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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他学习作文600字(4篇)

篇1:我要向他学习

我有一个堂弟,他不仅可爱、俏皮,也非常的懂事、孝顺;因此,无论在老师眼中还是父母眼里,他都是一个好宝宝、好孩子。记得他四岁的时候,大娘生病住院了,需要动手术。

那天,幼儿园的老师在饭后向小朋友们发了苹果,小朋友接到苹果之后都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只有弟弟拿着苹果不动。老师看到之后走过去问他:“你为什么不吃呢?”,弟弟说:“我妈妈在做手术,我要把苹果留给妈妈吃。”老师听了之后,感动地热泪盈眶,她心疼地安慰弟弟说:“宝宝,吃吧,还有好多苹果,老师都拿给你!”说完老师便飞快地去拿了两个苹果,但弟弟只吃了其中一个最小的,他说剩下的要拿给妈妈吃。老师更加感动了,当晚就把这件事情写成文章投给了报社,第二天报纸上也刊登了这感人的事情。

这仅仅是一件生活中的小事,如果它在天空中飘扬,那这只不过是一粒小到肉眼看不见的灰尘;如果它在海水中飘荡,那这只不过是不起眼的沙石;但如果这种举动在人身上具备,那么社会将会更加美好。一个四岁的孩子,他的这种举动,很多成年人都做不到。他为什么会这样做?这不就是一个人的品质吗?现在的我们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动不动就撒娇、耍脾气。其实这跟父母的溺爱是有关的。我小时候,爸爸妈妈就特别地惯着我,我养成了不好的习惯,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知道耍脾气。跟弟弟比起来,我自愧不如,我要向他学习。同学们,一位四岁儿童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我们却做不到呢?

篇2:我要向他学习

这张脸有点不买账,有点无所谓,有点酷,有点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面孔黄里带白,瘦得教人担心,但精神很好;一根根头发精神抖擞地直竖着。对,他就是鲁迅。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

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我印象最深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鲁迅真是聪明,用这种方法使理发师自己承认错误,我要向他学习。

篇3:我要向他学习乐于助人的品质

大年正月初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外婆家拜年,一进门我就问舅舅和弟弟在不在家,外婆告诉我舅舅去拜年了。

外婆只生了我舅舅一个儿子,他怎么会有哥呢,这里面还有着一段感人的故事呢!听外婆说我舅舅小的时候特别调皮,六岁那年他也在他的外婆家拜年,淘气的他在家里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傍晚时分独自从他外婆住的村子溜回,在穿过一段长长的山路时,小小的他走着走着迷了路,一个人坐在山凹里哇哇大哭。这时,刚好舅舅村子里一个大人路过,就把舅舅带回了家。

要是没有这位好心人的相助,舅舅可能就要麻烦了,要知道晚上山里会有野兽出没的。为感谢这位小伙子的救助之恩,外婆就让舅舅认他为义兄,从此以后舅舅就有一个哥哥了。自从认了这个哥哥以后,逢年过节两家就常来往了。

现在,由于外婆的几个子女都不在村子里住了,舅舅这个义兄还经常过来帮外婆家做些体力活,而舅舅及外婆也经常给与他家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每年回家过年舅舅呢也都要到他哥家拜年,三十多年过去了都一直保持着。

我真应该向舅舅的义兄学习,我要向他学习乐于助人的品质。

篇4:我要向他学习

昨天,我在成泰书店看了一本故事书,书的名字叫《小拇指》,是法国沙尔-贝洛写的。书中写了:一对樵夫夫妇生了七个男孩,最大的十岁,最小的七岁。他们非常穷,孩子们又小又不能干活。最小的那个,长得又矮又小。生下来比大拇指还小,大家都叫他小拇指,他是最机灵的。有一年,发生了饥荒,穷人没有办法,只好抛弃自己的儿女。夫妇不舍得,不想把儿女扔掉,他们就对母亲说了这句话,母亲不同意,他没有办法。只好这样做。他们的话被小拇指听到了。第二天,樵夫和妻子带着孩子去森林里砍柴,趁孩子们不注意,他们的父母偷偷的跑掉了。孩子们发现父母跑掉了,他们大哭起来,小拇指却很冷静,因为小拇指在路上洒了很多石子,小拇指和他的兄弟们走在石子路上。回到了家门口,他们不敢进屋。最后,小拇指带着财宝回到了家中。我觉得小拇指聪明、机灵、可爱,我要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