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
大家都应该读过《鲁滨孙漂流记》吧!书中的鲁滨孙的优点有很多:勇敢、聪明、勤劳能干。但我印象深刻的是鲁滨孙的勇敢。
书中说到,一个名叫鲁滨孙的人因为在大海中遇到暴风而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他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和自己的智慧在岛上生存了28年,最终因为救了发生叛乱的船的船长而回到了英国。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鲁滨孙救“星期五”的片段,鲁滨孙有一天发现有几艘船靠到了岸边,有2个倒霉的野人被其它野人抓起来,准备用他们残忍的手段吃了了被抓的两个野人,其中一个被杀了之后,另一个野人趁机逃了出来,这时候鲁滨孙下定决心要救下这个野人,最终,他打死了追的野人,把这个野人给救了。鲁滨孙很勇敢,我最喜欢他的勇敢。
虽然我喜欢鲁滨孙的勇敢,但在生活中我却有一点儿“不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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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和我的一个好朋友去乡下玩,我们准备在一块麦地里玩,在去的路上,遇上一条沟,这沟不深,但是掉上去就很难上来了,唯一的一条路就是用几块破木板,这几块木板架在上面,我的好朋友已经踩着木板过去了,可是我有一些迟疑,在好朋友的再三催促下,我迈出了第一步,接着我迈出了第二步、第三步,终于,我过去了,为什么样我要慢慢的走呢?因为桥太窄了,宽不到2分米,我真的不怎么“勇敢”。
我的“勇敢”和鲁滨孙的勇敢真的不是一个层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