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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

时间: 2019-09-04 | 投稿

喜欢他盈盈的步伐;喜欢他清澈的眸眼;喜欢他沉吟的秀气;喜欢他伏案写作时的认真,喜欢他专心素描时的细致,喜欢他伫立凝望时的深情。喜欢,仅仅是喜欢罢了。

——题记

雨,顺着屋檐,顺着树干,顺着枝条,顺着新叶,顺着发梢,滴落在了我的脸上。

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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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年的雨天,雨丝密如帘。落地如碎珠一般噼啪作响。天很晦暗,云很低近,天很阴凉。地上一滩滩的水迹倒映出雨雾中别样的风景。

雨中撑伞独行,脚下溅开无数雨滴,沉醉在此,独品心事。低吟,心情的佳酿有谁饮。

却未发现,身后一双灼热的眼。

真正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有足以在众人中脱颖而出的艺术才华。所谓艺术才华,是因为他的绘画技术很高,是特长生。当时我并不关注美术,因为太费时间,太耗耐心,我实在无余力。可他的素描确实是好,不需多时便可完成,而且似乎从不影响他专注学习。

旁人说,很有天赋。学校的版画,专题都是由他设计,没有学过油画却能画得栩栩如生。挥笔着色间都透着一股英气。那时只是喜欢站在他身旁,见证一幅好画的诞生。深觉佩服,最初的感受。

当我意识到开始喜欢他时,是发现他周身散发的气质令人倾倒。若是碰到他的眼神,便会如受惊的兔子一般缩回来;若是与他擦肩而过,便会兴奋好久不得平息。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博爱的人,喜欢他,便对周围所有的男生丧失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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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温和的他,我喜欢;谈笑自如的他,我喜欢;耐心入神的他,我喜欢。

绵绵延延的感觉,绵绵延延的思念,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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