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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4篇)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二)
今年8月份某市发生了两起使用电热水器洗澡而被电死的事故,两起事故的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时间。
其中被电死的一个人是有着二十几年电工作业经验的老电工。这位老电工回到家进洗手间冲凉,一打开电热水器花洒就“啊”了一声,瘫倒在地,此时他已无法摆脱花洒,在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叫其妻子迅速关掉房间总闸,但关掉总闸后,触电现象依旧。经其妻子用扫把将花洒挑开后,这位老电工已经触电了几分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到场的120医生宣布其触电身亡。注:(当时热水器并未处于工作状态,只是三极电源插头插在插座上,死者妻子表示屋内的电线都是死者亲手布的,无不妥之处)。
供电局调查结果为大楼绝缘老化的进户相线与接了地的电线槽产生了金属性的接触,而大楼供电总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功能,当时没有跳闸。(供电属于TT系统),接地线接地电阻经测量达到30欧姆,不能完全将220V接地电压泄至至安全电压,使得整栋楼的所有金属部分均带有几十伏的电压。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另一起事故是一栋居民楼凌晨突然停电,供电局赶来后,将居民楼进户线剪掉,白天再进行维修。当住户王某在停电后热得受不了的情况下,进洗手间冲凉,打开电热水器花洒就被电倒在地,120赶到后也是宣布其触电死亡。(当时三极电源插头也是插在插座上)。后来有人反映供电局过来的时候剪线未完全剪掉,还留有一根,是事故发生后供电局再次派人过来将剩余的那一根线剪掉的。
很多人都不理解停电了怎么还能电死人?调查结果未公布,我个人分析后,认为当时停电是由于三相四线制的零线被切断(可能是偷盗、接触不良烧毁所致),使得住户内部分用电器烧毁,一些感性负载的用电器线圈烧毁后对地短路(如电冰箱、洗衣机马达等)。由于还留有一根带电的相线,使得220V电压顺着短路的感性负载对地短路,接地线对地电压过高,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此时只有一根相线带电,任何保护装置都起不了作用。
两起事故的真凶均是保护用的地线带电,(众所周知地线都是联通的)使得电热水器在不加热的情况下也带电(电热水器外壳接了地)。一起是年久失修线路隐患造成的,另一起是人为造成的。在事故发生前后有很多人接触冰箱、洗衣机等金属电器时都有麻电的感觉,但都没有人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人体湿身的情况下,人体被触电的危险性相当大,一般超过12V都有致命的危险。但具体多少伏会致命有待考究。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不该发生的伤害》的安全事故光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在翻阅过去发生事故的案例时,不难看出每件惨痛教训的背后,都不外乎某某安全意识谈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某某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造成习惯性违章作业,某某对施工环境不熟悉,安全措施采取不当等等。综上所述这无数血的教训,“违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章的结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俗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纵观所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不与当事人有侥幸心理及麻痹大意有关,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技能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安全意识谈薄,在执行任务时,随意性大,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加上安全措施不到位。甚至,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习惯性错误,在施工时,缺乏监护管理及自我防护能力。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只重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的活动,平时,对抓安全工作较为淡薄,执行任务时“偷工减料”。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对安全工作是“知也无畏”。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淡薄起来,制度管理松松夸夸,麻痹大意又重新抬头,违章现象又“故态复萌”。结果还会犯下过去的.违章错误。正是因为这些在安全管理上“缺斤短两”现象,所以危及生命的事故有时仍在发生。
其实,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千万不能梦一时,糊一阵,走过场,安全没有“休止符”。特别我们电力事业在稳步发展的今天,更离不开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的局面,安全是发展电力企业的命脉,安全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安全才能构建和谐电力的保障。
时下,正是年终岁末阶段,是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的关键时刻。又是时值冬季,风雪交加,气候条件十分恶劣的时候,是历年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我们必须对安全事故“常反思”、“多回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安全首先要抓源头,抓落实,要有“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的“三常”精神。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
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过去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这样才能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