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娘》读后感
昨天下午,我看了三个小时的课外书,我的眼睛盯在一篇文章的题目上不动了。文章的题目叫《疯娘》,作者是三恒绩,我就开始细读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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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一个女子来到了“我们”的村,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疯子。父亲已35岁了,手因绞断截肢。看到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结了婚,生了“我”。家里有了娘常揭不开锅,于是准备把她撵走。后来真撵走了娘。娘一走就是5年,6岁那天,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脏兮兮的球,讨好的给我,还叫着:“小树球……球……”我扭头就走,这娘我不要了。记得小时候,我被人家欺负,疯娘一下子把欺负我的小孩举到头顶,然后摔进水池。后来我上大学了,我娘不幸从树上摔下深涧,手里还握着一个为我准备的野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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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我读了几遍,每次读都会看出眼泪。这年头,让人流泪的东西越来越少。不是因为我的心变得坚硬了,而是情感太多。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是滥情,要么是为写而写,难以激起共鸣。一个疯妈妈能在山路上来回走三年,就为了能给孩子送吃的,她心中有妈妈的情怀。只有涉及孩子,她才会清醒。一个疯子,她唯一的灵魂在于她是一位母亲。
疯娘攀上峭崖摘鲜桃,失去了性命,她是疯癫的,但与伟大母亲一样,毫无保留地给了孩子整个世界。
一个疯子,一个母亲,不惜用生命去换来孩子的开心,在意义上,疯与不疯有何区别?这时她是混沌的,但一触及母性,她会比任何人都要清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