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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普法征文(19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现在我们是初中生了,已经告别了童年,漫入了人生的一个新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要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控制自己的能力。
我们从小就要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呢?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有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他却辜负了母亲为他起这个名字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到处收保护费并且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那些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我想对那些人说: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回头是岸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我又想到去年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于2010年10月20日夜晚,驾车撞人后有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而他呢?在他的脑子里,完全没有法制观念,只是想着如何逃避责任,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守法的人,坚持遵守法律法规,宣传普法教育,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第四条,我想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昨天,奶奶问我;“你在学校里怎么样啊?学习成绩进步了吗?”不巧,由于我心思没放在学习上,成绩一落千丈,本来我的心里就很烦,一听奶奶这话,我就更为恼火了奶奶成了我的出气筒:“关你什么事,老太婆!”说完我就冲进房间,把门“砰”的关上了。瞬间我看到奶奶在擦拭自己的眼角
我站在窗前,推开了窗,寒风立刻钻进了我的衣服,冷到了我的骨头里。我打了个寒颤,同时这风也使我清醒了很多,想起刚才对奶奶的态度,觉得真不应该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问:“谁?”
“我!”
“奶奶,有什么事吗?”
“我想告诉你,下雨了,别开窗,否则会冻出病来的。如果你非要开窗,就多穿件衣服。窗开得小一点”
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我对奶奶这么不尊敬,她居然不怪我。点点雨滴飘进来,落在我的脸上,分不清是雨还是泪以后我可要想想《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条例,切记三思而后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10月18日星期六,河南商丘“4。5普法”文工团到我校来做法律宣传,给我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用心地倾听。其中有一个节目,使我深受感动。
普法宣传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懂法,特意带来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你听,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东方”——当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一定是想让他像旭日那样冉冉升起,能为社会做贡献。可是,他却辜负了母亲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甚至迷恋于色情……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听到这儿,我的鼻子一酸,眼圈一红,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再看同学们也和我一般模样。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的大哥哥吗?他们拦截小同学,让他们掏钱,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小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大哥哥们,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大哥哥们,快醒来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此时,我不禁仰望蓝天,万里无云,太阳的光辉正普照着大地,一群快乐的鸟儿鸣叫着在我们的上空飞过,它们分明在唱着:“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来,遵纪守法!”
10月18日星期六,河南商丘“4。5普法”文工团到我校来做法律宣传,给我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用心地倾听。其中有一个节目,使我深受感动。
普法宣传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懂法,特意带来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你听,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东方”——当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一定是想让他像旭日那样冉冉升起,能为社会做贡献。可是,他却辜负了母亲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甚至迷恋于色情……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听到这儿,我的鼻子一酸,眼圈一红,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再看同学们也和我一般模样。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的大哥哥吗?他们拦截小同学,让他们掏钱,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小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大哥哥们,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大哥哥们,快醒来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此时,我不禁仰望蓝天,万里无云,太阳的光辉正普照着大地,一群快乐的鸟儿鸣叫着在我们的上空飞过,它们分明在唱着:“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来,遵纪守法!”
告别童年,我们迈入了一个全新阶段,思维和身体也日益成熟起来,但我们仍然是未成人,各个方面还需自我防卫。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等科学技术的发展的迅速发展,人们获得讯息的途径开始多样化,使人们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电脑网络的虚拟空间羁绊住许多同学学习的脚步,生活中上网成瘾的事例并不少见,网络有利有弊,我们必须把握其尺度,不要过分贪恋虚拟空间。我们一定要从正确积极的角度看待网络,利用网络。利用它查看资料,了解国内外新闻等。相信正确运用网络后,我们能受益其中。有些烟酒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东西,也渐渐出现在个别同学身上。这一系列事物都在警告我们对于诱惑,千万不要盲目跟随,一定要辨认这件事情的是非,或者求助成年人的意见和看法。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认清犯罪危害,防患于未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知道法律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黄线,在黄线两边是黑白两色,没有中间的灰色地带。尤其是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机率愈来愈高,其问题是没有过多了解法律,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虽然事后有些诸葛亮。自己明明白白的青春就此锁在这暗无天日的铜墙铁壁中,有谁会甘愿做那牢中鸟?没有了自由的人生,其生命意义又何在?
父母含辛茹苦的将我们培育成人,是让我们学习文化知识,将一次有限的生命转换成无限的价值。人类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动物嗜血嗜腥肉,而人类是文明的合体。如果你丧心病狂的杀害一个无辜的生命,那么你就连动物也不如。因为动物嗜血嗜腥肉是大自然所给予的权利,也是它生存下来的基本条件。而你却忽视法制,去干那些毫无人性的勾当,简直就是无法原谅。在书中有一些案例只是因为一些小利益、一件小事就不足惜的他人的生命。如果平时能够有效的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这类似的事件就不会在重蹈覆辙了。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即使你认为自己下手不重,也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希望在今后的我们学会控制情绪,不要应一时快意,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做好自我防护,也是最重要的。对于陌生人的邀请,网络上比较常见,在这个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冒然赴约。有些悲剧成为苦果,苦了一辈子。首先,我们应自觉遵守不夜不归宿、不打架斗殴、不抽烟喝酒赌博吸毒、正确与异性交往等法则,如果不立马斩草除根,恐怕今后就会后患无穷。所以,法律禁止这些不健康有害生命的行为,就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不要走上歪路。伤害了自己,让家长寒了心。
同时,社会是复杂多样性的,在自我防卫的情况下,我们难免也会遇到意外突发事故而受到伤害。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就是法律,善于同侵权行为做斗争。无论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最好能和同学结伴,以免发生意外;在家中遇到陌生人不开门。如果真遇到了坏人也不要慌张,我们在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发分子抓获。许多事实告诉我们,面对歹徒行凶,设发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人是社会的人,必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无数事例案例说明,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守法纪法规,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上不良气息,防患于未然。
普法教育伴我行,法制法规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遵守。这样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公民才有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张荣忐忑不安的回了家,看见了父亲和老师正有说有笑的谈着。张荣低着头走到了父亲面前,说:“爸爸,你打我吧!”爸爸困惑不解的问:“我为什么要打你呀?”“你不是听老师说我……”爸爸笑着说:“什么呀?这次老师来,是为我‘普法’来了。”“‘普法’?什么意思?”老师笑着对张荣说:“我这一次不是来告状的,而是为你爸爸宣传法律知识来了。”“哦?”张荣头上打了一个大问号。
原来,学校为了让在学校中不守纪律的同学知道守纪律,专门开通了一个“‘普法’老师到咱家”的活动,让家长们知道对于问题学生不能用打骂等武力来解决问题,而是应该用教育的方法来抚慰学生的伤痛。
今天,张荣在上课时偷看漫画和为争抢乒乓球同吴林吵了一架的事,让老师找到了去张荣家“普法”的机会,于是,老师便来到了张荣家进行对张荣父亲的“普法”教育。
老师意味深长的说了下面一段话:“张荣,你今天的事我与你父亲商量了一下,今天你做的两件事,第一件事——上课看漫画书:书固然可以让我们长见识,但我们却不能过分沉迷于书的世界,有的书对于我们来说应少看或不看,特别是漫画,它虽搞笑,可太误我们学习的时间了,你如果想看,可以在下课后看呀!不然,你今天误了这节,明天误了那节,越误越多,便会让你失去更多;第二件事——为争抢乒乓球而和吴林吵架;你喜欢体育是一件好事,但不能过分沉迷,更不该为了一个没有生命的乒乓球而破坏了同学间那纯洁的友谊,你说对吧?”张荣点了一下头,说:“对,对,老师我向你保证,今后我不会再在上课时看书了也不会为了一个球为了争抢这一个球而和同学争吵了。”老师听了点了一下头,表示他非常赞同张荣说的话。
此时,一直在旁边听张荣与老师说话的爸爸开口了:“老师,我今后不会再用打、骂等方法去教训孩子了,的确,孩子有缺点,只要他改过就可以了,也不用去伤孩子的自尊心,毕竟孩子就是孩子,不可能一生无错,所以我们应该正确为孩子树立榜样,让纯洁之花在他们心头永远的绽放出阳光明媚的春天的色彩是对他们最好也是最真的爱。”
“好了,”老师说,“今天张荣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希望你能够学习好的习惯,让我这个‘普法’老师不再一次进入你家,好吗?”“好,老师,我一定不会再一次让‘普法’老师进入我的家门了。”听了张荣的话,老师笑了,笑得很甜很甜,张荣与爸爸也都笑出了花,笑得很甜、很甜,这笑声飞得很高,飞出了小区,飞出了城市,飞到了中国的每一个家庭中。
现如今要构建一个法制社会谈何容易!首先这需要我们大家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国泰民安,繁荣昌盛,最后事半功倍,产生一个崭新和谐的城市。虽然现在很和平,但我们仍然可以从某些小处看到个别人非常不讲文明,礼貌!显然这是与 构建法治社会相排斥的`!如不及时杜绝此等事情再发生,那恐怕 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这句话只能付之东流,成为一句空话了!我们现在虽然只是名普通的小学生,但除了要学习好文化以外,还要为我们的祖国尽一份小小的贡献。虽然我们的力量很微小,但只要我们做了,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欣喜的回报。我是这样样做的,希望大家能够超过我:
每天清晨,跨进校园后,我不忘对同学说一句:“看到纸屑时别忘了随手扔进垃圾箱里,打扫好自己班教室的卫生,为学校增添一分光彩!”我知道不单单只是一个动作,意念,它还代表了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是非常好的。每天上课我都会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争取成为国家以后的栋梁之才!()到了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当然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为了了解更多的法制知识,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使自己更加文明,风尚,道德!!!
其次,我们要消除“把自身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前”的人。如果别人只为你服务,而你却不图回报的话,还怎样共建法治社会呢?还是那句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还应该多多设立一些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应及时鼓励与嘉奖,让他成为一个榜样,并且动员大家一起来效仿,甚至超越他。
之后,加深人们对法制知识的认识与普及。不要让人的表情与言语永远书写着“无知”这两个大字!让大家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水平,以及升华自己!
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共同构建法治社会”这个词将不再陌生!
你说我能行吗?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发愣大发的练发愣大发。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是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会反受伤,受老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以上案例,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那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的伤害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理的,处15日一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这小小的事例告诉我们:
一、
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
二、
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家长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事务······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我渐渐的懂得了很多,时刻铭记老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正确做到与法律通行,通过有针对性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手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不错,人人都崇尚自由,每个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极大的自由权力。那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这样。没有人像警察一样限制着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呵呵,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想象一下了。至于别的,啊?那可不行啊!阴森的铁窗把我从美梦中唤醒。
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有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们远离家长的视线自在的游戏吗?甚至,天黑了,我们还敢到楼下散步吗?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身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觉“法”就是悬崖峭壁边坚实的护栏,护栏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则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这道护栏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常听大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话。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肯定会成为一盘散沙。2004年9月1日,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一共30条。这个不仅要每人记牢,更要每个同学都认真做好《守则》和《规范》中的每一条,用它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把《守则》和《规范》牢记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会是“五好少年”。
写到这里你明白了吗?自由固然重要,可是为了让我们自由的生活更美好,还是请大家把自己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吧,
我爱这个法治社会,同时我更会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积累法律知识,它固然是约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护神。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呢?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法律无处不在。
今天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依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这是人尽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走的如此流畅。
当那庄重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宣判,善恶终得报,听见的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的是一个触犯了法律这张大网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不贷,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新的人生。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有时也会向他服务的人民动武,但他从不冤枉好人,总是明辨是非。这是公正无私的法,惩恶扬善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明辨善恶是非。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法律伴随着我,跟我一起成长。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与命运。邓小平同志就曾高瞻远瞩地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事实上,从普法活动的展开规划,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这非同寻常之举意味着法律知识将被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内容,我国学生知识结构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加。
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文化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例很大,在校学生达2.4亿多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可塑性强,容易受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其中法律观念淡薄是青少年犯法的重要原因。
我们正视现在是为了铸就未来。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在课余时间,学校组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有的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参与程度,得到更多的法制实践的体验;还有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这些都让我深深感受到法律长久的是生命力。
因此我常常在思考“法”是什么呢?是约束,是制裁,还是冰冷的牢房锁住罪恶的灵魂呢?是保护,是武器,还是笑看邪恶被绳之以法呢?那是一张张看似天真烂漫的笑脸,那是一群群似乎没有忧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不归路呢?无知、报复、还是无可奈何?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会形同虚设。”学校的普法建设,目的就是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有这么一个故事:16岁的小张,由于父母忙于做生意,从小就缺乏教育,初中未上完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贩毒分子为了引诱他,使用欺骗手段让他染上毒瘾,为了能吸食、注射有毒药物,小张不得不为毒贩做事情。在一次贩毒交易中,小张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这能说全是小张的错吗?缺乏教育,是悲剧的根源吧。
雨果说:“世界上最宽阔的东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学校的普法建设,就是让我们懂法,就是美化我们的心灵。
列夫。托尔斯泰也说过:“心灵纯洁的人,生活充满甜蜜与喜悦,”敢问如果生活中全都是甜蜜与喜悦了,还会有愤怒?报复与怨恨吗?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邪恶,而拥有一分坦荡的胸怀,一分善良的信念;心有小窗,便有亮丽阳光进来,小酌一些温暖的.故事,便不会在心中种下罪恶的种子;心有圣殿,供奉着高贵、尊严、善良、理想和追求…这些都是美丽的神灵。这便是学校普法建设的目的。
还有一个故事:
某镇一个中学,有几名学生无故退学,经学校调查得知,这几名学生的家庭都有足够的条件供其子女上学,他们退学的原因是其父母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学校领导先后多次上门做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但学生家长仍然拒绝让孩子复学,学校只好同镇教育领导部门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几名学生家长,法院依法责令每名学生家长督促孩子尽快返校,几日后,这几名学生由家长亲自送回学校。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这几名学生才得到了学习的机会,原来法律不仅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能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啊!看来,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一定要运用好法律的武器。
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幕:在某校举行的中职学生18周岁成人仪式上,上千名18周岁的青年,面对国旗,举起右手,握紧拳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庄严宣誓:“我将捍卫神圣的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遵守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完善人格,强健体魄;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艰苦创业,奋斗终生。”
怎样评价这一幕呢?庄严、震撼,更多的还是感动吧!
也许明天的道路还有许多的荆棘。
可君不见一片黑暗中前方那如豆的灯火啊?那是世上最亮的东西,是学校为了让我们健康成长的普法建设啊!
人生如诗、如画、如歌……美丽至极!也许那么多的悲剧,总是不该发生的;也许只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也许只是一失足,也许只是一懦弱,也许…
所以,为了美丽的人生,为了明天会更好,为了和谐的世界,让“普法先行”吧!让我们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中。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们的生活就因为有了规章制度而井然有序。假如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了法律法规,我相信整个世界,都会一团糟的。例如:随便闯红灯,可以随意殴打他人,偷盗也不会受到制裁……如果世界变成这样那将多么可怕,那我们该怎样生活呀?
我听朋友说,在某个学校有一些不良少年。喜欢混进网吧玩游戏,常常彻夜不归。有时还会在小巷子里打劫弱小同学。他们做这些违法的事情,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伤害着周围的人。将来,他们终将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终究会自食恶果的。
还有一次,我亲眼目睹额一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酿成的车祸。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因为等不及即将亮起的红灯,在红灯进入倒计时时,骑着车冲了出去。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来不及刹车,直接撞飞了电动车。顿时,整辆成被撞车碎片,而车主人倒在满是碎片的血泊里。他付出了自己鲜活的生命为我们上了一堂血淋淋的课,让我们懂得如何去遵守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我们是未成年人,现在就要从小事做起,学会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