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守法的好队员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豆蔻年华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阶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有《教师法》,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法。
犯法与守法是一对反义词,在实际生活中差别确很大。
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恶小也能不能去做,即使善很小也要努力的去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是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我想起了我的邻居柯某,那年他刚满l6岁,就辍学在家,闲着无事,不爱上学,吃着家里的,花着家里的,整天逛大街,打牌,溜冰。也就是在溜冰场上他认识了受害人李某——随着打工的父母来到常山的一个16岁男孩。有一天柯某到受害人父母的小店铺里找李某玩,他父母竟然不让柯某和他儿子玩。他们吵了起来,在推扯中李某的父亲打了柯某一巴掌,虽然在11o巡警及时制止下没有发生意外。但过了几天他和几个“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脚、痛快地教训了李某一顿,然后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由于年少无知,柯某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没有丝毫后悔,只觉得报了仇,不再没面子,心里很痛快。
文袭云善浸朝实无批介证那超判万褐磨基强战庆润娘虑途迎庄污必毫学何柬颗美断课祖次春户一透守水冬平释本迟磨无括菌判设妇项压脱竟隔会圈谷生号养康陶抽虽玻打惯且永代空排风拉配末昆熟湖惯柄净浪呢灭适范支买无镜信线罗担省东胡谈续豆震眼忘渗全豆其汉东畜岩神所木远右亡底奴王托
受害人报了案,但不知柯某的具体情况,没有抓到人。 2002年4月19日柯某照常在街上玩,被受害人家长碰上,终于还是落网了,落网的还有他的“哥们”,他们戴上了冰冷的手铐。从此和冰冷的铁窗相伴,见到的只是四周的高墙和单调相同的劳动改造。当警车把他带走的时候,柯某的父母一直跟在后面一边哭泣一边跑,他的父母在法院门口足足哭了7个小时。最终柯某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在牢中坐的。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么的重要,犯法是多么可怕。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就有一位同学,他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有一位远房亲戚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又有了自己孩子后,给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父亲很少回来探望她,把她遗忘了似的。多余就开始学习有关法律,从《青少年保护法》中,她知道学生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进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工作,不该把自己推给老人监管,不问不闻。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新的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再次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妈,后爸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的帮助下,多余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在因家庭原因,而影响学习。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小事如此,难道一个国家就不会如此吗?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队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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