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不是“爱”而是害
现在许多家长每月都给孩子零花钱,一般不低于5元;过年的时候,长辈给的压岁钱,每人不低于100元,是笔不小的收入。但如果家长都把这些钱给孩子支配,那就乱了套(正所谓所说的溺爱)。孩子们的学习用品不缺,家长都会定期买,衣物、食品更不缺;我们拿了钱后,买的东西都是些什么??玩具、贺卡、游戏纸牌……哪一样与学习有关?既不会提高成绩,又不会教我们做人,试问:这有什么意义?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地说:“有啊,交友致用嘛!”但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是用钱买来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朋友不交也罢。
我认为,现在的家长应该少给,最好不给零花钱,给多了,是爱孩子,但是是溺爱,过分的爱。
有另一种类型的家长:孩子想买什么直接拉着自己去买,有求必应。没有一次回绝。这种家长更是溺爱过分,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买不正当的东西也不制止,任其发展,使他们养成了不珍惜钱财的习惯。有一个词正确地形容了这类家长和学生:无药可救!!
这就是乱花钱,这习惯一旦养成,就十分难改。虽然我们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但是也不能挥霍父母的血汗钱呐!父母也不能对孩子言听计从,“这并不是爱”,我第三次重申!
我真诚的希望家长儿女能正确的认识乱花钱是不好的习惯,溺爱不是爱,而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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