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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作文(5篇)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弘扬社会风德树起了道德建设的新标杆。我虽然是个小学生,但也从这朗朗上口的诗歌中了解了中华美德所要求的道德观与荣辱观。通过在校园里的各种各样的学习活动,我发现我们正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我们校园里,在每个班中都上了一次有关于“少先队的历程”的班队课。老师们为所有的少先队员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真正明白和了解了少先队的历史,知道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颇不易得的,是由数不胜数的革命烈士们用鲜血换来了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由上万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撑起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大家听着老师讲各位为革命事业而贡献的小英雄:有宁死不屈而被敌人枪杀的吴志喜,有为了保护公共财产而冻坏双腿的草原英雄小姐妹,还有大家熟悉的王二小等。他们让我们领略了八荣八耻中“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含义。
但是,我也从大家平时生活中发现有许多人并没有做到八荣八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反之,有些人却对法律视而不见。有一次,我在新闻中看到一位女士乱穿马路,交警好心劝阻,那位女士不但不听,反而无理取闹,对交警大打出手。而她竟然还是一个硕士。这真是我们祖国的耻辱!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法律法规。
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发出更美的色彩。五十六个民族的朋友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全国人民一条心,向着美好的未来和幸福的生活前进!
交通事故猛于虎,常常威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信,你看——
镜头一: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广州2009年共发生交通事故40多万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超过上百起。
镜头二:2010年6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中巴车翻入深沟,造成车上31人受伤,11人死亡。
镜头三:2010年8月24日,福建省寿宁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牵引车撞上路边1名行人后,失控冲撞3栋民房,造成8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受伤。
镜头四:一个获得大奖的赛车手在朋友聚会中喝醉酒,自恃拥有娴熟的车技,开快车回家,并连闯红灯,但不幸在一个街道拐弯处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车毁人亡。
这样的镜头还很多……但这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悲惨一幕。其实,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是司机疲劳驾驶、违法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交通事故换来是亲人的泪水和无限的悲痛,还有一个残破的家庭。在生命之花凋零时,人们不禁感叹:“要是司机没喝酒,要是司机开车慢一点,要是货物载少些,要是……”这种假设尽管很美好,但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吗?
不能!在川流不息的路上,正是因为司机没有未雨绸缪,抱着侥幸的心理,假设自己能安全行使,才酿造了一幕幕悲剧。
流血又流泪的教训时刻警醒我们——遵守交通法规,珍惜宝贵生命!因为人的生命既坚强又脆弱,而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未来,我们不能保证交通事故不再发生,但我们可以尽最大可能避免交通悲剧的发生。这就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在普法教育中发挥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墙壁板报进行宣传,把交通法律法规普及到城村、中小学校;就要求每个公民自觉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懂得这些法律法规,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就要求道路交通部门规划设计好交通路线,造好、修好道路。
我们祈望未来,人们能自觉行动起来,时刻铭记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驶,平安回家;我们祈望未来,不再有人倒在冰冷的马路上,不再有人在一滩血地上哀嚎,不再有家庭残破;我们祈望未来,每一个生命都能绽放出无限的光彩,为国家、为人民、也为自己的家庭创造出巨大的财富。
法律,是每个国家都有的治国规则。它是神圣的,我们应该遵守,不能违反。它是决定人的生死法则,你违反了它,你必然也会遭到一定的惩罚。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09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 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这个大家庭也需要规矩,有了“法律”这根发条社会才会安定,发展。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用法。
《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你都知道吗?你了解其中的内容吗?知道他们的作用吗?有时你可能会觉得国家颁布这么多法律是多余的:这么多法律,有什么用啊?可是你知道吗?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保护你和你家人的权益。
法律像刺猬的此,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坏人打算对你伤害时也会先考虑一下;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个卖家才会老老实实的不偷工减料;有了《刑法》才不会让更多的人犯罪。
法律像跟屁虫,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身边,上街要过马路,而过马路是要看红灯、绿灯的。假如你闯红灯了,那么你就是违法了;爸爸开车是要遵守一定人员规定的,假如超载了,那也是违法了;爸爸开车是有规定速度的,如果超速了,那也是违法的。总之,法律无处不在,它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你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萦绕着你。
法律像位母亲,你受到伤害时会帮你出头,犯错时,他会毫不犹豫的惩罚,教育你。所以 我们不能触犯法律。我们要懂得运用法律。比如:妈妈刚刚买的手机是坏的,而那卖家不换,我们就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反驳他;上街被车撞了,肇事司机不负责也可以用法律来制裁他;但是如果你犯罪了,法律也会公正的制裁你。
法律是一位公正的审判官,给予我们最公平的惩罚与奖赏;法律是最忠实的保镖,时时刻刻都保护者我们;法律还是最崇高的,他是不可触犯的,否则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帮助我们,制裁我们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希望同学们读了这篇文章之后能够在心中屹立起法律意识,好好的用法律武装自己!好好地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