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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观后感600字作文(12篇)
法律是和谐之基,法律源于法则。自人类诞生伊始,法则便如春风化雨般缓缓渗透到生活之中。生死轮回、四季更迭、昼夜交替似乎就是法则有目的地管理着世间万物。那时,辽远的天空便是万物的主宰,是人们心中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域,人类的发展必须遵守法则。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人类文明发展得如此之迅猛,法律犹如一个孩童,懵懂之间,只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又或许是被那些统治阶级的利益蒙蔽了心智,在权利的角逐中玩得不亦乐乎。幸而,这世上有着无数的仁人志士,他们以死进谏,鲜红的血液充斥着他的视野,残痛的教训令他铭记在心,每每想起,仍觉心悸不已。所有这些,终是将他从对权力的狂热追求中清醒过来,跌跌撞撞地走上成长的道路。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犹如破晓前的一声清亮的鸡啼,穿破重重雾霭,为迷途中的人儿指明前进的方向。此时的法律,犹如渴望自由的少年,一路向前飞奔,却无奈前路曲折坎坷。丛生的荆棘张牙舞爪地迎面而来,刚刚蜕去青涩的少年呵,如何能抵得住这如潮水般汹涌的冲击?于是他不得不屈服——屈服于强权的压迫。他们肆意地伤害他,妄想将他变成手中的傀儡,他又岂能如他人所愿?他,是千千万万人民心中的信仰,他是为人民而存在,因人民而成长的,人民的信仰便是他力量的源泉,他怎能伤害信他敬他的人呢?况且,他能清晰地感应到人民群众压抑的痛苦,以及那虽微弱却不容忽视的渴望自由解放的愿望。于是他暗中积蓄力量,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改进自己的不足,他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奋起反击的时机。
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滚滚的雷霆从天而降,打得那些反动势力落花流水。面对他们的愤恨,绝望,他只淡笑:“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任酝酿许久的暴雨淋在他的身上,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稚嫩与浮躁,他的面庞透露着沉稳与坚毅,他的眼中不时闪过睿智的光芒。经历了风雨的天空,散去了遍布的阴云,久违的阳光洒落下来,五彩的光芒烘托着他。
风雨的洗礼不仅未曾使他狼狈,反而更显露出他别样的风采。此时向我们走来的他,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是真正要为社会服务的,他已经有能力时时刻刻保护人民的利益。面向辽远的天空,他喟叹:这个秋天,是多事之秋,更是收获之秋。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一个人,我们相信,坎坷总是暂时的,光明总在不远处!
不久之前,“农民工妻子亲手溺杀女儿”一案震惊全国,舆论哗然,在社会舆论大众纷纷掉转矛头,炮轰这位“恶毒”的母亲时,一位代表法律至高的人民检查官竟然公然在法庭上为犯人求情,是终一审判决11年,二审6年。
世上竟有这么狠毒的母亲吗?这一“虎毒食子”的行径激怒了舆论大众,所有人都将矛头一致指向那位残忍的母亲以及这位“不明事理”的女检察官的身上。但是事后那位女检察官袒露了实情,原来那位妇女带着三个孩子南下来投奔打工的丈夫的,但是因为小女儿得了大病,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她神魂俱散,鬼使神差的将襁褓中的女儿扔下了河。
不得不说这个妇女十分可怜,可是她的悲剧性色彩却染上了一层无知的悲剧性色彩,是的,无知。她的女儿生了重病,对这个本就贫苦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把尖锐的刺刀,打破了他们全力挣扎博得生存机会的平衡,但是只有杀死孩子一条路吗?绝不是这样,其实杀害孩子的除了她悲苦的家庭还有她母亲生为农民的自卑以及其淡薄的法律意识所造成。当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是持有一种关爱照顾的态度的,她若是选择其他的方法大可以挽救孩子的性命,正是因为这种不知法不懂法的短浅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无疑,这种悲剧的发生是可怜的,但是这恰恰体现了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法律立在那了,可大家却不知道它包含了什么,涵盖了什么,规定了什么,法律的本质是引领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它普及的广度及深度的不够以及不同人群的认识落差却往往容易造成一些大的问题,除了这个妇女,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闹出人命的案件比比皆是,“农民工父亲因交不起学费杀害女儿后自杀”等等数见不鲜,究其本质,还是因为社会对于法律教育程度认识的不够。
为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加强宣传法律,让人们都知法、懂法、用法,为自己的生活添砖加瓦而非囿于囹圄。当然,这件事情还有一个温情的一面,就是那位女检察官,能够坚定的站出来为女犯人求情实在是需要巨大的勇气,检官没有否决她的错误,却对她的错误本身进行了剖析,让我们认识到更深层次的社会的错误,面对舆论大众的炮轰以及周遭所有人的冷眼鄙视,她确实是凭借自己的力量,为法律注入了一点温度。
法律的本质,还是为人服务,它因人而生,自然不可能冰冷,为法律注入温度,不仅需要代表法律的检察官同志们,更加需要的是舆论大众的认同,是社会对于法律中人情冷暖的宽容,是所有人对于法律更深层次的认识,这才能真正使法律具有她的温度。
逆反学生是犯罪的缩影,群殴教师是犯法的前奏。唯有知法,才能奏出安定而和谐的音符。
——题记
何时起,校园洋溢的不再全是文化艺术气息;何时起,师生关系日益僵化;何时起,老师们编织的玫瑰色憧憬,被学生的逆反风波吞噬得一干二净……
安徽毫州殴打老师事件,到底寒了谁的心?那目无师长、无视法律的殴打,把师道尊严无情地摧残,让书香校园蒙上了“不知法”的黑面纱。学生的莽撞行为,是对班规校纪的无视,是对孔夫子思想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知识的无知。法律是道德的防线,在其区域内可以自由行动。可一旦触破法律的底线,就相当于进入了雷区,受到惩罚。即便是青少年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警戒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车水马龙的街道井然有序,是遵法守法的彰显;庄严肃穆的法庭公正裁判,是社会秩序的保障;监狱牢笼的罪犯自责愧疚,是对固执行为的追悔。如果说恶徒是洪水,那么法律就是堤坝。以法律的形式,批判恶徒;借法律的公正,挽回误入歧途的一生,换回公平公正的净土。
如今,学生的狡辩说谎,是奸商的初显;学生的胡乱闹事,藏着罪犯的影子。树苗歪斜扭曲,需要立即绑定校正,才能成为苍天大树,成为栋梁之材。多少花季少年因禁不住诱惑、不知法而心灵扭曲,从而误入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愿所有的老师化身及时雨,把法律知识纳入教育的范畴。用法律的雨露,滋润心灵,洗去劣行的尘埃,唤回纯洁的灵魂,长出法律的常青树。
拥有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拥有一颗感恩善良的心。心藏法律,我们就会明辨是非、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利诱所迷惑,避免走向犯罪的深渊。当整个社会洋溢着法律的和弦,我们才能在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幸福地成长!
让我们栽法律之树于心头,筑法律之虹于天空,奏和弦之曲于校园。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
大家好!我就是正直的法律。我是地球上每一个人的保护神。我像一把光明的剑,把犯罪斩断。不管什么人都逃不出我旳眼睛。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法律,可是就有明知犯法,还要去做的人:2016年9月8日下午。在北京市的一个偏僻的地方,上三年级的小光向家中走去。宊然,有一个上初中的学生冲来一把抓住小光的衣服。把小光拉到草丛后。拿着一把水果刀威胁小光说:“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杀了你。”原来这名上初中的学生叫小明。他沉迷于网络,今天因没钱去打游戏,所以拿了一把水果刀想吓吓路人,抢一点钱去打游戏。小光带了20元钱,可那是小光存了几个月的零花钱,再加上小光不服输的精神,小光硬生硬气地说:“不给,你能把我怎么样。”上初中的学生一气之下拿水果刀捅进小光的肚子。警察赶到后,发现小光已经没气了。后来,少年因犯了“故意杀人罪”被拘留了10年。
我正义的法律当然也帮助过人:住在湖南省的张奶奶今年86岁了。她辛苦地把四个子女养大。她的四个子女成家后竟然每个月一点钱也不给母亲。张奶奶得了风湿病,不能下地干活,每年只能靠政府的补帖生活,经常吃不饱,睡不喛。有一次,张奶奶给儿女打电话说:“儿子啊!你给我一点钱吧。”结果儿子却说:“钱钱钱,你就只知道钱,你不是有政府的补帖吗?”张奶奶再也忍不了了,马上到警察局中去告发儿女。后来,法官判决让张奶奶的儿女每月给张奶奶400元钱。
“野蛮人的武器是拳头,文明人的武器是法律。”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只要大家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律就会成为大家的保护神。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法律是文明之花。
昨天我们学校来了一位法律老师,老师讲课的时间虽然只有一个小时,但是我终生难忘。他讲的是一个小孩子在一家玩具店买东西,突然他看见了一个很好玩的玩具,可惜很贵,他悄悄地把那个玩具拿走了,没有被老板发现。从此,他学会了偷,长大后就去偷钱没偷东西,看见什么就偷什么,最终走进了监狱。
他讲完后又谈到了自我保护,不能有坏习惯。不能吸毒。吸烟的同学,有的是受坏人的影响,坏人会慢慢地引诱人吸毒,会使人家破人亡。
我们学生要学会谦让,学会礼貌,女生要淑女,不要暴力,不要不讲礼貌,不要乱抢东西。男生要绅士,不要太霸道,太暴力,不要违法。男女生之间要和睦相处。不打架,不吵架。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规定人们的行为规范的准则。一切法律必须遵照《宪法》而制定。
通过这次演讲我明白了,做人要遵守法律,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动,但是它也有底线,一旦超出了底线,就会落入大海。说起法律,它让我想起了7岁时那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那件事让仍我心有余悸。
那天天气清新,阳光明媚,我和妈妈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妈妈把包放在副驾驶上,我坐在后排。在途中我们遇到了三个男人,看上他们去应该三十几岁的样子,那三个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们走过来,眼看车近了,他们并没有要躲的意思。妈妈急忙刹车,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妈妈急忙下车,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闪了过去,妈妈感觉不对劲,回头一看,手提包不见了。我们急忙去追了几个男人?我边跑边喊:“救命啊,有人抢包了”。这时有几个好心的人走过来,他们了解情况后,也去追坏人,可是坏人已经跑远了。后来,妈妈报了警,几天后,那几个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和谐之音,是文明之花,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就像妈妈当年一样!如果不报警,那个坏人也不会被抓,妈妈的包和钱也就不会回来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旭风下,他会成长吗?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闹市区有个包子铺,商铺里做包子,再拿到外面蒸、卖。做包子的是一对夫妻——大约四十出头,头上布着白发;蒸包子和卖包子的是一个“孩子”——大概与我年龄相当,脸上有雀斑,平头,外地口音。个头不高,却显得健壮、大方,丝毫没有那种懒洋洋的孩子气的感觉。妈妈要去买别的东西,我不愿去,便留下和他说起话来。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问“嗯,不是。河南郑州……”郑州哪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一听就有一种“穷乡僻壤”的感觉。便又问:“那,你多大了?”“十三了。”说着,有人来买包子了,要五块钱肉的。他“抱”下正蒸着的一笼包子(笼子几乎和他的手臂等长),动作很熟练,又用夹子把他们四个四个夹到袋子里,收钱、找钱都很迅速。看他稍清闲了,我又说:“你不上学呀?”“不上,五年级不上的。我爸妈说我学习不好,上了也白上,还不如早点跟他们来搭把手,练练。以后好能挣钱;老师也说我在班里影响别的同学,学习又不好,劝我别上了……。”他几乎能道出所有的理由,不得不让我震惊。又问:“那你怎么觉得?”“哎,我觉得也是。上学有什么用?书上的东西看一万遍也不懂,老师、同学老说我。
再说,我们村好几个不上的了,都到了小店里打工,我看也不错,还不如……”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发出“嗯”的声音。路上不断有行人走过,他们总会扭过头来看一眼这个穿着围裙的小男孩,又跟同伴议论着什么。“法律上不是说要上完‘义务教育’这九年的吗?你不上学也不对呀!再说,上学出来最起码能找一个工作啊,你就这样干,一直干?”我说出话来,他却一言不发了。一会儿,他妈妈叫他,他吆喝了一声“诶”便跑了进去,又“抱”着几笼子刚包好的包子出来,放在了蒸屉上。干完,他反问我:“你觉得上学有意思?”“还行吧,每天跟同学一起玩,多有意思啊!那书本上的知识也不是很难的,多看几遍嘛。”我说,还有几分劝他的意思。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不做声了。正好妈妈回来,他微笑跟我道别。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像他那样辍学的有多少人呢?他们学校的老师怎么会知法犯法劝他退学呢?他的父母怎会违法让他干活,当“童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三章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再到那儿买包子,他已经不在了。不知是上学还是去别处打工去了,但我想:在法律的摇篮里,他必将快乐安然。”
时光流逝如今的社会法律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而法律的法?与情?在我们的概念里你又支持哪一方?法与社会的情......
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痛恨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法与情不可以并从呢,难道这个社会真那么惨无人道?
悲催的音乐把我拉回那个场景——苏爷爷沧桑的面容,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眶,古铜色的皮肤,鬓边已经花白了的头发?——他的一生只为了那个捡来的孩子,苏花儿。那个女孩天真的笑容,稚嫩的脸庞,也深深在我的脑海,我的心。
偶尔的不注意酿成了一场悲催的命运——花儿出车祸了......苏爷爷原本沧桑的脸显得更加衰老不堪,那个肇事者是个腰缠万贯的老总答应给苏爷爷六万元补偿。但苏爷爷的心默默不语。
这是孩子的父母出现了——她们?他们的出现让这场情理的纠纷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呵!只是为了那六万块钱?逼到苏爷爷家门口?值得破口大骂?值得在花儿的葬礼上大闹一场?他们若是还有一丝一毫父母的情谊就不会这样。在花儿出车祸时?他们人呢!人呢!
看到的只有在医院焦急等待的爷爷,听到那句话“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手里的玩具撒了一地,包里的零钱也撒了一地.....那大大小小的硬币,沾染了多少心血,沾染了多少世俗的纠纷......
但法律却不能维护正义,只为了那一份所谓的亲子鉴定?所谓的依据?没人能帮到爷爷......我好想帮他却无能为力,只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恨!
法律的法?理?你又坚持什么?这个社会的真情都去哪了?!
一间昏暗的小屋,一道冰冷的铁栏,一扇狭小的铁窗,一张单薄的小床……这些构成了大多数人心中监狱的形象,也在给我们传递着监狱的冷漠与无情,传递着法律的威严与神圣。
然而,最近的一次参观,让我认识到了一个现代化监狱的风采,看到了在我们国家,监狱原来是另一番景象。在我们总认为冷漠的“世界”里同样洋溢着温馨、温暖、温情,让我看到了中国法律的威严与神圣中渗透的浓浓人文关怀!
温馨。
这是我参观郑州女子监狱时最形象、最深刻的体会,也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法律威严中的人文气息。
没有到达监狱前,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一所新建的学校,走进了才惊讶起来:它竟然是一所监狱,其绿化和房屋的色调搭配是如此和谐,给人一种平淡、闲适之美。同时,监狱里还设立了放松室、音乐室等放松心情的地方。室内近乎完美的色调设计和物品摆放让我第一次深深地产生了温馨的感觉,特别是服刑人员以粉红色为整体色调的宿舍,以及每个宿舍中鱼缸中悠然自得的金鱼,更是给人家的感觉,格外温馨!倘若抛开外面的高墙电网,有谁相信我们正身处在监狱中呢?
我想,这温馨的环境就是监狱为服刑人员能够抛开心理阴影,认真改造而进行的最基层,却又最重要的一份人文关怀吧。然而正是这种极富人文气息的温馨环境才能给服刑人员闲适、平静的心情,这样才更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改造。
温暖。
参观过程中,我最意外的一件事就是餐厅飘出的饭香,特别是走进餐厅时,头顶上那道醒目的显示屏,上面清晰地显示着对当天过生日的服刑人员的祝福。还有专门的生日餐厅以及飘扬在整个餐厅的蛋糕香,都让我深深地体会着一个现代化监狱里对人的关怀与关爱。当时,我这个在外面见多了此事的人尚能产生浓浓的暖意,更何况是这些身处监狱中的人呢?
生日,在每个人的生命中也算是一件大事了,而女子监狱的这项措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他们对人的尊重、对人的真诚关爱。
温暖,我在这里深深地感受着!
温情。
微笑,这个美丽的东西在这里尤其让我感动。
在参观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车间时,服刑人员脸上灿烂的微笑顿时然我心生无限温情。人们都说微笑是人类最美的语言,我第一次真实深刻的体会到了,在他们这群特殊的人群身上。
于是我在想一个问题,在这样没有人身自由的高墙电网中,她们依旧可以随时的给外人如此灿烂的微笑,并且笑的是那么让人感动,可想在这里她们过得是怎样一种充满人性化关怀的生活啊!
从她们一个个的微笑中,我不仅看到了监狱站在人文的角度带给她们的无限温情,也看到了她们在这种富于温情的环境中传递给别人的温情以及她们所保持的积极、乐观的人生姿态!
也许到此有人会问:你在干什么,在告诉别人监狱生活是多么好吗?对此,我可以肯定且坚定地说:不是!因为我也清楚地知道法律终究是法律,他的威严与神圣是任何人都不能践踏的!
我只想说,监狱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监狱同样需要发扬人文精神,监狱的健康发展同样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重要意义。服刑人员作为我国的公民同样应该享受人文关怀的滋润、享受和谐社会的成果,这才是中国人文精神的博大与厚重!
现在,当我再次回味那次参观之行时,我只想说:法律的威严无可厚非、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但是在中国,法律的威严下依然有博大的人文关怀!在中国,服刑人员依旧是完整的、同样享受社会人性化关怀的公民!
大伙儿都知道你很神气,凛然的架势令人胆寒,你手一挥,便让一切成定局。畏你的人比比皆是,无视你的人只能自食其果。善恶皆有果,做一个好少年、好公民何乐而不为?
雨哗啦啦地下着,越来越繁华的晋江,车流量日益增加。大家都想停下来,寻找一处能填饱肚子又暖心的地方。正值秋季,凛冽的风呼啸着,加上台风的影响,别提有多冷了。我们一家不得不停在旁边的一家餐馆吃饭。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位身着灰色唐装,白发苍苍,看起来大约六、七十岁的老人,边走边喊:“停车收费,5元。”只见她弯下腰取出一个布袋,态度恶劣地向我们收取停车费。我奇怪地问:“以前这都没有收费的。”“现在有了不行吗?”老人没好气地说。爸爸拿出5元递给她。这时一辆轿车开了进来,老人接过钱转身走向那辆车的车主。只听那人说:“你这是违法收费,我要投诉!”哪知老人一点也不收敛,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这是合情合理的。男司机拗不过老奶奶的胡搅蛮缠,拨通了电话,此时恰逢警察叔叔来执勤,男司机把情况反映给警察,一旁的老奶奶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坚决认为自己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是合法的。在一番劝说之下,老奶奶发现情况不妙,要走之前还踹了车门,口里骂着脏话,不堪入耳。不久之后,老奶奶“红”了,红得那样悄无声息。
看了视频之后,我有些唏嘘,我心目中慈祥的老人怎么变成了如此张牙舞爪的人呢?事情还未结束,据了解,老奶奶收取停车费的背后是一段坎坷经历,虽然她的身世让人觉得心疼,但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无视法律,做违法的事情。
希望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下,世界美好,坏人不会变老。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1.程序是法治和恣意人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2.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3.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5.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6.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7.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8.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9.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10.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11.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12.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13.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14.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15.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17.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8.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19.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20.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21.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2.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23.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24.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