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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4篇)

篇1:《第七天》读后感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看完《第七天》这本书,心情是压抑的。或浓烈,或清淡,却也怎么都逃不出压抑的罩。

《第七天》反射着的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太多的内容,有上层建筑的黑暗,也有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对于制度里的灰色地带,我们却也无能为力,自身的绵薄之力,说实话,还是难以对付发庞大的体系。由于自己是法学生,基本的公平正义感在两年的法学教育中还是有的。但是人也不能太过于天真,也不能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对此,我只能祈祷,祈祷新时代的中国能够很好,仅此而已。

对于社会问题,我确实感到十分愤怒和厌恶,厌恶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厌恶那些人欺压穷苦百姓。但是我抑制了自己内心的激动。毕竟,即便你再怎么激动和愤怒,好像都是那样,无法改变。那就要无动于衷吗?也不是。那就只能祈祷中国法治健全吧。毕竟,现在的中国,还是有温度的,好人还是大多数的。

书中关于儿女情长的描述最直击我的心灵。这本书的语言无辞藻之饰,无华丽可言。但是,最简单的词语表达出最令人揪心的情感,这也许就是文字最初的的灵魂吧。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终于三观不合。其实说“终”并不正确——

分别的时刻来到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上来紧紧抱住我,对我说:

“我仍然爱你。”

我说:“我永远爱你。”

感情仍在,但是因为彼此不是所谓的一路人,选择了分开。但李青真的去追随到自己的未来了吗?并没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并与杨飞在“这个世界”里相遇。对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确实会有很多人去进行不一样的评价。


欲望,对女人来说,是贬义词吗?

我认为并不是。其实我都一直都认为,生活是别人的,我们真的无法对其评价太多。真的。我们可以在别人处于迷茫时给人家意见,但是并不是说你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充当别人的”引路者“,但毕竟是”引“,而不是直接的指使。我们可以以经验和眼界将选择摆在别人的面前,仅仅是分析,而不是教他怎么选择。

没有人能够承担起别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刚看完了《北京女子图鉴》,在大结局时,陈可和晓云在江边边走边感慨人生时,我既羡慕晓云安逸稳定的生活,也渴望陈可独立自由的生活。读后感.这部剧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是最好的,没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哪种生活。它仅仅是将两种生活摆在面前,让观众自己思考,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生活都是有取舍的啊。

也许你会说,两者兼得。但是鱼和熊掌,真的可以兼得吗?但,

也或许你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元生活。

生活就是一部真人秀,没有台词,也没有NG。

一心踌躇满志的李青死了。她的梦想也都破灭了额,没有梦想,也没有杨飞。她当初在选择离开杨飞的时候,自己有想到是这个结局吗?没有。

所以我们真的不能做太多评价。有人会觉得,如果当时他们不分开就好了,但是这都是后话了。当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时,除了有点遗憾,但大家都知道,回不去了,也就都将遗憾藏进心里。成年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将遗憾和伤感挂在嘴边的。

对于杨飞和养父的感情,太多的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养父放弃了太多太多,最后一刻,为了杨飞,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欣喜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又相遇了。同样,伍声和鼠妹的感情,被现实社会束缚了太多太多。其实他们之间的误会是可以解决的,他们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就是那一脚滑,鼠妹不小心就从楼上摔了下来,使他们阴阳两隔。

这个世界太多虚伪,显得他们的真情多么难能可贵。

已故的人啊,你别担心,我们会相遇的。但是也请你安息,好好照顾自己被生活亏待的身体。

篇3:《第七天》读后感600字

《第七天》读后感600字: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这是余华所著小说《第七天》的书推标签。

余华,这位作家的名字我只是有所耳闻。因为我看过葛优和巩俐演的电影《活着》,这部电影就改编自余华的小说《活着》,所以我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并没有看过原著。但是电影已经足够让我充满同情和绝望,心底压抑且忧伤,几次都流下眼泪。那,《第七天》又会是怎样程度的,或者另一番绝望呢?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同样地,我也没读过《兄弟》,但是小说开篇的这段话就足够让人感到荒诞至极。


这本书被我搁置在抽屉里已将近半年,近日读来,前后只用了大约四个小时就读完了。印象最深刻的只有短短两句话: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出现在“第四天”。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二次出现在“第七天”,也是小说的结尾。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叙事的,“我”死之后,由于没有墓地,不能安息并转世轮回,所以只能停留在“生”与“死”之间的边境线上游荡,即“死无葬身之地”。在这样一个地方,如同上帝创世纪般地,通过“我”死之后在七天里对生前之事的追忆,余华勾勒出了一个绝对平等的人道世界,描绘了一个充满创世纪般地祥和世界。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篇4:《第七天》读后感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