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最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地读完了英国作家乔尼尔·福笛的《鲁滨逊漂流记》并认识了故事的主人公—— 鲁滨逊。我被这个孤独叛逆的冒险者的坚毅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禁为之动容。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舍去了舒适的家庭、放弃作普通人的思想,按照自己的梦想去努力,终于有机会私自出海旅行。可是天气莫测,在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被巨浪打翻。他漂到了一个荒岛上,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顽强毅力,在岛上度过了他人生的28 个春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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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我不禁脑海中思绪万千。一个人怎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在渺无人烟的小岛上呆28 年呢?他没有鞋子,没有裤子,没有衣服,甚至没有医疗用品,仅有一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食物,在孤岛上度过几千个日夜,这可是正常人想都不敢想的 啊!可是鲁滨逊偏偏做到了。在岛上,他用勤奋创造了一切。他没有房子,就自己动手 盖;没有食物,他就驯养山羊、种小麦、抓海龟、磨面粉。在他的勤奋下,硬是把一个荒岛变成了可供人居住的普通岛屿。他这种闪光的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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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鲁滨逊,我感慨万千,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人和鲁滨逊形成非常鲜明的对比。他们坐吃山空,好吃懒做,总想着自己什么都不做,吃别人辛苦劳动后的结果,结果社会因这些人而走向衰败。光从我见过的两个乞丐就能看出明显的区别。一天我自己坐车回家,看见一个蓬头垢面的瘸腿瞎眼老人坐在路口拉二胡,引来一群人围观,一曲终了,人们纷纷掏出一枚枚硬币放进铁罐里。我也投进去钱后,老人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大概觉得晚餐终于有着落了吧!我真觉得这个老人太可怜了,年纪大了,眼睛看不见了,腿脚还瘸了,但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出来拉二胡卖艺,希望以后一直有好人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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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我和妈妈去公园玩,见个眼不瞎腿不瘸、四肢健全、好端端的,只是衣服看着有点脏的年轻人在街上给来往的行人磕头。这 人怎么不去找工作呀,真是的,乞讨算什么呀。那个拉二胡的老人起码还给我们拉二胡听,他呢?年纪轻轻好吃懒做。鲁滨逊比他强十万倍。他宁愿在这乞讨也不去找工作,我从心里看不起他。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佩服鲁滨逊,我们都要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