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
作家真名公布后才去买的,费这么大劲才看完,得写几句发发牢骚。
前三百页一直在调查各种线索,网铺得够广,但是拖得实在太长,让人都已经快要忘了案子本身,只是对浮夸的娱乐圈和装腔作势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感到讨厌。最后侦探突然间灵光闪现,读者还是一头雾水,最后草草几页把动机和过程列出,嫌犯唯一的反驳只有‘证据呢?’,之后草草收场,之前付出那么多耐心和时间就这样被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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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城写的挺有气氛,提到的街道如果去过的话还挺有感觉。主题在于各种对比:明星/路人,上流/贫民,亲生/领养。duffield像是在讲doherty(听说过的明星有限)。制造的嫌疑其实都不太可信,男朋友因为嫉妒她和别的明星第一次见面?叔叔讨厌她是个被宠坏的女孩儿?楼下邻居因为气氛她不愿出演他的电影?动机完全不充分。好多人物也感觉多余。对受害者的描述也有些单薄,她就是想找他的生父和亲人,有什么错误?
看完之后还有几个疑问:
1。花这么多篇幅反复提起他和charlotte的旧情是什么意义,除了反衬他孤单的个人生活?找不出和受害人家庭人们里的parallel,也不能帮助理解他的名人一夜情,和对秘书没有发展的感情?
2。为什么探案的委托人是这个人?他是为了要把怀疑推到那个士兵身上吗?如果不继续查这个案子,遗产不也还是落到他头上?为啥他要吞客户的钱,这本书里他明明一直扮好人,最后作者突然宣布让人觉得很突兀。
3。在阿富汗被炸掉一条腿对故事有什么帮助?证明他是铁汉子一个?天天装腿卸腿好烦。
4。robin最后还是愿意赔钱当个秘书?下一部赶紧给升官当副侦探华生得了。
5。对侦探有名爸爸和悲惨妈妈的描述很少。姐姐出现的作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