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青春的荒草地》有感
第一次读被称为“成长小说的天王”的常新港所着的书,我很好奇书是什么内容,怎样会使众人皆称赞。刚买来,便很有兴致地一口气读了下去。这本书以第一人称我(主人公叫大桦),讲述了“我”跟随母亲从城市移居到北大荒,与在我没出生前就离家而去的父亲团聚。在粗犷、深沉、野性的土地上,“我”成了野孩子。这儿的贫困、肮脏并没有让“我”有很大的不适,却也让“我”感受到生活的艰苦。母亲不适应,依旧是那么的挑剔。后来,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父亲被人称为“坏蛋”,“我”也开始变得不合群。这是又一次命运的转折。之后的“我”开始懂得人间冷暖,认为自己是羊群里的狼。这一切变故,让“我”猝不及防。也是,世情不都是这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吗?
或许是成长,或许是叛逆,又或许是从毫无负担的儿童变成懂得担当的青年时的不爽、没有准备,想发泄。严酷的现实,迫使人一天天长大。“我”逃学了,吃了很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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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结局悲惨令我心酸、流泪,不是因为自己太感性但最后,我想了许久,还是觉得结局其实也算是圆满了最后那个流浪少年得到了一个负罪少女一个纯真的吻。
看完了,感触多多。自认为灵魂被冰冷的雪水淋了个干净,麻木了又内心沉重。
“青春是夹着雷雨的狂风,是缠着你的浑水。我愿踩踏着泥泞,迎接那狂风骤雨,拥抱热烈的青春。”我想这应该是作者想表达的情感。青春是苦涩的,却不可缺失,不然便是永远的遗憾;青春是跌倒后便爬起的不言败。愿青春的年少男女:用微笑面对失败、挫折,世界上有输有赢是必定的。不论是失败了,还是成功了,都应继续努力、加油,一次次地挑战、战胜自己,这才是王道。愿在花的季节时努力,迎接美好的明天!在最美的时候绽放、闪耀最绚丽的光彩!这样,将来便永远不会后悔。时间一去不复返,若不珍惜青春便会让它稍纵即逝,留下空白的回忆,将它拥抱于内心深处,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永恒!
“青春是旭日东升前天边泛起的鱼肚白,青春是彩虹桥架起前的轰鸣的雷雨,让我们用热烈的拥抱来收藏青春,度过有价值的生命吧!”
“青春的荒草地作证。”
是一篇读后感。小作者读了《青春的荒草地》这本书后,从中受益匪浅。在写作时紧紧地把“读”与“感”结合起,重点写了读完这本书后对自己有怎样的触动。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