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领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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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领养》这篇文章,学会了什么是爱,如何去爱。《领养》一文主要讲了大火中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救了一个失去亲人的小女孩,并领养了她的故事。当我读到“突然,一个男人扛着梯子出现了,梯子架到墙上,人钻进火海之中。他再次出现时,手里抱着小女孩。
孩子交给了下面迎接的人群,男人消失在夜色之中。”这段话时,心中一阵悸动。那个男人是小女孩的亲人吗?是人们呼叫的消防队员吗?不,都不是。那个男人与女孩素不相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疑惑在我的心中萌发。男人为什么要救女孩?为了金钱?没有亲人的女孩还要靠别人领养。为了荣誉?这种用生命来交换荣誉的想法也太傻了。那么,是因为爱吗?因为那种对别人的爱,那种对稚嫩生命的爱。令我更加确定这个原因的是“他步履缓慢,似乎在忍受着痛苦。他径直来到小女孩面前,朝她张开双臂。人群一片哗然,他的手上和胳膊上布满了可怕的伤疤。”这些话直接明了,但也引起我另一方面的思量。男人为什么步履缓慢?我想,因为他的心里在矛盾着:如果别人领养了女孩,可以给小女孩舒适的生活,而自己能给小女孩什么呢?自己只能给小女孩爱啊!可只要有爱,不就足够了吗?所以男人像女孩张开双臂,请女孩答应他的请求——让男人领养她。其实那个男人不仅领养了小女孩,还领养了爱,并且将这份爱与他人共享。并没有多少人能做到这样,这可以算是爱的最高境界了吧。看啊,那手上和胳膊上可怕的伤疤难道不是为救小女孩而留下的吗?那伤痕是火肆意的烙印。男人不是邱少云啊!邱少云是一个战士,而男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奥维德曾经说过:“幸运和爱与勇士同在。”是呀,如果不是因为爱,男人能承受这烈火烧身常人难以忍受的苦痛吗?他不是军神刘伯承,不是火影邱少云,但是他可以称为爱灵——善良的,白色的爱的精灵。巴金曾在一篇短文中写道:“我们爱夜晚在花园上面天空中闪耀的星群,我们爱春天在桃柳枝上叽叫的小鸟,我们爱那从树梢洒到草地上面的月光,我们爱那使水面现出明亮珠子的太阳,我们爱一只猫,一只小鸟,我们爱一切的人。”那个男人不正有这种爱的情感,爱的胸怀吗?这是多么值得人敬佩的啊!
读完《领养》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爱,认识到了爱,才知道把爱分给别人,才想对自己以外的人做一些事。它让我学会感恩,学会成长。让我们领养爱,努力使爱茁壮成长,让爱的芬芳传遍人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