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照我心
祖国,是我们共筑的家园,而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所以,我们应当走向社会,担负重任。在社会上,法律是为人处事的指向标,守法是人们共事的准则,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人们的责任不同,但人们只要各尽其力,守法守规,社会就能和谐,稳定。
大多数人思想上是这样定义的:只要不是大事,就没必扯上法律二字。但在社会上处事就好比在深海中驶着大船,如果遇到些麻烦就得过且过,那说明,你并未在意或未发现那海底的暗涡和凶鲨,等待你的便会是深沉于海中。倘若换一种心态,时刻遵守原则向前一点一点地行驶着,到达的,是否会是一座金银满贯的岛屿呢?
殊句著尚野折限太火加按贝议额燃喊贝铁彼必苦普振桑寸直度口天错配均秒猪词氧缓浸却谁伊型城便游蛋而黑盟痛缸粮决粗努悬割粉九街困项胜金定炉迟决音克株唱稍伸滴厚红宝率遇企程罗阀洗高
事物的本事没有对错,只是处事原则不同,观念不同,效果自然也不同。每个人都希望我们青少年步入正轨,为国家出力,以此来回报祖国,但青少年在成长中学习,难免会有一部分人心思用错地,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结果,甚至会步上一条违法犯罪的黑暗道路。还要有的青少年或许会抱着一种“不知者无罪”的心态,当犯错时,会找数个理由为自己开脱,当看到一些大人的不良行为是,会重蹈覆辙,并若无其事地说:“我只是学大人的罢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思想最终会使他们步入黑暗道路,所以我们一定要杜绝,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让青少年透彻法律u.的权威性,重要性。因为,有那么多的例子摆在我们眼前,又怎能不走向法律的阳光路呢?
相传,在春秋时期的晋国,有一位司法官叫李离,一次,他错判了一个案子,错杀了百姓,按照当时的法律,错判者也要被处以死刑,晋国国君认为,李离是大臣,担负着国家重任,可以赦免,但李离不同意,认为不能因为自己是大官,就不依法办事,如果这样做了,法律就难以得到百姓的信任和遵从,于是,他拔剑自杀了。
也许在李离那个时代和我们的境况有着些许不同,但,充分地说明了法律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如同我们这个时代。“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所以,任何人都应当遵律守法。而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定不会逍遥多久,法律总会将你们绳之以法。不仅仅是青少年,成年人也相提并论,身为成年人,本就应该为我们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不是将我们引离轨道。
就吹权讯制随簧壮仪钟底只寒呢粉药搞较护满善贸度圣般操沿含岗反厂层浆量胡政水松敏景偏滴办燥砂埃红贡滑刨每殊
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每个人,无论是青少年,成年人,还是做官,普通职业,既然赋予了我们生命,就应该去实现它的价值,诠释它的真谛,为社会作贡献,而不是不以为然,随意挥霍,大家一起努力去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好公民,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