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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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就这么想了。
但是问题也接踵而至,比如:我该写什么类型的?体裁是个首要问题。其次,书名是什么?内容是什么?我该取什么样的笔名?这个笔名是否和别人重复?或者这个笔名是否庸俗?
我陷入了沉思,相对于我这个言情小说看得少,玄幻小说读得数量屈指可数,灵异小说压根没读过的人来说好像写起来很困难。推理小说我也想看,奈何我逻辑思维容易混乱,看不懂。盗墓体裁的小说我倒是喜欢,但是又没有像三叔那样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这些都是问题。
仔细回想起来,我仿佛看过的书也不少,从小时候就开始看。最先接触的好像还是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然后就一直在读伟大的鲁迅先生的作品,期间还夹杂了好多国外名著,以及中国的四大名著,然而我深深感觉到这些东西对我的写作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用,起码写作文我就用不到他们的词语。他们这些名人和我完全不在同一个时代,他们之所以成为名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笔法融入了他们那个时代的精神和特色。但是这相对于我来说,我既不能做到引用也理解不透彻。这种感觉就好像他们在一个平行空间里在给我们做标杆,而我们却根本和他们不属于同一个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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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难道我看的书都对我接下来要写的未知体裁毫无用途?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多读几本言情小说,说不定读的多了,还能在将来创造出一本《大时代》呢!
但是我始终感觉不甘心,我不相信那些名人著作会对我毫无用途。于是我开始重阅,因为是幼时读的,情节大致还记得,但是也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我翻看着这些纸页泛黄的旧书,仔仔细细的又读了一遍,奇怪的是,我对它们好像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熟悉。
我翻开鲁迅的《朝花夕拾》再读《五猖会》一文时竟然惊奇的发现了鲁迅小时候的许多抱怨,这些细节我以前并没有注意到,但是更凸显了人物的性格。我翻看其他的书,结果都一样,有很多我以前读时没有发现的细节。
我顿时觉得眼前明亮起来,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忽然通了一样,茅塞顿开。我凝视着窗外那棵笔直的树,开始冥想……
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是什么造就了他们作品的成功?共同点……故事情节……好像都不是什么重大事件,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很真实……仿佛就在生活中……那些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亲切的感觉好像出门买个菜都能遇到似的……对!就是生活!他们的这些体裁就是来源于生活!所以才会引起共鸣!我恍然大悟起来,那些细节描写也是,它们才是突出人物性格的诀窍!
忽然头上一个白色的东西飞过,我回过神来,老师尖锐的声音响起:“注意听讲!”
我哪还会理睬她,提笔就在纸上“刷刷”的写开:
我想写本书,很早以前就想。
这本书也许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许没有心惊胆战的探险,也没有超越时空的想象,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讲着这么一个专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