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先介绍一下作者。这本书的作者叫林格伦,是瑞典的民族英雄,1907——2002,被誉为永远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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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完了。让我们走进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位野性、脾气很拧的小家伙。一双可以和动物对话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每次淘气都出于他的善心。谁想最后的善心变成了关进木工房的惩罚。比如7月28日的那天他本来在爸爸床下放的老鼠夹子是为了帮爸爸夹老鼠,可是谁又能想到老鼠夹子正好夹到了爸爸的脚。又一次他和朋友抓了1200只龙虾放在爸爸的床前,想给爸爸一个惊喜,可是爸爸下床的时候,龙虾又夹了爸爸的脚。
但是我觉得埃米尔也很勇敢。因为有一次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得了可怕的血中毒,埃米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尔弗雷德送到了马利安那隆德去看医生。从这以后我不再觉得他只是个淘气包了。
埃米尔虽然调皮,也很善良。他是一个正真的男子汉,是一个爱动物,善良的小男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也是一个很善良的男子汉,比如:帮爷爷拎东西,帮妈妈倒水等。但是一些善心会被父母误会。可是,我相信:不做坏事,只做好事,早晚会取得很大的成就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