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自相矛盾
我们都还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韩非子·难势》中说:“客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他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这是自相矛盾的来历。
矛盾其实是两种相对立的事物或事物的两个对立的属性,马克思的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无处不在的,它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动力,事物因矛盾而存在,因矛盾而发展。中国古人讲的“不破不立”也是这个道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矛盾推动事物的腐朽和衰落,又促进新事物的产生。内部矛盾可使完善本身,外部矛盾可致优胜劣汰。矛盾的两方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就像宇宙内万物的层层包容的关系一样,矛盾体也是一层一层地向上扩大,小矛盾统一于大矛盾的某一方,大矛盾又统一于更大矛盾的一方,好比一个人因一件小事与家人争吵,但他们的矛盾是统一在家庭利益之上的,因而对于个人来说,他们是两个产生隔阂的矛盾体,而对家庭来说,他们是一个统一体,只有当这个家庭与其他家庭产生矛盾的时候才是矛盾的一方,而两个家庭的矛盾会统一到一个社区,由此向上,最后可能是一个国家作为矛盾体的一方,与另一个国家构成了矛盾。
从这个角度来说,矛盾也不称之为矛盾,因为他们可以是统一的。比如矛和盾,它们都是兵器,都可以御敌,这点上它们是统一的,锋利也好,坚固也好,都是为着一个目的,只要它们够锋利够坚固就行,而它们之间,本身就是只能就其一的,要说一定要刺穿它的才算利矛,或一定要不被刺穿的才是坚盾,都是不太现实的,利与不利、坚与不坚本身就是相对而言的。若非要有个胜负,此二者只能存其一。但矛盾是互相转化的,是可以互存的,比如矛在刺穿盾的过程中并不是一下子刺穿的,这个过程中可以说盾没有被刺破,因而是坚固无比的,而矛若对盾一刺只见一个小点,于盾无碍,但也可以说矛已刺破盾,只是破了一部分,只要多刺几下,朝着一个小洞刺下去,盾也可被刺穿,这时就是盾的失败了。由此,矛和盾,不论有没有刺穿,两者都是体现了自己的特点,矛可以夸耀,盾也可以夸耀,只要都从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意思去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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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卖矛与盾的人说的也就没有矛盾了,矛的锋利无比,什么盾都可以刺穿,是因为它可以一下或几下,或几十下几百下将盾戳穿;盾的坚固无比,什么矛都刺不穿,是因为任何矛要想刺穿它都要一定的时间,在刺穿的时间到来之间,它都可以说是刺不穿的,即使你一下就可以刺穿,那么当你刺了半下的时间呢?或你使了一半劲的时候呢?这时盾是坚固不破的。
所以,事物的矛盾并不在于事物本身,可能很多时候在于人怎么去说、怎么去看、怎么去想、怎么去做。有人说:“我快乐也是一天,我不快乐也是一天,那我为什么不快乐地过每一天呢?”这里她将不快乐的矛盾对立面全都统一转化到了快乐的一面。也有人说会做的不如会说的,这也体现了矛盾体统一于更高的矛盾体的原则,即“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
矛和盾自身并不矛盾,矛盾的词也并不一定矛盾,就像“含泪的微笑”那样,就像“物体既是运动的,又是静止的”那样,前者是融合,后者是参照物的不同,卖兵器的在夸耀矛和盾时同样也可以是在不同的情景下的假设。
但是矛盾如果被不同的人利用了却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人用它来狡辩,有人用它来吹嘘,有人用它来争斗,有人用它来娱乐。生活中太多自相矛盾者,只是需要我们从他们所讲的对立面来思考一下,由此即可看出他们的矛盾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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