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钟跃民
这个冬日的假期,我疯狂的爱上了钟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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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是一个带着菜刀的诗人,《血色浪漫》中写道:“这是个游戏人生的家伙”,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只有过程而没有目的,连坐监狱都可能成为他人生的资本。
他年少时,曾是独霸一方的地痞混混。文化大革命时期,父亲因是走资派受到了隔离审查,而他却去了陕北插队。但无论他身处何处,最难以忘却的应该是在军队的那段日子吧。
初读《血色浪漫》,曾经对他的态度深感不解。想不通,在陕北那个黄尘蔽日,深沟寂山之中他竟然可以苦中作乐,并无法自拔的为那儿的信天游所痴狂。在那儿,站在陕北的山峁上,面对着毛乌素沙漠吹来的凛冽寒风,唱出的信天游仿佛有了灵魂,有了神韵,这让他明白了任何艺术都应该在它特定的情境下,才能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永恒的魅力。在那片盛载了太多苦难的黄土地上,人人的眉头都是紧锁的,饭总是不够吃,但他却带着一大帮人去讨饭,热热闹闹,说说笑笑,还唱着信天游,让人感觉不想在讨饭,而是在体验生活的乐趣。
他真是一个幸运的人,有着放弃一切去追求梦想的勇气,阴差阳错地进了王牌部队,却一呆就是十几年,因为各项军事技能很优秀,无数次的转业报告都被批了“不同意”。在军队的日子,虽然很苦很累,但他却玩得不亦乐乎,各项技能都是优秀,让上级领导又爱、又恨。在去取文件的路上,经过一片雷区时,显示出了他机警和才识,把二十多个特遣队员安全的带过雷区。
当他温柔的沉醉于秦岭的爱情故事时,却意外的发现,他与秦岭的关系始终是情人。他跌入了谷底,事业又遇到了不顺,从部队出来后,在一家很有实力的大公司做总经理,成天香车美人,看似风流潇洒,却因挪用公款被送入监狱,监狱的生活虽然血腥,但凭借他在部队所练就的一身功夫,依然当起了狱中的牢头,其他始终看不出来是个当了十几年兵的人
秦岭匿名帮他还上了公款,却和她的男人远走他乡。从监狱出来的钟跃民开过出租车,当过饭店老板,帮助张海洋捕获曾在雷区一起共经生死的战友,而现在成了黑道杀手的宁伟。
仔细品味,他的身份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以前的小混混,部队的班长、连长、营长,卖煎饼的摊贩公司经理,出租车司机,现在又成了饭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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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他曾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我羡慕狄恩,那无非是要体验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游戏人生也不错,重在游戏的过程和心情”。虽然油嘴滑舌,却给人很深刻的影响,而对兄弟总是很义气!面对漂亮女孩,却又总忍不住上去搭闲。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自己也说不清,但他对人的态度却撞击着我的心灵
当我用自己的思想企图接近钟跃民时,我才懂得他的生活我永远不会拥有,也不想拥有。可我也清楚,我一直追求的就是他的勇气,他苦中作乐的精神,他的果断,他的独立,永不妥协以及对待人生的态度。
我臆想着,当有一天,我拥有这些时,我将脱变,变成蝴蝶,终将飞过沧海。
这是一篇关于《血色浪漫》的读后感,作者通过这本书,喜欢上了钟跃民这个角色,语言生动,感情表达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