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鞭炮
大年初一早上,我在鞭炮声中醒来,躺在热被窝里,打开手机,看搜狐网新闻,头条就是“胡锦涛与村民燃放鞭炮共迎新春”,点击进入,看到了胡总书记在群众之中挑着燃放着的鞭炮的照片,感到春意融融。
过年放鞭炮是我国的传统,黑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但一直没有在战争和生产中发挥多大作用,而是将它用于娱乐,因此焰火鞭炮随之出现了,进而喜庆、过年过节放鞭炮成了传统。特别是过年这段时间,因为古代送灶有“官三民四”之说,所以腊月廿三就有人放鞭炮了,廿四送灶、除夕晚上团圆饭、初一子时接天地、早晨开门、初五早上接财神、十三晚上上灯,一直到十五元宵节的早、晚都得放鞭炮。
为什么人们千百年来喜欢放鞭炮呢?流行的说法是因为辟邪,因为吃人的怪兽“年”怕光怕响,这毕竟是传说,谁也没见过“年”。我认为人们喜爱鞭炮的原因跟鲁迅说的差不多,鲁迅在小说《祝福》开头几句中写得很经典:“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一声钝响,是送灶的爆竹;近处燃放的可就更强烈了,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这短短的几句勾画出鞭炮的光、声、味,让人眼睛、耳朵、鼻子都享受到了,这是人们喜欢的根本所在。第二天早上,白花花的地上洒落着红红黄黄的炮仗屑,像梅花点点,走在上面,年的气氛就出来了。
进入二十世纪,鞭炮便不被“文明”人接受了。民国时期开展的“新生活运动”,就禁放鞭炮,当时连春节都不准过,不放假,改过阳历年。这一来,做鞭炮生意的便倒了霉。汪曾祺小说《岁寒三友》中写道:“城里几家炮仗店统统关了张”,“第三年,陶家炮仗店的铺闼子门下了一把牛鼻子铁锁,再也打不开了。陶家的锅,也揭不开。”用尽女儿卖身的钱后,“岁暮天寒,彤云酿雪,陶虎臣无路可走,他到阴城去上吊。”“新生活运动”终于随着民国的衰亡而终,国人又过上了春节,春节里鞭炮声又响彻华夏大地。
当然,鞭炮的弊端也是显见的:噪音、空气污染,特别是易造成火灾,有时还对人身造成伤害甚而夺取人命。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许多城市纷纷立法禁放。群众虽然能在无声无息中过年睡个安稳觉,但没鞭炮的年没有了欢乐、热烈的气氛,使人索然无味,群众意见纷起,甚而有媒体说:“鞭炮是中华民族抹不去的文化情结”,原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也以一个市民的身份提议解禁,北京终于在禁放12年后又听到鞭炮声。为此,《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的文章《烟花爆竹的文化震撼》,其中写道:北京市宣布的“烟花爆竹禁放改限放”的规定,确实是一个顺应民意、体察民情、符合民心的规定;确实是一个尊重中华民族文化深厚根基和优良传统的规定。
爆竹一声除旧岁,梅花数点接新春。有鞭炮声的年才有年味,我醒来后回想,刚刚竟在爆炸声中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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