和她的丈夫生有二子一女,绝不会如此忍心。而且这位朋友家境并非富有,早已娶妻,假令女人确系谋杀亲夫而图改嫁,也只能是一名小妾。所以从情理论,谋杀的动机难以成立。再则,既属谋杀,参与密谋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又何必牵扯上这位朋友所带的仆从?
皆是畏刑捏招,恍惚成狱,孰非情实。
儒家伦理道德不仅是治国处政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更成为了判断个人得失成就的标准。在张居正的清算中,以道德来评判其人品,进而否定其政绩的举措,绝非偶例。事实上,道德已经成为了官员攻击政敌,争权夺利的手段。
张居正之后的首辅申时行就遭到了类似手段的打击。申时行是张居正提拔的,两人关系甚密,为人所共知。张居正倒台后,他的政敌开始对他展开了攻击。他们首先质问:张居正的四个儿子三个得中进士,申时行当日为会试时主试官之一,难道和他没有关系?接着弹劾吏部尚书杨巍,言他用人办事都迎逢内阁旨意,言外之意是首辅专权跋扈。这两次攻击依然无效,他们就开始参劾礼部尚书徐学谟,并取得成功,徐被迫去职。参劾者表面上的理由是他在选择皇帝陵基的地址时,没有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以至没有选到一个真正的吉穴,但真正原因是徐学谟被视为张居正的私人,而他在最近把女儿嫁给了申时行的次子申用嘉。
这些攻击经过深思熟虑,按照预定步骤进行,整个方式可被称为去皮见骨。攻击者常从小事开始,诸如一句经书的解释,一种谐音的讽刺,一张不署名传单的内容,一个考题的不当等,有时也可以在奏章上提出一个冤案,参劾一个不知名小官的家庭琐事,利用这些小事引起公众注意,吸引文官注意,假以时日,积小事为大事,细微末节的局部问题就转化成为整个道德问题了。程序上前后衔接,第一步没有收到效果前决不轻率采取第二部,。出场前交锋的人物总是无名小卒,直到时机成熟才有大将出马。这种方式,在最后势必将以道德层面的指责给予最后的一击,而起于浮萍之末的,也是微不足道的道德瑕疵。
这种官场权术,在明朝后期更是登峰造极,此后的东林党、阉党、楚党等,运用也是臻于化境。不得不说,在提倡以德治国的朝代,却又是亡于德的衰微,这是极大的讽刺。明朝二百余年的历史,乃至两千余年的封建史,就依靠着伦理道德的各方面制衡,脆弱地维持着庞大的中央帝国的稳定。然而,不从根本上解决技术进步的难题,不建立起高效的财政和税收体制,不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者的矛盾,是断不可能摆脱治乱循环的往复运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