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中国之官员从孙中山时期就表态“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这其中自然是不会有许多真正的公仆。因为他们的光辉亘贯千古是无法湮灭的。
在榆荫下看老师下棋时,听见他们说:“中国标榜公仆,但是却是公仆少,老爷多,还不如外国的官员清正。十个官员枪毙一个绝对不冤。”我震惊、我战栗,更是从沉默中惊醒。。
“一杯水”事件中乡长算什么,芝麻大的,官,竟然可以用“国家机器”拘留老农7天,芝麻大他就翻天了,而且是翻倒人民这片天,两千年的制度还不了结,那怎么成湛湛青天。人民的这一张选票只要有用那还敢众怒人民?
又想到那些在人民面前衣冠楚楚的禽兽对待幼女的可耻,事发后号称为尊者讳,他们什么,这一只只可耻的“蛀虫”,国家的“阳光政务”应更加开放,让这些“蛀虫”全部暴露在阳光之下,让阳光来照射,让人民将它们钉于耻辱柱上绞死。
中国哲学讲究“上行下效”,但上层官员主席、总理、省长都一个个、履行了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可市长、县长、镇长们你们又在做什么?我承认有很多是兢兢业业的为人民服务,,但也不乏那么权是万能的“废物”,一个个只知道一门心思谋钱财,三心二意主政事,五花齐放迷已眼。你们留下了什么,只留下那千古骂名,同一世的耻辱。
我们应该向外看看,挪威将官员财产公布于大众之下,让人民检举,香港官员的公民评选使官员廉洁奉公,只要选民中的一张选票有用,那他就不敢将民众的意愿弃诸于心中。这就将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将“问责制”发挥重要性。不然就像流传的那样,一些人大代表不管对错,只管举手赞同,那要这些“人民代表”什么用,还不如撇下它们,重新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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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好像已说完,但我在这并不发表什么不良意见,或者反社会、反党、只不过是发表一下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尽的责任。希望能够警醒一些人、反思一些人、唤醒一些公众声音,让他们在国家运行中发挥出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