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维权议论文

维权议论文(20篇)

篇1:维权记

手拿复读机,我不禁满脸哀愁,这才买半个多月的复读机成了“哑巴”,我绞尽脑汁,都不能让它“开口”。

恳求爸爸给我去找商家换一个,爸爸一口回绝,还说什么你已经长大了,让我自己找商家调换。摊上这样一个爸爸,你说我可不可悲?

央求妈妈,妈妈和爸爸一条战线,只提供“技术指导”。

商家天天宣扬“让利便民”“童叟无欺”,小孩子去换货比成年人容易。爸爸妈妈的话让我有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在爸爸的指导下,我决定先给商家打个电话。电话打过去了,一个沙哑的女声从那头传了过来。我把复读机的型号和出现的问题告诉了她,她态度温和,非常肯定的说会给我满意的答复,让我等待好消息。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点儿音迅也没有。我很着急,再次打过去,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事态不妙,看来我得亲自出马去商场问个究竟了。

带上复读机、购买发票,以及维修单,我大步向商店走去。一路上,爸妈的话语不停地在我耳畔响起:“卓卓,你千万不要害怕。记住,这是我们消费者应有的权力。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切不可怯场!”

来到商店卖电子产品的柜台,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迎了上来,问我需要买什么,并开口向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商品。我把复读机的情况告诉了她,还出示了当天的发票,希望她能给我换个新的。她认真看了发票,脸上的微笑渐渐消失了,她冷冷地说:“你都已经用了十来天了,谁知道是不是你摔坏的。”没等我争辩,她接着又说:“不如买个新的吧,给你打贵宾折九折,平时我们都是打九五折。”

看到她这种变化,我不禁火了:“我又没发疯,摔复读机?买回去才几天,就没了声音,质量也太差了吧。你们别想推卸责任!不换新的,就把它修好吧!保修单在这儿,一个月的保修期还没过……”。她似乎不耐烦了,无可柰何把我带到了一间贴有“维修”两字的门里。

里面,一位叔叔正在修MP3。她把我带到他面前,简单的说明了情况。叔叔拿起我的复读机,埋头修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大约过了半小时,我的复读机又“活”过来了。我手捧复读机,开心地回了家。

回想这一系列的过程,我发现,虽然维权很难,但只要坚守自己的利益,坚持不懈,据理力争,就有机会取得成功,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篇2:消费需维权

从呱呱坠地之是起,人们就开始了消费,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我们国家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让我们小学生——社会的“小消费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和社会也通过漫画图解、手抄报、黑板报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消法》。有一天,我去校园对面的文具店买文具盒。回家后,我刚要把笔都放进新买的文具盒时,盖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个文具盒,再买一个就行了。这次没注意,下次注意一点。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学校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告诉我们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用法律来维权。

一想到这,我决定先到文具店讨个说法。于是,我拿着文具盒来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给我换一个文具盒。可是,他怎么也不承认这个文具盒是在这买的,还说:“我从来都没见过你,你怎么可能来过这儿。”我一想起当初来这买文具盒时,他是面带微笑向我介绍产品,现在却翻脸不认账,就气得咬牙切齿,真虚伪!我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解决这件事!于是,我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2315。不到十分钟,运河镇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批评教育后,商家终于承认错误,答应我的要求,表示下次进货时会多注意。这次事件中,不仅我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个文具店的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准,使更多消费者得到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也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保护了消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我们少先队员作为祖国未来的经济建设者,更要认真学好《消法》,以便将来能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场战斗的最前沿。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现在就吹响号角吧!'

篇3:维权意识

5月23日下午,烈日当空,我带去学校的水已被我喝光,水瓶空空如也。放学后,我的嗓子如烟熏火燎,渴得我几乎晕倒。没办法,只好向同学借了五角钱,去小卖部买了一根棒棒冰解渴。

我打开包装袋一看,吸嘴上破了一个洞,汁水从洞里缓缓流出。 看到这个洞,我有点生气,“想买棒棒冰解渴,没想到买来的却是个坏的,吃不成了!”我想。 我马上很有礼貌地对店主说:“老板,这个棒棒冰破了,我不要了,请你把五角钱退还给我。”“是你自已咬破了还赖别人?”“我没有赖人,是你的商品有问题,你应该退钱。”我据理力争。

“小鬼,你不要乱说,快点走。”店主看到有人围观,急了“快点走,小心我叫人揍你。”我看她如此不讲礼,发火了:“牙齿咬的有牙印,而这个没牙印,明明是原来就破的!”“啊……哦!每根这种冰棒都是破的……”“破的还拿来卖给人?你这个店真是没诚信,看你以后还有没有顾客!”我大叫道。

店主看到越围越多的人,无言以对,怕这样闹下去生意会受到影响,只好做出让步,没有退钱,只给我换了一根。我想想算了。 这次维权,让我想起一件事来:5月7日上午,有消费者向工商所投诉称:有人正在商业街拐角处以“铁”核桃冒充“泡”核桃销售,坑害消费者。

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该核桃经营者李某逮个正着。“铁”核桃仅从外形看与“泡”核桃并无太大差别,为涂省钱,广大消费者纷纷上当受骗。最后,经工商执法人员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李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承担责任。随即执法人员责令李某向广大消费者赔祀道歉并一一退款。此举不但让受害消费者喜笑颜开,而且获得了在场群众的交口称赞。

事后,我感到,以个人的力量为自己维权,是很难的,一次次艰难的交涉后,还不一定成功。但作为消费者,都应该有维权意识,只要坚持,就能成功。在成长的路上,维权绐终与我相伴。


篇4:爱的维权

他朴实无华,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迁与平川之地,以情义无价迁就心灵的瞰望,以爱的奉献,服务生命的感动。

可敬的情义,用来金子般的心,选择情谊的高贵。在孤立无助的岁月,他真情相待。寂寞、给耐心的询问,他给予你无疆的情感,只因他希望友人欣慰,他奋不顾身,憨厚的情态,报把自身的荣誉,附致与他人的挑剔之上,正因他有颗纯洁之心,有寂静的夜晚,只有他才会在无为的情义边缘徘徊。

唯有风雨的见证,才会感受心的跳动。白天是他的付出,普照山映的阴暗。脊梁的崎岖是他血液的管道,在这里流动着他沸腾的号召。用火热的血液浇灌滋和长的生灵。夜晚是他的平静,点亮星空的安详。银河的完整是他大脑的体系,北斗七星装满了他勃勃的感思。

他需要心的呵护,爱的维权,在漫长的道路中,人战胜萎缩,占领心灵的沟通与牵伴。

篇5:“维权”之路

从呱呱坠地之是起,人们就开始了消费,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了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我们国家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让我们小学生——社会的“小消费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和社会也通过漫画图解、手抄报、黑板报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消法》。

有一天,我去校园对面的文具店买文具盒。回家后,我刚要把笔都放进新买的文具盒时,盖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个文具盒,再买一个就行了。这次没注意,下次注意一点。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学校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告诉我们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用法律来维权。一想到这,我决定先到文具店讨个说法。

于是,我拿着文具盒来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给我换一个文具盒。可是,他怎么也不承认这个文具盒是在这买的,还说:“我从来都没见过你,你怎么可能来过这儿。”我一想起当初来这买文具盒时,他是面带微笑向我介绍产品,现在却翻脸不认账,就气得咬牙切齿,真虚伪!我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解决这件事!于是,我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2315。不到十分钟,运河镇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批评教育后,商家终于承认错误,答应我的要求,表示下次进货时会多注意。这次事件中,不仅我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个文具店的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准,使更多消费者得到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也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保护了消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我们少先队员作为祖国未来的经济建设者,更要认真学好《消法》,以便将来能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场战斗的最前沿。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现在就吹响号角吧!

篇6:维权记

一次,我因事离校很晚,妈妈让我打车回家。 我在马路边上等啊等,脚踮得老高,脖子伸得和长颈鹿一样,终于盼来了一辆空车,我一屁股坐进了车里。

“到哪里呀?”司机没好气地问。

“青年路。”

“青年路的哪里呀?”

“天鹅湾。”

在司机按下计价器后,里边传出了甜美的声音,“亲爱的乘客您好,XX出租汽车公司愿为您服务。”但是这声音当时听起来极不和谐。

在途中,一股刺鼻的烟味钻入了我的鼻孔,闻不得烟味的我,立刻头昏脑胀。等我定神后,才发现了那烟味的来源,只见司机右手拿着烟,左手握着方向盘。是不识的还弹弹烟灰。他那喷云吐雾的样子看起来真惬意。我想:他一天工作那么累,抽一支烟也没什么。可我没想到,他吸完第一支又点燃了第二支,我真想把他的烟掐了,可我又没那个胆量,我看见了车内贴的告示: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我想:我应该维护我的权益。 等到了后,我说:“叔叔,您的纸条上写:‘如果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所以,我决定不付车费。”说完,我就大步流星地走下了车。可刚走两步,就听见司机在叫我,我怔住了,不知道他会怎样对我。司机把车到了几米,对我说:“你真是个懂事的小姑娘呀!”我笑了笑说:“您不要再吸烟了。因为吸烟不仅给您带来了伤害,也给您的家人带来了伤害。”而且,被动吸烟对人体的伤害要比吸烟大得多。司机听完,立刻把烟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对我说:“你放心吧,我会改掉我的坏习惯的。”

我真为我今天做的事感到自豪!

篇7:消费维权从自己做起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又要到了,在这我要大声的呼吁大家消费维权从我做起。

我问妈妈:“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呀?”妈妈说:“就是在你进行消费时,受到欺骗或者你买的商品不合格过期等,可以拨打12315进行维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想起来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一段故事。

今年1月份,家住唐邑镇的李凤梅阿姨再吃方便面时吃出了一个虫子,李阿姨当场就呕吐了。于是他找到卖方便面的商店要求赔偿,可是销售商不但不给她赔偿,反倒骂她没事找事,还侮辱她。李阿姨气得没法,就想法找到了厂家电话。生产方便面厂家知道后,不仅赔偿了她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让业务员亲自找到李阿姨,当面道歉。还要带李阿姨去看病。厂家称,如果李阿姨吃方便面吃出了病,他们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 。

小朋友们,这就是消费维权,不在乎你消费的多少,只要商品有问题,就可以拨打12315,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我们平时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如果商品不合格,就可以维权。

消费维权从我做起,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

篇8: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在今天3。15消费者维权日,我给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吧!

有一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妈妈做饭时发现没有醋了,让我去附近的小超市买醋。

谁知道,这包醋刚到我手里就噌噌地往外流,我告诉阿姨让她给我换一包,没想到她不但不给我换,还大声吼我,说是我自己弄的。当时我吓呆了,赶忙跑回家告诉妈妈。妈妈二话不说,去找超市经理理论,经理批评那位阿姨的做法,还给我们说了一些道歉的话。

这次的消费维权经历过去两三年了,我一直没忘。当时我认为妈妈是个“英雄”。如今我也长大了,我要像妈妈学习也做一个消费者维权英雄。

篇9:学会维权很有必要

在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消费,消费是我们每天必须的,所以学会维权很有必要。

去年暑假的一天,赤日炎炎,太阳像魔鬼似的暴烤着大地,我上完辅导班,骑着自行车回家,路经一家移动车小摊,老远就闻到了诱人的香味,我抵不住诱惑,停下了脚步。买了两个鸡腿,两根火腿肠,两瓶牛奶。有那么多好吃的,回家可以和弟弟享受享受了,我哼着歌,轻松的飞驰着。

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掏出吃的,忙不迭地招呼弟弟。好吃,真香。“呀!这牛奶不对!”牛奶喷了一地,弟弟一脸惨像。“牛奶刚买的,有什么不对,哼!白吃嫌酸。”我夺过他的牛奶就喝,“哇噻,这是怎么回事?”我也喷了,我这才发现这牛奶的确不正常,不是乳白色的,像是掺了水似的,白色的小块一颗一颗的。“难道是……?”我看了一下生产日期,果然已经过了期。胆子真不小,竟敢买过期的东西!找她算账去!

我拿着牛奶,奔向移动车小摊,那个十字路口处的小摊,因来往的人多,生意真好,瞧还排着队呢。眼看着一个小孩打开一罐牛奶,把嘴凑过去,正要喝,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声叫道:“她的牛奶过期了!不能喝!”还没等那小孩反应过来,那小摊的卖主——一个阿姨快步冲过来,双手叉腰,怒目圆睁。“谁说的?小孩子别胡说!我卖的牛奶都是刚进的货,怎么会过期,你这小鬼头,再胡说,我可对你不客气!”说着阿姨把我往外推。平时笑眯眯的阿姨如此凶神恶煞。“我……我有证据,这……是我刚在你这儿买的。”满以为这下那阿姨没话可说了,没想到她竟当众撒谎,“小鬼头,谁说你在我这儿买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凭什么说是我这儿买的?”我顿时怔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她说:“快滚,小鬼头。”牛奶钱没赔不说,还挨了一顿骂,我真难过。

小摊边吸引了许多围观的人,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面对大家的目光,大家的指指点点,我红着脸,低着头。不知该咋办。“我的牛奶也是过期的,刚刚这儿买的!”有人喊道,“这儿有很多过期的牛奶!”这下那摊主一见势头不妙,忙解释说:“这牛奶本来是别人送给我孩子喝的,我看过期才几天,心想……”大家一听,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你怎么可以卖过期的东西呢?”“瞧你的态度,明明卖过期的东西,还不承认!”“黑心鬼”“你想赚钱不错,你想过别人吗?”“这么热的天,过期牛奶挺容易吃坏人的,要闯祸的。”“不怕你钱赚得多,等吃坏了,赔起来就来不及了。”“你这样做生意,谁敢买你的东西”……那摊主面对大家的指责,也认识到自己的错了,不断地点着头,道着歉,把牛奶的钱退给了我们,并把过期的牛奶全部倒进了垃圾箱。“这摊主挺有诚意的,相信她会改的”“这小孩还挺勇敢的”……听到大家的议论,看到退回的牛奶钱,想到那毁掉的牛奶,想到很多的人可以不用买过期牛奶,不用吃坏肚子,刚刚的担惊受怕变成了欣慰。

怎么样?我的维权经历够惊险刺激吧,消费,维权。我们要消费,还要学会维权,维护我们的消费权不被侵犯。

篇10:说说我的维权经历

在这个一年一度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即,我要跟大家分享下我的维权经历。

在万里无云的一个星期六,我写完周末作业。去阳台洗手照镜子时,我发现我的头发很长。于是我换好衣服,带上20元钱,到楼下那家理发店准备理发。

我一进理发店,就喊:“我要理平头。”店老板走过来,说:“小朋友坐这里。一位理发师在打电话,打完电话就给你理发。”不一会儿,一位理发师从楼上下来了。这时,老板对他说:“给这位小朋友理平头。”理发师听完,就从抽屉里拿出一把理发器,再拿出一块海绵擦理发器,接着开始给我理发。

也许是那位理发师很厉害不到十分钟就理完了。我走进照一下镜子,理的还不错。接着,理发师说要去洗发,于是我跟着他上楼洗发。洗完发。我走向收银台付钱。

我说:“多少钱?”老板说:“25。”我说:“为什么?其他理发店理发就只要10元或15元,你们就要25元,这是什么道理呀?”老板说:“我这里的理发师比较高级,所以要多收一点钱。”我说:“其他的理发店的理发师也很高级,但他们只收10元或15元。”这时老板的脸色变了他说:“赶快付钱,我不想跟你废话。”我说:“你们就是在乱收费。”老板说:“既然说我们乱收费,那你就不要来嘛!既然来了,就赶快付钱。”我说:“把价格表拿给我看一下。”老板那给我看,我看到这一行字:

平头 洗发 25元。

我说:“你没有标成人还是儿童,再说,我是儿童,应该收便宜一点才对。”老板却说:“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一律收25元。”我说:“我来理发时,你没有说要收25元,所以你这就是乱收费;如果你提前跟我说,我就不回来这里理发。这是你的问题。”

老板听了,哑口无言,只好收我15元。我维护了我的消费权。

这是我的亲生经历,我写这件事,不是炫耀我有多厉害,而是提醒大家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应该懂得维权。

同时也希望大家有什么维权经历也可以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下。

篇11:维权日

今天是3。15,晚上我写完作业坐在电视机前等3。15晚会的播出。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些一次性筷子的生产过程:经历熏硫磺、石蜡、双氧水等多种化学物品加工,残留下很多有害物质,被工人用脚踩,留下“特殊标记”,在流程的多个环节,没有一处对筷子清洗消毒。唉,这和前面说的地沟油加起来后,你就知道饭店里的东西有多不干净了。所以说还是要在家里吃嘛,家里比外边合算多了,还比它干净呢!

小朋友们看到这里后,是不是会对这些东西感到心惊胆战呢!

看完3。15晚会我懂得了无论外边吃饭还是在买东西时一定要想一下:这东西干净吗?卫生吗?是真的吗?对了,另外还别忘了留好购物发票,以便于维权。

篇12:你维权了吗

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啦,我们晚报组织3。15活动,我们这些小记者们一起去服务站,体现维权工作。早上,我们早早地到集合地点,准备前往服务站。

走进景田岁宝,就象走进了“天堂”,岁宝里全是琳琅满目的商品,有吃的鸡、鸭、鱼、肉和我爱吃的各种零食;有喝的酒、水、饮料;有玩的玩具和五颜六色的衣服等商品,当然,还有拥挤的人群和忙碌的工作人员。随后,我们一起到了会议大厅,听景田岁宝的叔叔介绍说“景田岁宝成立于1996年元月28日,至今已经有12年的历史了,岁宝安全服务站建于2007年5月。。。。。。”听完叔叔的介绍,小记者们就开始争先恐后地提问,有一个同学问:“叔叔,请问,如果有些不讲理的顾客买了一斤肉,回到家砍了一块下来,然后拿回去说份量不够,你们怎么处理呢?”叔叔很细心地对每个同学的问题做了详细的回答,还有同学问:“叔叔,有人买了40多元东西,你们会送货吗?”叔叔笑着回答:“当然送!可能别的商场要购买200以上的商品才送货,我们这里无论顾客购买几元、几十元的商品,我们都免费送货,我记得我曾经还亲自送过一包豆浆呢。”叔叔得意地说。哇!豆浆也送,我忍不住对叔叔竖起了大拇指,不!不!是两个大拇指!并说了两个字“厉害!”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同学们还不肯离去,不停地问问问,两个小时后,提问终于结束了,我们排着队走出会议室,我看到墙上写着几个显眼的大字“永远追求更好”,我会心地笑了笑,和队伍一起离开了景田岁宝。活动结束后,我暗暗对自己说:“我也要向景田岁宝的工作人员学习,永远追求更好!”

3。15,你维权了吗,你保护消费者权益了吗?让我们一起行动,关注消费者权益!

篇13:讲维权

年年3.15,岁岁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 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 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 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 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 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 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篇14:消费者维权日

又到消费者维权日了,大街上拉起了横幅,电视台又办起了晚会,又是唱又是跳,一时间好不热闹,消费者又到了可以维权的时候了。

315来了,来的比往日更早些!大概在一个月前,各个汽车厂商就开始严防死守这个本来是为消费者的节日。我想不仅仅是汽车厂商,其他任何能和消费者联系起来的厂商都有点惶惶不可终日的关注着。当然这里面不包括什么中石化、中石油之流的流氓企业,因为他们自己就是315,所谓的三要一无(天天要、月月要、年年要;对消费者一无是处)正式他们真实的切身写照。

大概一个月前,有汽车厂商的朋友就开始忙的不亦乐乎,原以为是市场销售的火爆导致工作量的加大,一聊天原来是315惹得祸。本来315是一天,结果他们已经上升下延了一个月,结果是天天315。这三月份的每一天,都得和各种消费者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其实消费者本身属于弱视群体,他们没有什么自己的阵地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系的,就直接内部消化解决了,能够内部消化解决的,消费者-厂商皆大欢喜。

但此类情况发生的概率基本为零,消费者经常为了自己的爱情投诉无门,于是市面上就经常能看到各种火爆直播。如老牛拉大车的,车展围堵的,举着大旗喊冤的,板砖砸车的,各种现象层出不穷。

针对类似以上的意见,我们的媒体开始重视了,收集各种产品缺陷,用户声音进行大范围的传播报道。占领了舆论,就等于占领了市场。在给消费者意见进行反馈的过程中,很多媒体也从中发现了挣钱之道。你不是不给我投广告费嘛!那我就给你来些负面报道,今天报道了,你不搭理我,那我明天继续,非得一决生死不可。

平时厂商一直在维护媒体的关系,而且在平时领导们也不会太关注媒体的声音,所以一般情况下,媒体的负面宣传往往就不了了之,或者简单的费用支持就搞定了。但自从20年前法定了这个消费者权益日后,媒体们是越来越会利用手中这块阵地了,当然是打着消费者投诉的名义。其实媒体维护权益是应该的,但应该站着维权的角度,持之以恒。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而拼命去弄点什么。

媒体们应该检点下自己的方法,厂商加大对消费者的重视,315是个很好的日子,但我们更希望的能够每天都是315。

从去年的315到今年的315,一年的时间内出现的问题应该说不少,仅食用的东西就有含三聚氢胺的有毒奶粉和牛奶,有毒的豇豆,经过注水和喂食含有激素的各种肉类,打了农药的蔬菜,抹了催熟剂的水果等等等等。老百姓受到伤害后,所有的处理结果只不过是杀鸡吓猴,并没有涉及到任何政府官员。至于其他方面的假冒伪劣的东西,恐怕是没有人能说的清楚,如今市场上已没有可以放心食用的东西了。年年都是大张旗鼓的宣传315,年年宣传过以后还是老样子,有什么意思呢?据说高级官员们吃的都是由专人管理的无毒无害的东西,谁又会管老百姓的死活呢?

前天下午,给诊所打扫卫生的老马昨天突然没来上班,他为人老实,干活实在,自打来诊所工作后从来没有过一次这种不请假没来上班的事。他家离这很远,又没有电话,也联系不上他,妻子说他和护士小赵是亲友,又住在一个村子里,他来这里上班又是经过小赵的介绍,我只好打小赵的电话,问她是怎么一会事?

小赵告诉我,老马的堂哥去世了,今天上午出殡的候时,老马唯一的女婿到他家帮忙,人下地入土后,中午喝了他们家招待客人用的酒,当时没觉的怎么样,睡了一会后突然难受,还没来的及送到医院抢救就追老赵的堂哥去了。据说其他喝了酒的人也有不适的感觉,但由于没有他喝的多才没有出问题。女婿家的人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很气愤,把尸体抬到了老马堂哥的家里,老马堂哥的家人更是难过,刚刚办了丧事接着又发生了这样意想不到的倒楣事,全家人既要承受死了亲人带来的悲痛,又要给因在自己的家中帮忙喝死了的亲友经济赔偿,真是祸不单行呀?

宣传315的彩车又上街了,斜挂着彩带的各级领导又在电视镜头中出现了,每年一次的晚会也就要开场了,这一切的切似乎向人们表明,今天这一天消费者又有权了。看着这一年一次的315庆典活动,笔者不由得不去想,这有什么意义呢?

每年315之于厂家犹如年关的工头,日子过得都不轻松,加上近几年央视带头一年揪一两个反面典型更是让很多厂家战战兢兢。不过除去315,一年还剩下三百六十四天却依然不属于消费者。

篇15:消费者维权日

星期六是三一五消费者维权日,我看了三一五晚会,晚会上的内容却让我大吃一惊。

很多东西都被曝光了,比如说苹果手机、黄金等等有时候,我很会对我们周边的这些东西,等饰品要切很高,有些小分着的眼睛非常亮,能经常的发现一些不法分子的阴谋,而及时揭穿他们,但是在雪亮的眼睛,也会有迷糊的时候,这时候,这些不法分子就会有机可乘。

就拿我们几乎人人家里都有的东西苹果手机来说吧!我们的爸爸妈妈都有苹果手机,不是iphoe4S或4,就是iphone5,而苹果手机公司就在给我们售后换新的时候,他们都会不给我们换后盖,这是为什么呢?根据调查发现,近两年霸气的苹果在世界多个国家接连不断地被处罚和制裁,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低下傲慢的头颅,2011年9月,因此故障手机用户更换的手机为二手翻新机,且不提供免费维修或退款服务,在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压力下,苹果同意韩国用户在购买iphone一个月内如发现瑕疵,可免费更换全新手机而非翻新机。2011年,苹果手机,在意大利法院被判处罚金90万欧元。

一个这么大的企业,竟然用一个小小的手机后盖板与中国人民玩起了游戏,作为这么大,知名度这么大的企业,实在不应该耍小聪明,相反,硬干承担起更重的商业责任与社会责任,不应该耍小聪明,偷工减料,那是不对的。

通过看这个三一五晚会,我明白了,以后我们消费的时候,一定要把眼睛擦得雪亮,预防我们再次受骗,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而且要合理的消费,买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篇16:我学会了维权

这几天,我一直沉浸在兴奋之中,因为我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我学会了维权。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百货商店买东西。经过玩具区时,我看上了一辆遥控坦克,便让妈妈买给我,妈妈同意了,最后,我们来到收银台交钱,交完钱,收银台的服务员把一张购物小票送到我手里。我一接过手,就想把它扔了。这时,妈妈对我说:“儿子,购物小票就是在这里买东西的证据,如果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就可以带上小票来这里退换,所以不可以乱扔哦!”“哦,我明白了!”回到家,我就拿起遥控坦克玩了起来。谁知玩了三天,坦克就一动也不动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没电了,就拿去充电。可是,冲完电后,坦克还是不前进也不后退。我想:坦克的质量可能有问题,这可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得去百货商店换一辆。可是,去了,该怎么说呢?这时,我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便拿起购物小票和坦克直奔百货商店。来到了商店,我和商家说明了原因,刚开始,商家还趾高气昂地说:“我根本就没有见过你,你怎么可能会在这里买东西了?”我听了,拿起购物小票给商家看。商家看了看小票,叫人检查了一下,二话不说,立即换了一辆新坦克给我。商家还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说:“小朋友,还听不来的嘛,这么小就会维权了。”听了这番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通过这件事,我学会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还知道了购物小票是消费者消费的证据,不能随便乱扔。

篇17:说说我的维权故事

那是去年春天里的一天,我在一家玩具商店买了一个玩具,本来是用辛辛苦苦攒着的钱买到心爱的玩具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是回家拆开包装一看,却发现心爱的玩具少了好几个零件,我赶紧拿着发票去找老板退货。

我对老板说:“老板,你这玩具少零件,我要退货。”“凭什么!”老板气冲冲地问我。“你看,这是我的购货发票,就凭这,而且你这货上明明写着‘少一陪十、假一陪百’ ,你该不会不退吧?”“笑话!你以为我是三岁孩子啊!我只是卖的,这又不是我生产的货!”黑心老板脸上没有丝毫畏惧,看来这家伙已经是惯犯了。“你行,”我手指着那个老板说:“好,现在我把工商局的叔叔叫来,让他来给我们评评理!”那老板以为我撒谎,说:“哎呀,你叫呀,我好怕怕呀!”好吧,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自找的!5分钟后,工商叔叔来了,了解事情经过后,工商叔叔向我们讲解了:经营者的义务及消费者的权力,让黑心老板陪退给了我钱,还拆了他的招牌。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我知道如果每个人都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话,那个黑心老板一定会变本加厉的。

篇18:维权“12315”

十一世纪,商品多,黑心商也多,不说别的,就说“三鹿奶粉事件”就够让我们后怕了。所以我们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让黑心商不再猖狂。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要对付这种状况的最好方法,就是举起“12315”这块盾。

今天的太阳出奇的大,我便到附近一家小卖部买了一瓶水。老板娘从货架的最上面拿了一瓶水,用抹布擦了擦瓶子上的灰尘,笑眯眯地递给我,我看着这个旧旧的瓶子,不禁有点担心:“这水没质量问题吧?”“怎么会呢?一定是运载中遇到大风才落满灰尘的,小妹妹,你放心吧!”冲着他这份热情劲儿,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回到家,我急忙拧开盖子,一扬脖,喝了一大口,又急忙吐了出来,这是什么怪味啊:酸、咸、苦,我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竟然已经过期8个月了。

这个黑心商,连过期的东西也敢卖,要是不阻止,她以后一定还会这样做。我想起了“12315”这个电话号码,“12315”是维护消费者权的组织,当消费者买到伪劣商品时,可以拨打这个电话举报或投诉。

我拨打电话,告诉执法人员有小卖部卖过期饮料,并说出小卖部的所在地。

不一会儿,执法人员来了。老板娘并不承认有卖给我这瓶水还说是我诬赖她。执法人员在她耳边嘀咕几句话,好想再说如果不换这瓶水和解决所有过期物品,就要查办这家小卖部,老板娘听了吓得连连说“好”。最后,老板娘给我换了一瓶水,还赔了几十元。

下午,我还看到执法人员在帮老板娘把过期的货物搬出来。

我心里暗暗地说:“12315,你真棒,让不法商人屈服了,让我们的消费得到保障。”

12315就像一块盾,为我们阻挡所有消费的不安全。朋友,当你的消费权受到侵犯时,请举起12315这块盾。

篇19:懂得维权

看了《让小消费者更力量》的第一个故事都是辣条惹得祸,让我感受到:在校园的生活中,我们去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是否会注意所买商品的保质期限?也许会有许多同学回答没有,而也有些同学有注意到商品的保质期限已经过期了,但觉得才过期几天而已,没关系,等到吃了之后才肚子痛,生病了。这是因为许多同学都没有这种意识。这让我觉得,桑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学生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应该练就一双能辨真伪的火眼金睛,以防吃到过期三无产品后而生病。

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我们应该养成维权的习惯。我们平时可以通过上网浏览信息或听取维权讲座等方式,学习辨别三无产品的方法。平时买东西是要多注意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合格证、商标等。再确定是否要购买此产品。

作为学生,我认为我们应该懂得怎样维权。维权关系到我们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只有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市场,不法商家没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我们消费者就会愈加地有力量,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纯净。

篇20:维权成长记

你们知道三月十五日是什么节日吗?应该不知道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三月十五日是消费者权益日,那你们知道当你们买到劣质的过期的东西时,可以打那个电话吗?这个也让我帮你们解答吧!可以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中心电话。

我曾经就经历过这样的事,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我们买了很多东西:有馒头,饺子,巧克力,薯片等……我和妈妈高高兴兴地提着一大袋东西回家,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纸,发现馒头们都“生病”了,身上长满了斑点。我赶紧叫妈妈,妈妈见了,赶紧问我吃过没,我说还没吃呢!妈妈松了口气,她把馒头倒在塑料袋里,拉着我又去了那家超市。

妈妈和我到总台,和总台的那个阿姨说:“你好,你们超市中有过期的食品吗?”妈妈明显在试探她,阿姨说:“我们超市绝对不会有过期食品,如果有我们立即退货。”妈妈很满意,她把塑料袋拿出给阿姨看,叫她退货。

突然阿姨又反悔了,说这样已经撕开的,就不可以退了。妈妈听了就发起了大火,一场战争打响了旗号,妈妈说一句,那个阿姨就回几句,妈妈无可奈何,就对那个阿姨说再不退就打电话到消费者投诉中心,阿姨依旧不肯退,妈妈真的拿起电话打了过去,很快来了一个叔叔,那个叔叔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那个阿姨沟通了半个多小时,那个阿姨立马向妈妈道歉并承诺可以退货。

事情圆满解决了,我和妈妈心满意足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妈妈那个叔叔是谁,妈妈告诉我是消费者申诉中心的工作人员,我恍然大悟。

从此之后,当我买到劣质产品,卖家又不肯退货时,我就打12315,保证管用。同学们当你们遇到这类事情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