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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泥土作文(3篇)

篇1:故乡的泥土

又一次回到了故乡。

乡村正值金秋时节,硕果累累,谷物饱满。远处的高地上,农人正收割庄稼。一阵秋风吹过,吹起玉米柔婉的长发,吹摇荞麦纤弱的身躯。在秋的天地里洋溢着收获的味道。

最喜爱的还是故乡的泥土。

记得小时候,光着脚丫子在湿润的土地上奔跑,玩累了就躺在土地上,水涔涔的土壤散发着清新的味道,土壤的凉爽渗入我的皮肤。看一会儿鸟飞,听一会儿虫鸣,嗅一会儿土气,又在土地上打滚,翻跟头,然后脏兮兮的回家……

现在,我仍旧躺在土地上,经过了几次岁月轮回,故乡的土地依旧湿润,厚实。我感受到它用结实的臂弯抚慰着疲惫烦躁的我,让我的身心平静,放松。我感到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静,只有鸟在飞,虫在鸣。我知道,那是土地的轻声细语,它在欢迎疲惫的孩子归来……

安静的躺在土地上,看天空云卷云舒,轻轻的飞向远方;听土地虫吟鸟鸣,轻柔地传到耳畔;感天地生命律动,久久回荡在心中。

最喜爱的是故乡土地的静。

倚坐在大树下,视野随黄土地延伸到天边,远处的庄稼扑打着山,扑打着天,扑打着云,扑打着我的心。

不远处有两位大伯坐在田垄上休息,他们开心的交谈着。他们裸露的皮肤如土地一般黝黑,岁月流逝,在他们脸上留下纵横交错的痕迹,就如田间水渠一样深刻。这是土地对他们的赞赏,生于此,长于此,也将生命奉献于此。他们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早与土地的血液交汇融合,他们的性情也和土地一般朴实,踏实,勤劳。农人受土地所赐,也将报答土地,落叶归根就是为了故土,为了这生其养其的土地。

日落西头,黄昏灿烂,照耀着土地闪烁着红色的光辉,故土显得更美丽华贵。

最喜爱的是故土的朴实。

离去时,我并不伤感,也不留恋。因为,故土已在我心中。

篇2:我努力读懂故乡的泥土

金秋的暖阳,轻抚着故乡的小河,河面静静流淌的波光,一如我的流年光阴,在缓缓逝去的流水上翩翩起舞,轻灵地落在故乡的泥土中。

醇厚的泥土里还温存着五年前春光的温度,那时,家乡的小河上还架着一座木板桥。桥头,一棵拢着新芽的柳树;桥尾,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欢笑。老奶奶的眼睛笑成两道月牙儿,眼角的皱纹里都藏着欣喜。她把我领到柳树边,手里边模出一块碎石,颤巍巍地在树干上用力比着我的身高划着,笑着说:“真好,又长高了。”我也笑了。微风拂过,柳树笑了,柳絮静静地落在泥土中,泥土也笑了,张开怀抱,一并把柳絮和祖孙俩的笑声揽入怀中。于是柳树和泥土成了记得我光阴的另外两个朋友。

两年过去,老奶奶去世了,葬在老屋边的泥土里,故乡的泥土里多了熟悉的气息。饭后的深夜里,空气里都飘着丝丝缕缕的愁。那时,我第一次体会到一位至亲离去的悲伤。生与死的距离,不过是隔着一层薄薄的土,你在下头,我在外头,可我却碰触不得你温热的手。我们全家人站在墓前,父亲没有哭,眼泪仿佛早已凝结在泥土中。父亲在堂兄弟中排行老三,他帮着大伯在墓碑前布置鞭炮和白布条,一言不发,他的眉头不像平常急躁时那样紧锁着,眼睛里流露出平和。他回过身,握紧爷爷的拳头。深吸一口气,抑制住颤抖的气息,平静地对爷爷说:“爸,奶奶平时最喜欢热闹,看到这么多孙儿孙女在这里,一定很高兴。”“嗯、你去忙你的吧。”于是父亲和大伯一起招呼着在场的亲戚们,操办着葬礼的各项事宜,从太阳正当头,忙到月亮在替太阳守夜班儿。那时,我突然觉得踩在故乡泥土上的父亲变得前所未有的高大。

在回家的路上,我忍住即将滴落的泪水,与故乡的泥土告别。回到家,我从爷爷如沟壑纵横一般苍老的手上接过饭后的碗筷。那时还是冬末春初,水龙头中的水经过冰冷的钢管后还丝毫没有半点春意,像是割在手上,还隐隐作痛。我仔细清洗着碗筷,心底里是爷爷奶奶两双饱经沧桑的手,这温热的手还能伴我多久……我不敢往下想,只觉得肩上和心底里的负重感越来越强。

去年,我再次回到故乡,那土地的温热从来没有退散过。这一次,我是独自来的。父母有事要晚来。姑姑惊讶地看着我:“你爸爸妈妈没跟你一起来吗?”我如实回答。她眼里露出一点笑意,欲言又止,偏过头思索了一下,回过神来说:“你快要初三了吧?”我点点头。“嗯,真的长大了!”

我在老奶奶墓前伫立,凝视那块土地,隐隐约约感觉泥土与我又近了一些。生死之隔,好像不再是触摸不到的,老奶奶的一句话回荡在我耳旁:“你以后要像你爸,撑起一个家。你长大要像这片土地一样,你看它,多厚重,多结实,养活了多少人。”

我捧起一把故乡的泥土,那泥土竟开始发红光,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你长大要像这片土地一样,你看它,多厚重,多结实,养活了多少人。”

篇3:故乡的泥土

泥土是什么?那不过是一撮被自命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脚下最卑微的东西。然而就是这最卑微的东西,却在女娲的指尖被幻化作了人类。那娇艳欲滴的花朵,高大繁茂的树木,金色的麦田,都源自于泥土的滋润。那万丈高楼的地基不也是深深的扎在泥土之中吗?原来,不仅仅是水才被称作“生命之源”。

许多的人与事是会随着时间转变的,不会因谁的眷恋而停止。时间,消浊了那曾经辉煌的琼楼玉宇,韶华退尽,朱漆剥落,显露了有关沧桑的痕迹,事过境迁,当人与树都已垂垂老去,唯有那一撮泥土,还在散发着生命的气息,那时尚还年幼的我,在时间中明白了不懂停留,却从泥土中发现了永恒。

历史之所以被称之为历史,是因为它曾在你的记忆中刻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迹,又在你无能的阻止中逃循消失。记忆之所以被称之为记忆,是因为它的不老与不死,随你一生一世。而泥土,曾在历史之中留给我记忆,却无法忘怀,因为我对故乡泥土的喜爱,不灭。

自然,记忆永远不会老去,记忆中的泥土,也就永远印刻在了脑海里。它乘载着千万颗生命,在同一个地方,散拨着清新。我曾用手触摸过故乡的泥土,是一种不同于城市中呈颗粒状的干硬泥土的感觉,是一种柔软的黏稠。那时的女娲,是否就是用这样的泥土创造了我们?我不禁想。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突然忆起了妈妈曾送我的漂流瓶,妈妈说,只要你把想说的话写成纸条塞进瓶内,扔进大海后,无论距离再远,它也会漂去你的家乡,因为你留在瓶上的气味,是故乡的气味。于是我照做了,我在纸条上只写下一句话――最美好的,莫过于故乡的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