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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孔乙己作文550字(3篇)

篇1: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若要谈起孔乙己,气氛应该是很活跃的,大人笑他,孩子们却也是要笑他的。

孔乙己穿长衫,常多花一文钱添碗茴香豆——他把自己当作读书人,而他认为,君子就要穿得得体,穿得像个正经的读书人,但大家都看见,他的长衫破破烂烂,享受酒菜也不过站着享用罢。显然他并不那么阔绰,却从不欠债。或许在酒店伙计的眼中,他就是个好面子的人。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理想化的向往与追求,他总要在酒店这一类公共场合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脸面与尊严——这可能是他稀有的值得自豪的的财富了。

孔乙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学问所体现的是一种愚昧,但归根结底还是当时的封建制度所致。从孔乙己这一个体来看,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一辈子的影响是很深的:他一定在读书上下过苦功,否则被人问起未考取状元之事又怎如此颓唐?他也一定对那段时光印象最深,否则他又怎能将那些并不大有用的之乎者也挂在口中?或许他极力回避着现实,将现实视而不见——但现实所给予他的不过如此:在读书方面冰没有什么成就,而时光易逝,大半辈子已过了去,仍一事无成,而下半辈子还是实在的未知数。他却仍然觉得那些知识是有价值的,他似乎被“训练”得对那些知识极为忠诚。孔乙己来喝酒却不忘考我“茴”字的写法,我那么不屑一顾,他倒如此热心,认真得像位先生,如鱼得水地谈论着回的四种写法,他与大人说笑,引得大人发笑,无奈地,却只得与孩子们搭话,好像他只是个孩子,长着花白胡子,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孩子。

尽管孔乙己竭力去维持他的“尊严”,愿意做各样的事(甚至偷窃)去维持他“读书人”的生活。没有什么真才实学,还是不可能的。他不愿承认偷了别人的东西,却又去偷了,直到双腿被打折却仍小声辩解着。我不禁好奇,孔乙己在死之前会想些什么呢,是悲叹,是愤懑,还是不甘心呢?我无从得知,他为了面子,做了不少让他失去尊严的事啊。

若说他活该,我宁愿用“愚昧,迂腐,守旧”甚至“可怜”来修饰他,看到书前的插图,孔乙己弯下腰从碟中取出一颗茴香豆给孩子们,被孩子围着,就像捧着书本在为孩子们讲课般,倘若在今天,不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他总有那么一点可能的,去成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师,我知道这是个荒诞的想法,但写到这,是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了的。

篇2: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谈到孔乙己似乎就展现了一幅画面: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老书生颓唐的歪在桌上,面前放着一杯温过的酒。

  孔乙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物。明明自己落魄的不成样子,可偏偏秉持着一股学士的自尊,可这种自尊却只是通过一种要面子来表现出来。明明是应该和短衣帮类似,却活的连短衣帮都不如。

  孔乙己出现的时候总是欢悦的,酒店的人笑着我在笑着,似乎连他自己也都在笑着,我们笑的是他那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自尊,而他苦笑自己的悲痛的半生。

  孔乙己其实是善良的,他把茴香豆一颗一颗的分给我们认真的教我写字,虽说是迂腐至极,但却也是仔细,善良的很,可能他也曾经想成为一名老师,就像分豆一样赠与孩子知识。

  可是,那个吃人的时代是不能有这样的梦想的,人们丑恶冷酷的嘴脸一点一点的表现出来,拿孔乙己的悲剧当做笑柄来解除自己对生活的无奈。同样是书生出身的丁举人,却能把孔乙己打的半死,那个时候,人恐怕有的只是低贱之分了吧,而另一边,作为那个黑暗时代的产物,人们的思想情感早已麻木不堪,即使是面对打断了腿的孔乙己,依旧谈笑风生,毫无怜悯之心。

  但如果,真的就只是因为社会的黑暗,那怎么短衣帮能活,而孔乙己却一直苟延残喘着。他并非不能自己谋生,而是因为自己的好喝懒做,把自己逼到这般田地,不得不说也是他咎由自取了。

  鲁迅先生在末尾猜测孔乙己可能死了,其实并不用猜,像这样一个可怜又可耻的人,在如此暗淡的社会中,他怎么活?

篇3: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若要谈起孔乙己,气氛应该是很活跃的,大人笑他,孩子们却也是要笑他的。

  孔乙己穿长衫,常多花一文钱添碗茴香豆他把自己当作读书人,而他认为,君子就要穿得得体,穿得像个正经的读书人,但大家都看见,他的长衫破破烂烂,享受酒菜也不过站着享用罢。显然他并不那么阔绰,却从不欠债。或许在酒店伙计的眼中,他就是个好面子的人。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理想化的向往与追求,他总要在酒店这一类公共场合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脸面与尊严这可能是他稀有的值得自豪的的财富了。

  孔乙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学问所体现的是一种愚昧,但归根结底还是当时的封建制度所致。从孔乙己这一个体来看,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一辈子的影响是很深的:他一定在读书上下过苦功,否则被人问起未考取状元之事又怎如此颓唐?他也一定对那段时光印象最深,否则他又怎能将那些并不大有用的之乎者也挂在口中?或许他极力回避着现实,将现实视而不见但现实所给予他的不过如此:在读书方面冰没有什么成就,而时光易逝,大半辈子已过了去,仍一事无成,而下半辈子还是实在的未知数。他却仍然觉得那些知识是有价值的,他似乎被“训练”得对那些知识极为忠诚。孔乙己来喝酒却不忘考我“茴”字的写法,我那么不屑一顾,他倒如此热心,认真得像位先生,如鱼得水地谈论着回的四种写法,他与大人说笑,引得大人发笑,无奈地,却只得与孩子们搭话,好像他只是个孩子,长着花白胡子,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孩子。

  尽管孔乙己竭力去维持他的“尊严”,愿意做各样的事(甚至偷窃)去维持他“读书人”的生活。没有什么真才实学,还是不可能的。他不愿承认偷了别人的东西,却又去偷了,直到双腿被打折却仍小声辩解着。我不禁好奇,孔乙己在死之前会想些什么呢,是悲叹,是愤懑,还是不甘心呢?我无从得知,他为了面子,做了不少让他失去尊严的事啊。

  若说他活该,我宁愿用“愚昧,迂腐,守旧”甚至“可怜”来修饰他,看到书前的插图,孔乙己弯下腰从碟中取出一颗茴香豆给孩子们,被孩子围着,就像捧着书本在为孩子们讲课般,倘若在今天,不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他总有那么一点可能的,去成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师,我知道这是个荒诞的想法,但写到这,是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