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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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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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习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