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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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瘦弱的蚂蚁,细腰如发,皮肤黝黑。那些大块头的山间蚂蚁,虽和我们同祖同宗,脑大肠肥,却在我们纤细蚂蚁的合击下,被逼上了荒山。个人而言,我瘦弱的身躯和我坚强的性格实在有点不相称。我的一根触角在一起斗殴中被咬折了,所以行动起来更显得老态龙钟。其实我一点都不老,力气也不像我看上去那样羸弱。记得有一次,在教室的地板上,我听见英文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人类为什么爱捉弄蚂蚁的事。他们争论了很久,但在我看来,他们对我们蚂蚁的理解可能并不比他们对美国文化的事多多少,甚至还有同学说我们喜欢咬人,常常目中无人地到处攀爬。我真怀疑他们的生物是如何过关的,和许多蜜蜂兄弟一样,我们不到逼不得已谁舍得拿自己的牙齿的作代价!我们虽不像蜜蜂那样,回家后会遭受蜂王的严惩,我们三天内咬不得任何东西,对半厘之躯的我们,实在等同于凶多吉少的自杀。但如同很多事情一样,有过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是他们人类常说的“糜不由初,鲜克有终”。我很乐意将我多次蜇人的经历和盘托出,倘使能获得你的理解和同情并在未来的日子里,高抬贵手,我虽劳神费手、贻笑大方也当喜不自胜、九泉含笑矣。
那天,天气比今天还热,我和兄弟们正忙碌地搬运路边新发现的大米。虽说我们各个汗流浃背,却没有人有半点怨言。倒不是蚁王对我们要求过严,也不是某些世俗者所臆想的那样是受着奖金的激励,而是一种集体的自豪感!也许只要那些衣食无忧的人类方可有着我们这样的体会。对于蚂蚁而言,没有比能在有生之年为自己的蚁群多做些事情更值得的事情了!我们对于吃喝并不是很重视的,我们的这种温饱需求只需要1分钟的时间就可以解决,我们所以忙碌地奔波,除了力图为自己赢得荣耀与同伴们的尊重外,其实还有着人类不知的原因。那就是尽可能地为未来的死亡赚钱同伴们的眼泪以及为自己赢得心仪的坟地,当然尽可能地在有生之年多生儿育女也是我们不得不忙碌的部分原因。我咬得第一个人,是个顽皮的儿童。他不仅用棍棒拨弄走我们辛苦才运回的美味,还手舞足蹈地咿呀怒骂。我顺着他手里的木棒悄悄地爬上他的手面,铆住了劲大咬了一口,伴随着妈呀的哭声,我知道我成功了,尽管自己也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