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森林”
“每天你都有机会跟别人擦身而过,你也许对他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可能成为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晃动的影像,独特的拨动心跳的音乐,顺着一个穿雨衣戴墨镜的女人的匆忙的脚步,我走进“森林”……
“我们最接近的时候,我跟她的距离只有0.01公分57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金城武稚嫩的脸庞出现了,他慌张地追逐着一个人,追着追着撞上了,不,是差点撞上那个装束奇怪的女人,两个主人公第一次碰面。金城武扮演的警察——何志武爱着一个叫阿May的女人,爱得似乎有些傻。因为傻,分手了。“每个人人都有一个习惯,我的习惯就是来这边等阿May下班,阿May很喜欢来这边,因为那个老板说她很像山口百惠,最近我和她分手了,因为她说我越来越不像三浦友和。”分手后的何志武说,“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呢,我就要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面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呢?在阿May的心中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这也许真是个好办法,我没有试过,还没机会。我建议其他人可以跟何志武学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一个很小心的人,每一次穿雨衣,我都会戴太阳镜,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什么时候出太阳。”看到这儿,我明白了这个女人为什么会穿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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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认为,摘掉太阳镜她会更漂亮!“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酱也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阿武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想,他还是相信爱情不会过期。他把一罐过期的秋刀鱼给捡破烂的大叔,大叔看了一眼,“过期的!不要!”我想笑,却没笑出来。“有人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它却不肯跟我分享我的痛苦呢?”这是不是每个失恋的男人都会有的感慨呢?可我还是相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可以分享我们的痛苦。“一个女人这么晚了还戴墨镜只会有三个理由,第一呢,说明她是盲子;第二个呢,说明她在耍帅,所以要戴墨镜;第三个呢,说明她在失恋,因为她不想让人看出来她哭过。”阿武的口才还不好,至少在这方面还不娴熟。但他说他要爱上这个女人,所以他想尽了一切去和这个女人搭讪。“其实了解一个人能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这个女人也是有感而发吧,但阿武不太明白这个。这个奇怪的女人其实并不奇怪,她醉了,她告诉阿武,她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阿武把她带到一个旅店,守了她一夜。阿武成功的爱上了她,至少,在那个夜晚。“……在我要走的时候,我帮她脱掉了鞋子,我记得我妈说过,如果女人穿着高跟鞋睡觉,第二天会脚肿。”阿武用自己的领结帮她擦干净了高跟鞋,这一幕,我感动了。阿武静静的走了。那个女人早就醒了,或许她根本没有睡觉。我很想知道当她看到阿武走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或者如果她一夜未眠的时候她又在想什么。当阿武走后她起身那个特写,我可以透过墨镜看到她的眼睛正看着那双高跟鞋。阿武走了,她是不是错过了?
有人这么说。阿武,他终于决定放弃了。他相信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包括爱情!这时候他收到了那个女人的传呼,“生日快乐!”“在1994年的5月1号,有一个女人跟我讲一声生日快乐!因为这句话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女人,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个罐头永远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它是一万年。”阿武满足的笑了。那个女人最后杀了那些跑掉的印度人和那个幕后指使。但最后那个标有5月1号的罐头的镜头,我不明白。
“我和她最接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我对她一无所知,六个钟头之后,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阿武的故事完了,?不,只是影片没有继续讲他的故事,他还在坚持跑步,我是不是可以说他还在继续失恋呢?《重庆森林》走到一半了,下半程我不想一个人继续走下去。我还想沿路回去看看,或许在前面的那片森林里,我错过了一些东西……我得回去看看……还有一半的路程,你帮我走完,行吗?要不,当你决定了,叫上我,我们一起走过这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