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法律”
“孙伟德,关机睡觉,根据家庭法律规定……”“够了,够了”哎,我家的“法律”可够严的,搞得我全身不自在,你要是不信就请看下面我记的日记吧。
2007年7月1日 晴
今天,是期末的末期,我家的“法律”又上场了,我刚刚打开电脑老爸又来说“孙伟德,根据家庭法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是什么呀?”“期末考之前禁止打开电脑,违者罚抄写五篇课文(不可讨价还价,否则加五篇)”我不甘心的说“为什么,我要写作文呀!”“讨价还价五篇加五篇十篇,慢慢抄吧”我晕……
2007年7月5日 晴
终于,期末考过去了,我一回家马上打开电脑,一个恐怖的又熟悉的声音来到我耳边“孙伟德,根据家庭法律第一章第十条规定是什么呀?”“期末考后两天
不许打电脑违者煮三天饭给全家吃(不可讨价还价,否则加一个月),我不活了,发一篇作文也不行吗?你这只东西(我生气时就是这样哦)无聊到底了,你
有本事就别来看股市的事情啊!你可以来玩电脑我为什么不行!?老爸随口来了
一句“讨价还价,加一个月,好好的煮吧!你真孝顺啊,帮你老妈做一个月的饭
给你妈放假一个月。”阿……谁给我一条面条啊让我上吊算了,谁给我一块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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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赚头算了。………………
哎,我的家庭法律啊。你到底要把我咋样啊,我孙伟德仰不愧天你为什么要
愚弄我呀。呀!是谁仍的西红柿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