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知识产权
随着现在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原来温热硬重的土炕变成了如今温暖而舒适的床;老驴破车更换成了豪华轿车,电子计算机、触屏手机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这一切都与一个名称息息相关———“知识产权”,那么“知识产权”究竟是什么呢?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可以说是有了知识产权才有了我们现在社会市场的秩序,其中,专利权可以保护一切申请专利保护的专利产品,免受他人为营利目的而剽窃或使用,俗称“抄袭”。
而类似这样的“剽窃”、“抄袭”却在我们身边处处上演。
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
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
无独有偶,同年,女作家席慕蓉著有诗集《在黑暗的河流上》,享有该诗集的著作权。2002,席慕蓉将该诗集的专有出版权授予海南的南海出版公司,期限五年。可版权到期后,该出版公司持续出版该诗集,在包括武汉在内的全国大城市的书店及网店等主流渠道热销,侵权作品超过10万册。
去年年底,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席慕蓉的代理律师特诉至武汉的法院,将武汉的零售商连同出版社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并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法制日报》上向原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通过这两个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们“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剽窃、抄袭他人的作品或者成果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面对“知识产权”,又该做些什么呢?
1. 我们要在学习和生活中大力宣传“知识产权”,让同学们从小就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让这种意识在我们每个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并在实际行动中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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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们在学校做实验,或者发明制作,包括日常的做作业、写作文,我们应该养成独立思考、认真钻研的习惯,这样,既锻炼了自己的思维能力,也能为自己辛勤付出得来的学习成果感到高兴,因为自己的学习成果其实就是一项小小的专利。
3. 如果我们的学习成果或者劳动成果被其他同学“窃取”,我们就要义正词严地指出同学的错误,告诉他其他同学的学习成果就是一项小专利,他这样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其他同学的知识产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一行为是与《中学生守则》背道而驰的,以后要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
希望我们每个中学生都能够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让社会秩序良性高效运转,早日实现我们国家瑰丽多彩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