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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二三事600字初一作文(16篇)

篇1:我的同学二三事

看到黑板上的这周周记题目:写课代表,心里边一阵狂喜――终于可以有机会洗刷一下我们班八名课代表中唯一的男性――金鑫了。

一看他的名字就可以猜出,他的父母是典型的拜金主义者,或者家里非常富有,否则也不会取这么个满地是金的名字。

至于他的相貌,那可是标致得不敢恭维,以至于有同学借着他主持的没有老师的摘抄评讲课上,根据他所出的“蝶恋花”填词题目,填出了一句:金鑫长的硬是丑,没有户口……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笑过之后,却只见得他一人站在讲台上,尴尬而无奈地苦笑。

他的那个课代表的名份,在我看来顶多也是个挂牌的。他的主要工作――主持节目和协助他人――在当课代表前,也在做。其实他主要是当物理课代表,当物理课代表要辛苦得多。

他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喝牛奶,一个是鬼哭狼嚎般的笑。

说到喝牛奶,那可真是个奇迹。每天上午几节课后,你就会发现,他的桌子上多出了三个早餐奶的盒子,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令过往的人惊呼。这几天他经验不合早餐奶了,却还是会看见他坐在座位上,抱着一大盒看不清名字的牛奶在喝,令人无语。

他的笑声也是一绝。有时下课或者自习,他会冷不防地突然咯咯地笑,把人吓出一身冷汗。他有时也会不着嘴,但会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摇,笑得前俯后仰,实在夸张得出奇。

关于金鑫同学的二三事,我也就说这么多了,只希望金同学看过之后,能放过小生一马,也就足矣。

篇2:我的同学二三事

今天上午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任书贤又买了一个新的钥匙上的挂坠儿,在那里使劲儿的得瑟,张培岩在一旁说:”他已经膨胀了,再过一会儿就会爆的。”有人说他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可是也有人点头表示认同他的话。

上数学课的时候,任书贤不知哪根筋抽了,居然敢在老师眼皮底下把挂坠拿出来玩。老师扭头就看见了正在得瑟的任书贤,顿时气的怒发冲冠,可惜没有带帽子。老师三步并做两步走下讲台,一把抓过钥匙扔了出去,那钥匙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咚的一声掉进了垃圾桶里,我正好坐在旁边,“咚”这一声差点吓的我跳起来,张培岩还在一边说道,看,爆了吧?这可让我想起了一名俗语“枪打出头鸟”,呼,多亏不是我呀!

大家可不能学习任书贤,也去做出头鸟,这样可是很容易被枪打啊!

篇3:我的同学二三事

当我见到幼儿园同学程子君时,我想起了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光。

那一年,我手骨折了。由于要养伤,我天天呆在家里。爸爸妈妈怕我无聊,就叫程子君来我家玩。而她每次来我家,都会把在幼儿园发生的有趣的事告诉我。我现在还隐约记得当时刘奕铭留了一个长长的小辫子,同学们都说他声音如果女生一点,就要变成一个女生了,不过得忽略他的长相。程子君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们俩都笑喷了。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感觉有点好笑。当然,刘奕铭现在还是留着小辫子,而且还很长。

而等我伤好的时,我已经是大班了。最后一个学期时,黄玥玥却说我害得她生了病,过了五六天才好起来。她还说我是狐狸精,可那时我还小,并不懂她说得是什么。但我还是知道她在骂我。我解释了很多遍,我不是狐狸精,可我的朋友都不信。午睡时间到了,大家都睡着了。而我却在床上偷偷地哭泣,这时程子君转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就把早晨发生的事告诉她,她安慰着我,说:“你朋友不相信你,我相信你”。这时,我才发觉,这才是真正的友情啊。

可要上小学时,程子君对我说:“我要去福州上学了。可这一离别就是四年。

这时,程子君叫了我一下,我才从自己的思绪回过神来。我想与其沉浸在以前的回忆里,还不如珍惜现在的相聚时光。程子君又在催了,我回答道:“来了!“

篇4:我的同学二三事

每一次看到张晨晨时,我总会想起我们跆拳道表演排练时的场景。

那一次,我们正武会跆拳道在音乐喷泉表演节目。要排练,排练的一开始,我们全部人都要背精神展示的台词。于教练让张晨晨当队长(只有红带以上才能参加表演,张晨晨是黑带。)他最先背完,我们还在背:“认真,快,坚守承诺,绝不找借口……“过了半个小时,于教练让咱们假装成表演节目的样子,给他看一遍。我们做了精神展示,给他看。(每个人都有不会做的,有的人手势忘了,有的人词忘了)。所以于教练很不满意,让我们做50个深蹲跳,可张晨可以不用做,因为他没有做错。可是,他却跟我们一起在跳,有很多人觉得他笨,可是,他跟于教练说:”他是队长,他觉得没有让我们背会,他也应该受到惩罚。‘我们大家也特别惭愧,因为是我们连累了张晨晨。我们排练的时候特别不当回事,一直嬉皮笑脸。他现在为了早点学会,变了脸,特别凶。谁都不许嬉皮笑脸,不然会被打(是用棍子,水管棍。)谁都不再嬉皮笑脸,除了想死的,谁错了,俯卧撑50个等的你,而且上面还有一个脚放在你的背上,掉了加5个。不一会儿,全部的同学都会了。大家完完整整的把精神展示做完了,于教练特别满意,还让我们休息了5分钟。后面的表演张晨晨也不会那么凶,最后咱们完完整整的表演了一遍,终于给于教练和跆拳道同学看,大家都赞叹不已!

还有一次,咱们是在体育广场表演,那次的排练是最简单的。可要求也是最严的。这次是陈逸锋当队长(陈逸锋是黑带),我们第一个是他的旋风五连踢,我是帮他拿板的。其实那一次是我拿板没拿好,可是他却说是他踢没踢好,所以于教练罚了50个仰卧起坐,30个深蹲坐,累的他爬着向我们爬来,真像一只被主人训练的再也爬不起来的狗一样,很搞笑。可是只有我没笑,因为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因为我这样的,所以我根本没笑!那次的表演也顺利的完成了!

我们排练的时候很好玩吧!可是每天还要来2节课,所以咱们的时间是10堂课才排练完。今后还有很多表演会让我去呢!所以以后的时间我还会跟你讲我们表演的更多事呢!

篇5:我的同学二三事

在我们班上,有一个出了名的捣蛋鬼。他身材高大,膀子圆滚滚的,一双手又肥又短,圆溜溜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塌鼻子。从远处望去,还真像一头大象呢。

李锦成十分贪吃。每天早晨,他会非常有规律的带上炸鸡和汉堡饮料来学校,大吃大喝。只要他看见其他同学在吃东西,他全身一下子会充满能量,一个箭步冲上去,讨要零食吃。他如果不吃上几口。有一次,他刚吃完两个汉堡,不,还没吃完呢,嘴里还在嚼汉堡,又向我借钱买零食吃。“哥,你才吃完两个汉堡啊!”我惊异地说,“你肚子撑得下吗?”他听了,笑呵呵地对我说:“没事,没事,我的肚子可是宰相肚了。船都能够称撑,这点东西算啥。”无奈之下,我只好给他借了五元钱。

李锦成不仅贪吃,而且还喜欢“拍马屁”。有一次,老师举行了一次单词默写竞赛。李锦成由于平常不努力,这次默写打了一个鸭蛋。老师为此伤透了心,只好让班长来监督他做功课。一下课,李锦成又像离弦之箭冲出教室,开始打闹。老师来到他的面前,一脸严肃,一双眼睛像两把锋利的匕首刺向他。他只好乖乖地溜进教室,开始记单词。老师一走,他就嬉皮笑脸的对班长说:“班长啊!你明眸善睐,一表人才,难怪这么聪明。要不,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放小弟一马,如何?”班长什么也没有说,尽管此时班长一脸严肃,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李锦成就算班长默许了,又冲出了教室。

这就是李锦成,一个贪吃调皮又可爱的男孩,也是我们的开心果。

篇6:我的同学二三事

在小时候,我一个绝顶聪明的同学。学霸称呼他完全不为过。不管是什么学科,他都能轻松应对。

他有庞大的身躯,方方的头,似乎装满了知识和学问。他还有半头白发和半边酒窝,看起来十分可爱。

在数学中,他无比出色。完全是副老师兼助教,有满脑子的神奇思维。我们的难题在那里简直是易如反掌,小菜一碟。无论是什么题,他总能冲破规矩,另辟新路。他的方法总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但老师却拍手叫好。他还总是自己推导出一堆新公式,虽然都是错的,但无不透露着他智慧的结晶!

作为助教,给同学讲他认为是小儿科的题就是家常便饭。于是,他把过程写在纸上,不说话,用笔指:嗯,嗯,嗯!然后同学们就都明白了,真有意思!

当然这个数学好,怎么可能被称作学霸?语文上,他同样出神入化。也许字不是很好看,但是他的文学功底坚若磐石。抛开那些基础的字词不谈,他的写作,总是让人眼前一亮。他的作文完全不循规蹈矩。他写旅游,总是从各方面去吐槽他遇见的不愉快的事。老师要求写心里话,他又从各方面分析了老师这么做的原因。去上学的一段短路,他能展开成一篇长篇大论。他还背地里写过一封吐槽老师和班委以及对付他们的笔记……

我想,他的英语水平,和语文水平是不相上下的;而它的脸皮是和他的文学功底一样厚的。他曾经用英文写:”我们班里有29个愚蠢的人“(当时一共有36人,只有他和他的朋友,包括我,幸免于难),结果招致全班群殴。而他编的小故事也很有趣,总是发生转折。

除了学习,他也很有意思,他曾与我一起加入“滑稽党”,天天和“作死党”作战,但每次受伤的都是他。

幽默,坚强,脸皮厚;人胖,志远,智慧高!

篇7:我的同学二三事

六十位同学,真可谓“奇葩满天下”。特别是表演方面,奥斯卡欠我们班好几个小金人儿呢!不用说,高同学绝对堪称影帝了。

其貌——特别有喜感,圆圆的脸上总能看到他那标致的笑容,正常大小的眼睛仿佛很有灵性,能随时捕捉生活中的小幽默,再加上他那特别的双眼皮和一对儿大大的“顺风耳”,总能使他成为我们班的幽默大师,配上诙谐的话语、动作,简直完美了!

“呵呵!你看它俩!”我和妈妈一起观看狗狗们打闹时,眼前走过了一位“高新侠”同胞,怎么感觉如此熟悉,我悄悄对妈妈说:“他好像是我们班同学!”“谁呀……”次日一到校,我就像记者般“采访”了一下高世琦昨日的“行踪轨迹”,天哪!完全吻合昨日的那位“高新侠”。“实活实说!你是不是跟踪我?”他侧着脸。微微蹙眉,像名侦探柯南一样,十分认真、严肃,叉着腰,显现出一种怀疑而又有点儿小故意的样子。“叮铃铃”,正当这时,上课铃帮我“解了围”。

疲惫的早上伴随着我们下楼的嘻哈声结束了。而我又被一句雷人的话“刺激”地“满血复活”,“告诉你们,夸人长得帅就说“长得真像高同学””,要说谁长得丑,要说“长得真同学”“哈哈……”楼道里传来阵阵笑声,一个个前仰后合,“当然,这只是个玩笑。”他真的太符合相声演员的“气质”了:自己不会笑,一本正经的样子。

下午的口语课上,他一人分饰两角,把一男一女的声音模仿的栩栩如生,表演能力极强。别看他一天嘻嘻哈哈,听课时极为认真,仰着头,跟着老师的节奏走,大声回答每一个问题。

这就是那幽默、认真的高同学。

篇8:我的同学二三事

和谐的七(14)班中有这样的一个人,他有着小而圆的眼睛,阔而长的耳朵,更特殊的是他那圆而超大的头脑和小巧而又能说会道的嘴巴。没错,他就是那憨态可掬、幽默风趣、总能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沈。

偶然趣遇

“大家记住了,千万不要到卫生间‘聚会’啊!”班主任的话语似乎还在耳畔回响。但对于总喜欢与众不同的小沈来说,他才不会“一诺千金”。有一次,我去卫生间,不出所料,又遇见了他。他一看到我,就赶紧弯着胳膊,头一斜,目光机灵地斜视着我,他的样子酷似正在爬树、凝视远方的猴儿,他哭笑不得地叫道:“昨晚上睡觉的时候好像压着胳膊了,动不了啦!”“呦,你这语句怎么这么耳熟,我想想……嗯,是不是春晚小品《啼笑皆非》?”“没错,你答对了!”接着,他像比自己答对都高兴,手舞足蹈,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本以为小沈会结束这一切,结果,他又兴致勃勃地将头往后一仰,手动来动去,像一手拿碗,一手抓筷那样,一只脚轻轻离地,头再次微微向后仰,目光平视,嘴中细声细语,娇声娇气地说:“谁说肥胖的女孩没有聪明的大脑呢?”最后,又用兰花指娇羞地抚摸了脸。在场的人瞬间捧腹大笑,我突然想到小品中的贾玲不正是这样吗?真是太让人啼笑皆非了吧!

特殊的“沈高祖”

“沈高祖驾到,快快三拜九叩!”

说到这儿,许多人都会纳闷:古往今来,只有汉高祖、宋高祖、明太祖……那“沈高祖”又是哪儿来的呢?没错,这就是小沈的自称。

每次,当小沈来到教室时,他并不是回到自己位置上,而是回顾四周:若老师在,他就老老实实回到座位上;若老师不在,哼哼,好戏就要开始了。每当这时,他总会抬头挺胸,目光炯炯,大摇大摆地先走一会,然后,像个军人似的大喊一声“立正!”再用比喇叭大几倍的声音喊:“沈高祖驾到,快快三拜九叩!”最后,好像遇到了刺兵一样,又匆忙溜到位上。此时此刻,大家都会为这位特殊的“沈高祖”开怀大笑。

与众不同的坐姿

“叮铃铃”上数学课了,此乃小沈最忐忑之课,所以,在数学课上小沈可不敢多么“胆大妄为”了,只能安心坐着,与常人无异。

但是当上到其余课时,他的心就开始动摇了。就拿一次生物课说吧,他的桌子上零七八乱,众物腾怨,可他却不以为意,只在乎他那舒适的坐姿。首先,他将双腿敲在桌下的横柱上。接着,借助于椅子的一角向后仰。然后,头朝上,时而闭,时而睁,闲逸无比。最后,又恢复原样,微微一笑,用粗大的手抚摸着面孔,之后放到那时常黑色的肥裤上,再次一笑……说实话,看着他这般悠然自得的模样,我真有点“羡慕”啊!

偶然趣遇、特殊的“沈高祖”、与众不同的坐姿,这三件事让我对小沈换了种看法——幽默风趣。的确如此,他就是总能让我捧腹大笑的人,我的生活因他而多了很多的欢声笑语!

篇9:我的同学二三事

他是一位“学霸”,成绩优异;生活中他还是个“笑星”,搞笑连篇。不说你也能猜到,他就是——王宗岳同学。

数学课上,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有两个答案,让我们思考为什么。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组至少有一半的人积极思考、认真计算,王宗岳就是其中一个。他正在奋笔疾书,嘴里还在说:“因为这个题目有两种可能,所以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边说着,一边给我演示,最后我和沈可欣都赞同了他的做法。老师一让同学们回答,他便高高地举起了手,显得自信满满,胸有成竹。可惜的是老师没有叫他,如果叫了,他一定能获得同学和老师的肯定。

善于思考,有“学霸”风,这并不妨碍他有幽默风趣的“谐”风。我借过一本《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题目被王宗岳看到了,于是他便说:“完了,完了!我天天到我的坟墓里去,会不会有一天我就起不来了?”他话音没落,我便哈哈大笑。“人家明明是说要勤奋、珍惜时间。你偏偏改成鬼片,你真厉害!”我扁他道。可他却一本正经装无辜:“本来就是嘛!”不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得直不起腰。

看!这就是王宗岳。“学霸”、“笑星”,这两个完全不同曲风的词语,会用在同一个人身上,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没有不可能”吧!

篇10:我的同学二三事

动笔之前,我思考良久,最终还是选择了他——常硕。我和他虽然平时交流不甚多,但我对他的感触颇多。

他,有一颗帮助朋友的热心。常硕同学经常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在他们身陷困难之时,常硕会倾尽全力帮助同学,使其振作起来。有一次,我在体育课上跑的1000米成绩不好,可自己总觉得有提升空间,为此整个人犹如坠入了万丈深渊,萎靡不振。是常硕走来安慰我,说我已经跑得很好了,以后还会跑出更好成绩的。经过他的一番安慰,我才有了迎接下一次挑战的信心。

他,有一颗让人悬崖勒马的诚心。他经常劝诫别人,对别人不对的地方提出自己的建议。

他,有一颗尊重同学、团结集体的爱心。与同学交流中,他有一点我一直没做到——那就是“倾听”。在课堂上我认真倾听老师讲课,但在处理同学关系上,由于我没倾听他人意见而导致同学沟通出现过问题。他总会先听取别人的意见,把自己的观点放在最后表达。他在听到别人好的意见后总是会竖起大拇指。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他还为集体荣誉着想,在言语行为上严格约束自己。我第一次与常硕同学谈话时发现他与我之前所认识的同学有着不一样的品质——尊重。我之前所认识的朋友,在交谈之时话语权谁抢到是谁的,但他不一样,他总极有耐心地听我说完。我猛然震惊了,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善于和别人交流,别人往往会对我产生厌烦的心理,原因就是因为我没有学会倾听。

他所带来的品质是值得我学习的!只有取长补短,才会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才会慢慢走向成功。

篇11:我的同学二三事

江莉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性格开朗,待人热情。她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着整个班集体。

这个学期我们班新转来两位同学,她们对我们这个班集体十分陌生。是江莉同学,第一个在课间时径直走到新同学座位边自我介绍着说:“我叫江莉,我来带你们认识我们班的同学吧。”就这样,两位新同学在江莉的引荐下,很快就融入了这个新的班集体,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正是因为江莉性格开朗,待人热情诚恳,所以她人缘很好。同学们有困难总喜欢找她帮忙,江莉呢,也从不找借口拒绝,她总是十分耐心和细心地给予同学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每次见到江莉,她都是笑嘻嘻地,好像她的世界里永远充满着阳光。哪怕考试考砸了,她也不会愁眉苦脸垂头丧气。她只是不断给自己加油鼓劲说:“江莉,你一定能行的!”

江莉不但待人热诚,工作也是不怕苦不怕脏的。值日时,最脏的地方总是她扫,擦窗台这样的吃力活也是她来做,脏垃圾又是她来倒。她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也不是为了表现自己。她说:“班级环境干净了,同学们才能更安心舒适地学习!”

江莉,就是这样一个性情开朗,待人真诚,做事认真的人。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篇12:我的同学二三事

姗三,即石姗三。我与姗三已坐了5个月的前后桌了。

第一次见到她,是刚进初中16班教室的第一天,我和她坐前后桌。她第一个拍拍我的肩:“我们做朋友吧。”接着翻开自己的语文书,指着三个工整、小巧的字——石姗三,说:“我叫石姗三”。

军训时,我与她还是前后排。在酷热的太阳底下,一千多号人早已站得汗流浃背了。我更是不停地埋怨天公埋怨老师,天气为什么这么热老师为什么要安排军训。终于到了休息时间,我是又热又乏,“扑通”一声跌坐在了草地上,挥起手掌当扇子使劲扇风。但见一旁的她穿得比我多,却不见出汗。我问她:“你不热?”“心静自然凉嘛!”她笑笑。普通的一句话包含着深刻的道理,让我烦躁的心也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随着交往的深入,我和她的友谊更进了一步。

“叮铃铃……”,上体育课的时间到了。我怀着愉快的心情来到操场,但老师的安排却让我险些吓晕——4000米长跑。我是多么希望我现在能肚子疼,或是头疼也好呀。可是偏偏连最常见的脚痛现在也不痛了。

老师一声哨响,同学们开始跑了,虽然不计时,可同学们还是跑得似风,一下子就把我甩到了最后。只跑了半圈的我就上气不接下气不想再跑了。姗三见我落在了最后,有气无力地。她就放慢了脚步,等我追上她时,她不断地在我身旁给我加油鼓劲:“余鋆,加油,你能行的!”

她让我先调整呼吸,再调整好步伐,然后匀速前进。因为有了她的陪伴与鼓励,我顿时恢复了信心。最终我顺利地跑完了,并且没落到最后。

到达终点时,我瘫坐在了海绵垫上,眼望着湛蓝色的天空。心里想:友谊就如这海绵垫,舒适惬意,又如湛蓝的天空,让人心旷神怡。

你看,姗三同学又在帮助同学了。这个给一张纸,那个递一支笔。只要你是她的同学、朋友,只要你的需要她能满足,那么姗三同学是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帮助你的。

姗三,你热情正直,待人真诚。我为你点赞!

篇13:我的同学二三事

这一学期,我迈入了初中的大门。时间过得真快,像指缝间的水,还没来得及抓住它,就已经溜得没了影儿。回过头来看这一学期的经历,可谓是收获满满,——收获了好的老师,收获了优秀的同学,收获了丰富的知识,也收获了与霖哥的友谊。

平常在学校里,我们喜欢称他为“霖哥”。说来也巧,我们住同一个寝室,同时当数学科代表,共同参加演讲比赛……也算是有缘。但,他还干了一些我干不出来的大事。

谈起霖哥,必须要说一说他的那些好笑的段子。那次研学归来,大家嗨了一天,都累了,老师便招募同学来表演节目,霖哥刚得知消息,就决定上台露一手。只见他转了转眼珠,就想好了怎么说了。一个人,一张嘴,从容不迫地走上台,就来了一段单口相声——“作弊”。他娓娓道来,谈他的一个同学,花“重金”买了一台作弊神器,只需用手机扫一扫码,就可以知道任何一道题的答案。于是,他的这位同学就带着“神器”——手机走进考场,监考老师火眼金睛,神器还没发挥作用,就被没收了。霖哥的幽默的语言,再配上他那夸张的动作,惹得全班哄堂大笑,同学们都不得不佩服他惊人的脑洞。

霖哥很幽默,但也有正经的时候。这就得提到霖哥那伟大、独到、神奇的学术研究,滑稽学了。

霖哥的滑稽学,听名字觉得很荒唐喜剧。可实际上,这却是一个正经且严肃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1 1等于几这个问题,在他的滑稽学的视角里,你每一次回答,都需要将你的话进行证明。这看起来很像“十万个为什么”。对此,霖哥亲口表示:滑稽学并非纯粹的提问,而是对万物本质的探索。于是,便有同学向霖哥提问了,“这个万物本质,到底究竟是什么呢?”这让霖哥发愁了。于是,课间他不出去玩儿了,中午起床也不拖拖拉拉了……终于,在他的一系列钻研之下,他终于明白了,这个万物本质,就是在不断的疑问和解答之后,所得到的一个不需要解答的存在,或是永远的无限循环。而这个存在或这个“循环节”,就是万物本质。霖哥讲得玄玄的,似乎很有道理,让人不得不佩服他那执着的探究精神。

霖哥既幽默又正经。他以喜剧段子笑对同学,又以刨根问底对待问题。旁有霖哥,劳逸无忧。他常在我身边激励我,不断前进。他就是谢云霖,在我身边,影响深远。

篇14:我的同学二三事

她,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她就是大名鼎鼎的丁雨。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一笑起来,脸上出现了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可爱极了。

她可是我们班上的“贪吃王”。早上到学校后,我们都是在那里读书,写作业。而她唯一的工作就是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吃着火腿肠。有人问她:“你不学习,等会老师来了会挨批评的。”她却满不在乎的说:“不用着急,你知道我的学习成绩很好,多吃一些东西补充营养,有益于智力开发。”说完,又大吃特吃起来。望着她那副专注的模样,我们也只能“呵——呵——”,彻底无语了。

丁雨虽然贪吃,但成绩非常好,而且非常热心。每次上课,她几乎都会得到老师的表扬。有的同学理解能力差,有些题目不会做,他们就会找丁雨来帮忙。丁雨总是会热情地帮助他们。刚刚讲完,丁雨准备去喝茶,又有同学来找她问题目。她总是热情地说:“好吧,你要认真听哦!”

她不仅学习成绩好,热心,而且还乐于助人。

有一次,我们正准备听写生字词。我翻遍了书包,找遍了抽屉,就是没有找到我的听写本。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正准备向老师说明情况的时候,一阵声音从我的耳边传来,“陈思雅,你没带听写本吗?我给你一个本子听写。”顿时,一股热流直向我涌来,刚刚的焦急一扫而空。我对她说:“你真是雪中送炭呀!”“这点小事,不算什么。老师开始报了,要考满分哦!”她说完,开始认真听写起来。下课了,我对她说了声“谢谢!”她微微一笑,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就是她,贪吃、热心又乐于助人的人。是她,给我描绘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篇15:我的同学二三事

王豪宇,是咱班的一个同学,因此人性格上的幽默有趣,以及弯曲的头发,丰富而又具有内涵的表情,还经常穿着一件绿油油的衣服和他的拖鞋,因此他也叫“王豪绿”“拖鞋哥”“绿仔”等等。

王豪宇,目测年龄13岁,身高一米六左右,体重嘛,也就一百零二,要说他为何又高又廋,就得从他的日常行为说起了。

六点三十分,是他一惯的起床时间。一起床,他便习惯性的穿上他那绿油油的布鞋,懵懵的表情中透露着一丝逗比的气息,飘逸的发型中流露出VIP般的尊贵。六点五十分,在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之后,他下了楼,抵达食堂。他每天最基本的食物有:皮蛋瘦肉粥,豆浆,包子。吃完早饭,已经七点整了,他急匆匆向教室奔去。

除了大课间,体育课之外,他还有一项体育活动。体育活动,顾名思义,就是锻炼身体的运动。但是,他的体育活动可能不太一样,那就是——被同学追杀。每一次的放学他都必须以小心谨慎的态度离开“危险”地带,要不然就会听见“砰~”的一声当场毙命,就算不死也会落得终生残疾。这一切罪恶的源头都来源于他的死对头——陈某(化名)。至于为什么他会成为王豪宇的死对头呢?因为爱作死的王豪宇总称陈某为“白脸婆”和“面粉怪”。因此将事情闹得越来越大,以至于经常受到陈某的“打击”,但因“绿仔”坚贞不屈的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坚决抵抗。陈某也无计可施,无奈万分。

王豪宇,凭借着他聪明的大脑,弯曲的头发,幽默的性格使得他备受欢迎。他吃苦耐劳的特点也让他变得乐观向上。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动不动给同学取不雅的外号,不然也就不会被“追杀”了。

篇16:我的同学二三事

俗话说得话好“人无完人”每个人有缺点就有优点,我就发现朱思清同学有很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他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甘于为集体,为大家服务,在这方面他做的十分优秀,而且毫不张扬,只是默默地,无私地为大家奉献着。早读之前,他打扫着教室里的卫生。每次看到他,他都是同一副模样:右手拿着笤帚,左手拿着簸箕,不知疲倦地在教室里“巡逻”,看到垃圾就赶忙扫掉。他的眼睛好像是探测雷达,无论垃圾藏在多么隐蔽的墙角旮旯,只要他一出现,垃圾就乖乖“缴械投降”。整个教室“巡逻”一圈下来,他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脸上的汗珠一滴滴的往下滑动着,他总是用袖子一抹,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后快速的回到座位上。虽然那天并不是他值日。

每到大扫除,有的人花着心思琢磨怎么偷懒,朱思清却不,他每次都首当其冲,抢着多干一些活。比如上次擦地,全班人都挤进小小的水房里换水,大家都嗡在一起,本就窄小的水房顿时拥挤不堪,看到这情景他立马快速地干完手中地活,然后拿着一个盆,奋力挤进水房,装满水,双手把盆抱着,努力地护着盆中的水,像宝贝似的把装满水的盆端了出来,为的就是让大家换水方便些,这一点我们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刚走出水房,盆里的水就被在水房外等待的人,迫不及待地洗手中的脏海绵,不一会水又变脏了,他见状,话不多言,又端起盆“力压万难”挤回了水房……

每天下午放学,大家都想早点回家,他都主动留下,帮助当天的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到班级里一尘不染,他决不回家。这些都是点点滴滴的小事,其实做一次两次并不难,但是要坚持做下来就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他却做到了,这一点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