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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人作文500字五年级(20篇)

篇1:我崇拜的人

有人崇拜电影明星,有人崇拜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崇拜的人却是他——我平凡的爷爷。他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他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上前线,保卫祖国,那为什么我说我崇拜的人是我爷爷呢?

因为我的爷爷抓过小偷,且听我慢慢道来。那是我爷爷60多岁,他高高瘦瘦的,头发并不是全黑的,而是搀着一些白,布满皱纹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夏天里的一个下午,天很热,我爷爷坐在小院里乘凉。突然,从邻居的院子里扔出一个皮箱,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墙上跳下,说时迟、那时快,我爷爷脑子一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喊:“小偷!”紧跟着一溜烟的跑了出去,边追边喊:“抓小偷,抓小偷!”也不知怎么,小偷把偷来的箱子给扔下了,可能是让我爷爷的气势把他震住了,街坊邻居都听到了,也一块加入了追小偷的行列,跑着跑着小偷被我爷爷抓住了,小偷跪下了,哭着说:“大爷我再也不敢了,放了我吧。”这时候邻居打了110,警察也很快赶到了,他们把小偷戴上了警车,又跟我爷爷说:“请你老人家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我爷爷答应了。很快满面春风的爷爷被警车送回来了,还当场表扬了我的爷爷,说我爷爷是英勇无畏。

这就是我敬佩我爷爷的原因。

篇2:我崇拜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当然也不例外。


我喜欢的明星是成龙,他一生演了不少动作片,还被称为工夫巨星。他演的大部分都是武打片,具有冒险精神的电视剧。给人们留下了一个栩栩如生,具有冒险精神的形象。


成龙现今大约已有50岁了,既是工夫巨星,又是歌星,他不仅电影演得好,而且歌唱得也好。《神话》既是一部电影,又是一首歌,其中就有成龙。他几乎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喜欢明星是很正常的心理现象,因为明星往往有着美丽的外表,大方的举止,其中还有一些人是具有高超专业技术的,高昂的工作热情和高尚的人格。当然,青少年时代的主要任务重在知识学习与道德培养。我们要了解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潜能,了解社会对各种职业角色的期待,从社会需要与自身的实际出发,确立个人的成长目标。


“人无完人”,偶像也不例外。成龙也有一些缺点,有的动作不够逼真,表情上应该多注意一些。从成龙身上我知道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毛病,不免让人为他们感到遗憾。那我们应善于从不同的榜样身上学习不同的优点,不断完善自我。


倘能如此崇拜明星,迎接我们的一定是一个美好灿烂的明天。

篇3: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麦迪,是一个可以创造奇迹的人。他虽然没像科比那样至今仍然辉煌,没像詹姆斯那样nba的状元秀,没像乔丹那样霸气十足,但他是一位合格的领袖。
  在2002年与马刺队的比赛中,奇迹地以35秒13分拿下了比赛!在终场前35秒时,马刺以78比68领先10分,麦迪接球就投,三分命中,但还是以75比68落后7分。邓肯两罚一中,还落后8分。又是麦迪,他又命中3分,只剩5分了。又是邓肯但他2罚0中。麦迪又来了,他又开始狂飚三分,还差2分。邓肯又两罚1中,还落后3分。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麦迪又命中三分,还造成邓肯犯规。最终,火箭以81比80险胜马刺。
  啊!麦迪,虽然随着岁月的流失,麦迪已经渐渐沉睡了,但这段辉煌是不可磨灭的!


篇4:我崇拜的人

树长大了,枝繁叶茂。

——题记

也许一些事情就是这样,会很突兀地出现。20XX年的冬天,一个名叫朴树的艺人走进了我的心田。那个冬天也因为朴树的到来而显得格外温暖。他的略带嘶哑的声线一下一下地拨动着我的心弦。我很高兴,因为我有了自己认为最美的艺人了,这从未有过。

忧郁王子

同学问我喜欢哪个歌手,我说我最爱朴树。与一些人说朴树的歌实在太低沉了,太忧郁了,他们无法接受,看来我真的有点与众不同,我爱朴树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忧郁与低沉。

19XX年有一次,他在外面玩了好几天,妈妈对他说:“我听了你的专辑《我去20XX年》(朴树从没让妈妈听过他的歌),这两年你是不是过得不快活?”朴树一下子就哭了,赶忙去洗脸,然后装作没心没肺的样子走开。后来朴树告诉妈妈,他有理想,他在认真地活着。在网上看到这个故事,我的反应也是泪流满面。那是感动的泪水,疼惜的泪水。当时他20余岁,那正是个认清世界,享受生活的时候,而朴树却过早地认识了这个世界的不幸与痛苦,他曾是个抑郁质患者。

我最不忍心看的是朴树从前的照片,看了之后我觉得不喜欢他的人真的有点铁石心肠,在北京的家中,红色地毯,上面零乱地散着吉它、光盘、音响、烟头,以及各种家具。他跪在地上,在香烟制造的雾中眼望前方,它是在流泪的。我才知道我的所谓的忧郁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朴树的每个动作都具有忧郁的特征,连他演唱时的姿态看了都让人心疼,那种忧伤的站姿……

那个忧郁的大孩子啊。

叛逆王子

朴树不帅也不酷,但他特别。我就喜欢特别的人。他有一头长长的、乱乱的头发,他说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是因为他不想把世界看得太清楚。下巴很尖,透露出他的敏感。身材特别瘦。看惯了朴树,我就一直把会弹吉他,中长发等朴树的特点作为衡量男生的标准。当然,衡量的结果往往是令人失望的。

朴树的妈妈在北大研究物理,爸爸也在北大当教授,是“神舟五号”的研究人员。他哥哥是个商人。他有个很好的家庭环境。朴树没有读完大学,但这点应该是我们庆幸的,否则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朴树了。他考入北师大后,却毅然也决然地炒了大学的鱿鱼,只因为不想让自己被消化掉。我们可以想象两个教授看到自己的儿子放弃学业去唱歌时会怎样阻拦。为了自己的梦想放弃一所高校,他真伟大,比我勇敢的人都是伟大的人。

记得有一次朴树在北京获得了6项大奖,当他领奖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意思是:“感谢那些颓废的生活,祝大家快乐。”然后留下奖杯就匆匆下台了。当时有人去提醒他,他也没有任何反应。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才华王子

“这个人很有才。”这是爸爸第一次听朴树的歌后说的。连一向大大咧咧自命不凡的爸爸也说出了这句话,朴树真的很不简单。

有人说:“在爱情歌曲漫天乱飞的时候,朴树的歌就像一场圣洁的暴雨把一切浑浊的东西统统冲刷掉,还我们一片纯洁的天空。”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中的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她们在哪里呀/她们都老了吧/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有些故事还没讲完拿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我们

有时候听着他的歌就会止不住的掉眼泪。

我是很像朴树的,但我没他那么勇敢。我很叛逆但我表面十分隐忍,我不把忧伤带给别人。所以很多人眼中我是个有点儿任性但很温柔的女生。

朴树是王子但我连灰姑娘也不是。他有歌迷去理解但又有谁理解我呢?

的朴树没有一流唱功但有最真诚的声音;我的朴树没有商业的笑容但有最清澈的眼眸;我的朴树领奖时不会言谢但会祝大家快乐;我的朴树给我的不是惋惜他给我的是感动。”

篇5:我崇拜的人

我现在是铜梁县实验一小的学生,当我在上学的某一天,我遇见了她,我崇拜的一个人。

我那天帮老师到高段去送文件时,我看到了一个穿着酷酷,(上身:粉红横条上衣;下身:超短牛仔裤,还系着皮带;鞋子:一双白色球鞋)扎着马尾辫的女生,站在四年级(9)班的门口,她看起来比我大很多,简直就是一个中国的日奈森亚梦。但是,她跟那些同学们聊得很开。对女生是亲切问候,对男生则是分两种:第一种是用拳头,(应该是不听话的吧)第二种而是用冷酷的眼神,还真是翻脸比翻书快。

到了下午,我放学了,我想再去看看那位姐姐,上午看她站在四年级(9)班的门口,所以,我去四年级(9)班看了看但是,四年级似乎没有我们放学放得早,所以,我站在窗口静静地看着。啊!我看到那位姐姐了。她正坐在座位上认真地做着笔记。过了一会,我看见她走向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起了字,原来是写家庭作业呀,看那个大姐姐的字,写得好霸气呀,女生不是应该把字写秀丽一点嘛?这应该是她的个性吧!看样子,她应该是她们班上的大官吧!

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要像我崇拜的这位姐姐一样,做大官!


篇6:我崇拜的人

“……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做流泪泉,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

——题记

他才高八斗,浪漫飘逸,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他为自己的信念而活,挥酒泼墨,访名山,问仙境,他便是学富五车的李白。

不知何时开始认识他的,只记得“对影成三人的孤寂”,只记得“仰天大笑出门生”的潇洒,只记得“天子唤来不上船”的不羁,只记得“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傲……那一举一动,一笑一叹中,他成了我崇拜爱慕的对象。

年少多才的他,步入佳途,想有所作为,经历了贵妃磨墨,力士脱靴,但他放弃了官场,这一点,也正是我所喜爱的他的特点——不为权利所动。

在如今社会水平高度发展的日子里。一些杰出人物蜂涌而出,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名人,还是大红大紫的艺人,他们都引来了不少人的向往与喜爱。当然,好奇心特强的我也不例外。而我崇拜的人却是李白。

也许有人问,大红大紫的艺人才是如今人气指数最高的,你为何会喜欢那早以成为过去的名人呢?真是没品味,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李白是我国著名的诗人,有诗仙之美称。但是在我心中李白更是懂得良苦用心的好榜样。他让我知道从小就应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努力,进取,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只要功夫用到家,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天天不停地磨,铁杵虽然粗,但总有一天会磨成针的。就如读书一样,天下的好书很多,只要天天认真地读,十年,二十年,总有一天会把所有看过的书融会贯通的。

也许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的压制,他的一切不被别人接受,但这一切并压垮这位塞外的才子,他飘零酒一杯狂饮高歌,在孤寂中舍弃了一切,在傲气中重新开始他的新生,他的未来。

歌一曲《长相思》。忆一回李太白,唱一段《清平调》,恋一生李青莲。如果我能回到他的那个时代,我愿陪他访遍名山,看他妙笔泼墨。

李白,将永远成为我崇拜的人。

篇7:我崇拜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就是居里夫人。

在世界科学史上,居里夫人是一个永远不朽的名字。这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她是唯一一位在两个不同学科领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着名科学家。作为杰出科学家,居里夫人有一般科学家所没有的社会影响。尤其因为是成功女性的先驱,她的典范激励了很多人。

科学不是为了个人荣誉,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人类谋幸福。这是居里夫人和居里先生一贯遵循的原则。在发现镭后,为了使镭尽快地服务于人民,他们拒绝申请专利权,立即公开了提取镭的方法,即使那时他们自己的生活还很艰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救护伤员,居里夫人把X射线设备安装到汽车上,奔走于战场各处进行轮回医疗,挽救了大批受弹伤士兵的生命。在她刚开始从事放射性研究时,由于不了解射线对人体的破坏作用,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来又长期在条件很差的环境里工作,致使有害物质严重危害了她的身体,得了恶性贫血病。就是在她生命垂危的时刻,她也没有因为一生的磨难和不幸遭遇,有过丝毫抱怨和遗憾。

在了解了居里夫人的光辉一生以后,我们从中得到的教益和启迪是深刻而广泛的。她让我们明白,人有多重价值,是需要多层开发的。有的人止于形,以售其貌;有的人止于勇,而呈其力;有的人止于心,而有其技;有的人达于理,而用其智。诸葛亮才智过人,气吞曹吴,却不披一甲,不佩一刃;毛泽东指挥百千万民众,在战火中打出一个新中国,却从不受军衔,不背一枪。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攀登,直到智慧高峰之巅,自由地驾驭规律,而永保一种理性的美丽。

我崇敬居里夫人,崇敬她奉献的精神,坚强性格,百折不挠的意志,对社会的责任感……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居里夫人。

篇8:我崇拜的人

“嗯,嗯,女士们,先生们,我崇拜的人是——我。”

嘿嘿!我崇拜我,傻了吧!

建业靠资本,崇拜也要理由。

有个性:

大大咧咧走四方

女孩的柔,女孩的娇,确确实实又是个女孩,只得用大大咧咧来形容了。

学校里,遇到喜乐之事,张大嘴,露大牙,“咯咯,嘿嘿,嘻嘻”笑不停,去他的“笑不露齿”。

上楼时,“咚咚,咚咚,咚咚”敲鼓呢?还我上楼,一会跑,一会跳,一会蹦,去他的“轻声慢步”。

吃饭狼吞虎咽。

穿衣不赶时髦,要舒服。

警告你哟,不要在我面前提“细嚼慢咽,足不出户,男尊女卑……”哼!词只会让我反胃。

崇拜这傻样,无束缚,有自由,舒服便可。

重友情:

情无界,爱无言。

饮料分男女”在我的字典里,男女之别,包括友情。

学校里,向男生请教问题,与同桌探讨学习,一起说说笑笑,,无间无界。

友情我深信,他不在于言表,更不在物资之上,是互相和信任。

为你的迟迟不来焦急。为你的损伤痛心。

坚信你我的情永不变。坚信你我的约永不悔。

崇拜懂真爱,懂友情,无限,无界。

爱天真:

爱卡通爱幻想

不喜欢歌后王菲,更不喜欢刘德华,F4不懂,更不想懂。却最热衷于卡通,动画,幻想。

友情铸造——《四驱兄弟》

憧憬未来科技——《多A拉梦》

正义,友情,幻想,三合一——《哈利波特》

机智,童稚,无知——《特工神童》……

嘿!知道的不少吧!爱看,更爱想,爱仿。

梦里,身着战服,驾驶妖姬驰骋战场,与小烈,小豪,并肩作战,打败土方令,冲田海,大神鼻孔都气歪了。

梦外,摆弄弟弟的四驱赛车,拆得七零八落,如一盘散沙,经常追着它满屋跑。

梦里,我成了哈利,与罗恩,赫敏一起与伏地魔斗争,大败食尸徒,了魔法界和平。

梦外,拿着一根棒子作魔杖,指来指去,叽里咕噜的念着自创咒语。

处在幻想中,是天真的,是呆傻的。

崇拜的天真,无忧无虑,痴迷在。……

居里夫人的无私让人叹服,尾山宏的正义让人慨叹,我的个性,我的天真就让我崇拜?

信心,勇气给我力量,我庄严的宣告:我崇拜我。

篇9:我崇拜的人

她没有披肩的秀发,扎着两条短短的、粗粗的辫子,塞在帽子里。她没有穿过飘逸的长裙,一年四季总是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她从没穿过高跟鞋,总是穿着一双平平常常的球鞋。她的脸上从没施过粉黛,却是一脸的真诚。她是谁呢?她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管理员阿姨。

虽然她的工作很平凡,但她很认真负责。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正好到一家小店去躲雨。刚冲到店里,我看见一个身影,她手里拿着雨布正往自行车上遮。定睛一看,啊!那不是管车的阿姨吗?只见她迎着风,冒着雨竭尽全力往车上盖了一块又一块。目睹这一切,我深深地感动了,不禁眼眶湿润了。突然,刮来了一阵狂风,呀!不好,阿姨刚遮好的雨布一下子被刮走了。只见阿姨不慌不忙地再去盖,谁知,风好象故意和她作对似的,呼呼地吹着,刚遮好的雨布又被刮走了。最后,阿姨蹒跚着来到一个角落,吃力地搬起几块大砖头,一块一块把雨布的四角压好。这下风再显神通也无法掀走雨布啦!

阿姨虽然很普通、平凡,但在人们心目中,她的形象却是很高大的。她时刻为别人着想而不为自己着想的高尚品质值得大家学习。我想:一个人不仅要注重外表美,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美。

篇10:我崇拜的人

生命在于运动,爱运动的人往往体格强健、肌肉发达。他也不例外,天生热爱运动的他身体好,再加上平时热爱学习,因此成了我班男生、女生崇拜的偶像。

他的个子适中,留着平头发,有着虽瘦而不弱的身材,爱笑的小眼,会说话的小嘴,还有那嘴巴左下角的小“记号”。先不说它是谁,只告诉你我们班部分同学总爱称她“阿(尔)康”。

他非常热爱运动。

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实验小学内部举行了一次足球赛。我们班大部分同学积极参加,当然少不了他了。在所有人中,凭着他的足球技术和经验,被选为我班足球队长兼代表。在足球场上,他更要展示自己的才能,他抢球如猛虎出山,那踢球时的一个个漂亮动作,不得不让台下同学敬佩,连体育老师都赞叹不已,说他是块料子!

他不仅爱踢足球,身边的所有体育项目对他都易如反掌。业余打篮球时,每个队都抢着夺这名手脚灵活的“苗条小将”,因为有他的那支队伍不想得分都很难;可见打乒乓球时,他耍出的那一套套打球技法,疾而缓,缓又疾,常常令人输得心服口服;在每年秋季运动会或越野赛中,它必将成为第一个选择人物,那两条腿迈出去是那样轻松有力,急速稳定,就像一只疯狂的野兔瞬间飞跃而去。在赛跑队伍中,他就是羊群中的那只骆驼……他因体育名列前茅而闻名校园。

其中受得同学们崇拜和闻名校园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他爱运动,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是在学习成绩优异的基础上体育突出的。

在语文课上,他积极发言,专心听讲,爱动脑筋,读课文是他的声音非常突出,有一次声音糟杂的教室里,他自己读课文的声音镇压住了全班同学,和他一起读课文;在数学课上,他那积极的态度经常把韩老师逗笑,思维灵活、反应灵敏的他总是又快又准地做出每一道题……他成绩优异,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他!

说了半天,总之他的有点无穷无尽。他是我学习的对象,向往的目标。看,天空中那颗运动之“星”闪闪发光,越来越亮。他,就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兼副班长——张小康。

篇11:我崇拜的人

说起我崇拜的人,可不是如繁星点点,只有一位,那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梁老师。

梁老师她时而幽默风趣,时又要求严格,还有时和蔼可亲,她这种性格让全班的同学喜欢上了她。

就先说说她的幽默风趣吧。

梁老师上课可不像其他老师一样古板,在她的课堂上常常传出阵阵笑声。这不,他正在给一群无精打采的学生们上课呢。这时,一直小蜜蜂飞了进来,它东飞飞,西飞飞,一会儿飞到小强同学的头上去,一会儿又飞到小城头上去。此时,老师想出了一个笑话,便扯着嗓门说:“你们看见那只小蜜蜂了没有?这是我请来教训你们不好好听课的,刚才你们无精打采时,我就趁机打电话给它了,请它来教训你们。谁敢再无精打采它就蛰谁。”同学们听到老师说的话,个个笑的人仰马翻。同学们也都打起精神来认真地听老师讲课了。而那只被梁老师“请”来的小蜜蜂可能是因为同学们都认真听课而找不到人蛰而悄悄的飞回家了吧。

梁老师时而幽默风趣,有时又要求严格。

一次在写生字时,我因为太马虎了,不小心把“涧”字写错了,怎么个错法呢?就是把“横折钩”写成了“横折”。老师真是火眼金睛,我就在心里想。但我转念又想,如果老师不提醒我“涧字”写错了,那在考场上可是无情的呀,那如果不写正确就白白丢分了啊。想到这,我对梁老师更加敬佩了。

梁老师,我不仅喜欢您,喜欢您的幽默风趣,更崇拜您的工作负责。

篇12:我崇拜的人

你最崇拜谁?每当我听到这个问题时,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我自己。”

听者往往笑我自己崇拜自己,但我的答案只能是这个。也许我没有明星般耀眼的成功,也许我没有朝霞般灿烂的前程,也许我攀登却达不到顶峰,但只要我努力了,无愧于心,我就可以抬起头来,我即可以崇拜我自己。

我没有繁多杂乱的崇拜对象。有人崇拜林心如,我不,尽管她的演技横好;有人崇拜海伦凯勒,我不,虽然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着迷;有人崇拜林肯,我不,尽管他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像林心如、海伦凯勒、林肯等人都值得我敬佩,但我绝不会服输。因为我要做演员,我就可能比林心如演的好;我要做作家,就可能比海伦凯勒更著名;我做国家总统,就可能比林肯更出众的政治才华。

世界七十多亿人口,我有胜过每一个人的可能。当我走在平坦的大路上我可以说:“我走在平坦的大路上,我很开心,它是我无忧无虑。”当我走在窄小、歪曲、难走的小路上,我会说:”我走在窄小、歪曲、难走的小路上,我很开心,它使我得到了锻炼。”

今后的路还很长,但无论我今后遇到什么事,我都不会轻言放弃!只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可以崇拜我自己!我永远会对你说:我崇拜的人是我自己!”

篇13:我崇拜的人

崇拜一个人有错吗?崇拜明星又有错吗?没有。崇拜一个人,那是崇拜者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可是中学生郑莉茹却偏要干涉柳晓庆的崇拜自由,认为他不应该崇拜刘晓庆。他们俩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从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柳晓庆因为与影星刘晓庆的名字相近,便经常被同学捉弄。碰巧他又喜欢刘晓庆电影《原野》里的角色,便写了一封信给她以表爱慕。谁知这信却落到了郑莉茹的手里,郑莉茹觉得他不应该示刘晓庆为偶像,但柳晓庆却坚持自己的原则。就这样,他俩便开始了一场无休止的争论。

我认为,崇拜一个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崇拜谁又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不是过度地崇拜就可以,好象之前报道的“杨丽绢事件”那样。杨丽绢是刘德华的忠实歌迷,得知刘德华会在下星期开歌迷会,她便把房子卖了去买门票,结果没轮上她。杨丽娟很生气,死要打刘德华讨个说法,人家也无可奈何,只好说一些安慰的话。结果她又不领情,说刘德华摆架子,她爸爸还因此而跳海身亡。许多人看了这篇报道之后,都觉得杨丽娟一家的做法十分荒谬,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

我觉得,崇拜的意思是尊敬和佩服一个人,但并不能盲目地崇拜。崇拜明星是因为佩服他们的演技;崇拜名人是因为尊敬他们;崇拜体育明星是因为佩服他们的毅力,这都没有错。我们都可以自由地去崇拜他们,以他们为榜样。但是像希特勒这样的杀人狂,我们就不应该盲目地崇拜他们。所以,在没有弄懂崇拜的含意之前,请不要盲目地、过份地去崇拜某一个人,而我们也不应该在没弄清别人的崇拜意图时,盲目地干涉别人选择崇拜的对象。

篇14: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伟人,但是我也崇拜我们班的那些“伟人”——甘xx。

甘xx的写作能力那是异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xx好像非常喜欢写作文,一周要写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写两篇。一篇周记写出来要近1个小时,甘xx写了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太厉害了,质量比我们还要高!

甘x的脸是椭圆的,有一个樱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细。

想要的一个作文大奖是非常非常难的,可是对她来说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随便写一遍好作文就可以得到!据我所知,甘若雨已经有三篇周记被《我的第一本日记》录取了,真厉害,我就不行。而且她还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周记写得好,还得到了30元的稿费,我们都羡慕死了!

甘xx爱写作文,所以她的作文写的好,没有人天生就会写得一手好作文,那是要慢慢写,慢慢练地练出来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古筝,没有时间写,不过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xx那样,爱上写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样!

我崇拜甘xx,以后一定努力向他学习!

篇15:我崇拜的人

  每天,我背着书包上学时的路上,必会经过学校大门西边的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中间总会站着一个伟岸的身影。面对着许许多多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时而转身,时而挥动着手臂,眼神专注而坚定,在他那流畅,优美的动作指挥下,那些纵横交错的行人和行驶的车辆都变得井然有序,道路畅通。那个人就是我崇拜的交通警察叔叔。

  夏日里,骄阳似火,我总能看到他那衣背湿透的背影,额头上的汗珠,沿着那被烈日晒得通红的脸颊直往下流,他却顾不得擦拭。他怕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会使得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出现不可挽回的遗憾。

  冬天里,寒风刺骨,我在有暖气的家里还觉得寒气逼人,可他呢?还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专心致志的指挥交通。

  还记得有一次在这个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被汽车撞倒,情况十分紧急,围观了许多人,只见这时交通警察叔叔好像超人一样立即出现在事发现场。他一边疏散围观的群众,一边急忙联系120急救中心,把受伤的人送往医院。而后又勘察现场,记录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驾驶员的状态,望着那镇静而威严的样子,是那么的神圣庄严,简直帅极了。我从心底对交通警察叔叔充满了敬佩。

篇16:我崇拜的人

  到现在为止令我崇拜的人众多,有历代的骚客,有现代的作家,也有知名的明星,不过使我最崇拜的人要数“水中马拉松”的首位冠军——范德韦登了。

  也许大家以往不认识这位运动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而我是在观看08年北京奥运会后才知道他的。我为什么会那么崇拜他呢?不是因为他夺得了首次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冠军而崇拜他,而是因为他背后的故事。

  在范德韦登的头上可以看到两个硬币大小触目惊心的伤痕,那是因为他在被确诊为白血病后,进行过骨髓干细胞移植后留下的。当他被确诊为白血病时,他可能再也回不到赛场上了。但这时的范德韦登没有放弃自己,和病魔日夜持续的斗争着。当他做完移植手术后没多久,就马上又回到了紧张的训练场上。

  他以顽强不息的精神在生死边缘上拯救了自己。胜人者力,胜己者强。对生命的捍卫正是一个强者的风范,也是一个王者的表现。

  生命中有很多我们难以预知的困难和挫折,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危险,只要梦想和信念同在,成功就会在不远处。既然挫折扑面而来,我们只有挺起胸膛面对,只有这种精神才能超越现实、超越自己。我最崇拜的人是范德韦登,但更崇拜他挫而不馁的精神。这种精神会鼓励我在以

  后的挫折中扬起自信之帆,驶向成功之海。


篇17:我崇拜的人

  我所崇拜的人想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音乐巨人贝多芬。

  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了他的《第五交响乐》——《命运交响曲》。

  听到《命运交响曲》的第一乐章时,在最初的几个强音过后。这时,我听到一段十分短暂明晰的休止。我就想:也许,这休止是智者的沉默。虽然他稍纵即逝,但其中饱含着屈辱、忍难和孤独,又酝酿着愤怒和抗争。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沉默有时具有比喧嚣更强大的爆发力。

  “听!仿佛险恶叵测的命运再敲门,那种混乱与恐惧就要扼住我们的咽喉。休止的命运仿佛黎明前的黑暗。大师伸出手,抓住了黑夜的幽灵,把他从深渊中驱逐出来。这种拼搏愈演愈烈,越升越高……”他紧握的双拳渐渐伸开,变成向上托的手掌,语调也变得舒缓起来,“太阳终于升了起来,凯旋的歌声响了起来,所有的昏暗、所有的`忧郁在最后欢呼的急流之前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命运坎坷的小人物也许能从贝多芬的音乐中汲取到精神的力量。今天,我还远远不能说已经听懂贝多芬的音乐,但我读懂了我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中获取了悲壮美与幸福感,仿佛是一位凯旋的勇士。这正如贝多芬本人所说;"谁能参悟我的音乐的意义,谁能超脱常人无法自拔的苦难。’’


篇18:我崇拜的人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选自的“再塑生命”,才懂得,了解她那悲惨的人生。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篇19:我崇拜的人

我的妈妈长的个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眉毛弯弯细细的,她还长着一张樱桃小嘴,漂亮吧!

我崇拜妈妈的勤劳!

我的妈妈很勤劳,她每天都坚持5;40分准时起床,给我做早饭,有一次,因为有事,妈妈一直加班到晚上10点多才回家,当她回家看到这儿,那儿不干净时,就有打扫起来,当妈妈睡觉的时候都已经12点钟了,但是,我的妈妈却依然早上准点起床给我做饭,尽管我的妈妈她抵抗着疲劳这个恶魔,可当看到我背着书包上学去了之后,她又去上班了,有时我看着妈妈这么辛苦,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崇拜妈妈的伟大。

有一次,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我正在写作业,却突然感觉到非常冷,妈妈听了赶忙给我找了一件厚衣服穿上,但我还是冷,妈妈这才感觉到事情不妙,于是,妈妈就走过来,伸手一摸我的头,忙说:“珂珂,你发烧了,”妈妈急的满头大汗,当时爸爸也不在家,妈妈急忙打的把我送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打了一针,又开了一些药,于是,我们就回家了,妈妈一直陪着我,知道我安然入睡,第二天早上一醒来,我发现妈妈靠在我的床头睡着了,我觉得妈妈是最伟大的人。

我崇拜我的妈妈!

篇20: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着一个人,他不是什么十分有名的人,而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

他淡淡的眉毛下长着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才四十出头就有许多白发,皱纹如波浪般在他的额头上“横行霸道”地长出来。他为了这个家,整天忙里忙外。是他,让我倍感温暖。

还记得那是开学前不久,妈妈生病了。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爸爸问我和哥哥:“你们明天早上想要吃什么?”我和哥哥犹豫了一会儿,随后异口同声地说:“我要吃水饺!”“好,包水饺给你们吃!”爸爸果断地答应了。第二天凌晨,我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噪音给吵醒了,我迷迷糊糊地套上睡衣,听见好像有一个人在走路。我以为天要亮了,于是我来到客厅,看见墙上的挂钟上显示现在才4:30,我心想:还早,再去睡一会儿。正当我要回房间时,却隐隐约约地看见厨房好像有一个人,我觉得自己出幻觉了,于是又回到房间睡觉了。又过了一会儿,我再一次被脚步声吵醒,烦不烦!我又来到客厅,这次渐渐清醒,我真的看见厨房里有一个人,是谁?难道是小偷吗?我忙戴上眼镜一看,是爸爸!我刚才没有出幻觉,他那么早在厨房干什么?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厨房,只见灶台上放着拌好的馅、和好的面,还有——包好的饺子!我恍然大悟,原来爸爸是为了给我们包饺子呀!这活平时都是妈妈干的,可是为了我们兄弟俩,他居然凌晨起来学着包!看着爸爸忙碌又疲劳的身影和一个个包好的饺子,我心想:爸爸实在是太辛苦了!不知怎么的,眼泪夺眶而出,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我吃着爸爸亲手包的水饺,这为爱而付出的食物比什么都好吃!

爸爸,在我们一路的成长过程中,你默默地、无私地关爱着我们。您对我们的爱就像是一颗夹心糖,外表是硬硬的,心却是软软的!是您给予的爱让我更好地成长!谢谢您,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