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告
现代社会的商品推销中,最快捷、最方便的媒体就属广告了。
在琳琅满目的广告世界中,有一些优秀的广告,令人赏心悦目,对某些商品确实起到了积极的推销作用。可也有一些广告花样繁多,千奇百怪,只要你稍稍松懈,就会陷入诈骗的泥潭中。难道类似这样的广告不应受到围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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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必须要围歼,使之无立锥之地。比如某推销酒的广告,硬把成语“有口皆碑”中的“碑”字改为“有口皆杯”,大家一眼就能看出蛛丝马迹,其中“杯”字错了。商家为了渲染他们的产品,不择手段夸大其词,另我们的成语、汉字,扭曲变形。毫不夸大地说,这些人都是在亵渎我们的文化,是在“犯罪”。
还有“一明惊人”。老板为了金钱和利益,毫不顾忌文化的正确性,对几千年来形成的成语典故,乱改七八改,千方百计的为他们的产品传播服务。让小一点的孩子或更多的人陷入泥潭中。朋友们,你说类似这样的虚假广告的危害有多大?
类似这样的虚假广告还有“骑乐无穷”,这不同样是在“犯罪”吗?
为了推销他们的产品摩托车,随随便便地糟蹋成语,骑上你的摩托车,可以乐趣无穷,可那边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明,却在流血。痛心啊!痛心!久而久之,是“其乐无穷”,还是“骑乐无穷”,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更有甚者是在广告词中乱用“粉墨登场”。这个成语当贬意词用是指邪恶势力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不知从哪里弄来几个腐臭不堪的车模,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睽睽之中,搔首弄姿,袒胸露乳,卖弄风骚。
这些冒牌“文人”弄来弄去,连自己都弄糊涂了。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不打自招吗?邪恶!邪恶!真是邪恶!
朋友们醒醒吧!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能束手待毙。对于类似这样的广告,我们要群起而攻之,群起而歼之。对于这种亵渎中华文明的“犯罪”行为,要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正本清源,还中华文明以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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