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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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喜欢上了forever这个单词。它很普通,真的很普通,我找不出它有其它的含义,于是,我只是单纯的喜欢着它。如果非要有什么原因的话,那我只能说,是因为阿桀。
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一些事情,我接近于崩溃。每天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不知道应该想些什么,傻傻的望着QQ上灰色的头像。那个时候。我认识了阿桀。那个总是温暖的对着我笑的少年。
初识阿桀,就觉得他有一股让我很熟悉的感觉。也许这句话很老套吧,在很多爱情小说里都会看到,但是,我所说的,是两个孩子之间,好纯好纯的友谊。
在认识阿桀以前,我排斥别人叫我丫头,叫我小孩,因为,就算我小,我懂得的东西,不一定是那些自认为比我大很多的人所懂得的。我小,我的眼睛比那些经历过那样多的风雪的人的眼睛要纯洁的多,有的事情,我比他们更能懂得。但是,那天,无意中加错了人,交到了一个,同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同为孩子的阿桀。
还记得那时候阿桀总是和我闹,也许我的性格特殊,但是,他与我的确实相同。我们一起闹过,一起吵过,也一起真正的交谈过,那段时光,我真的不能忘记。还记得。是阿桀让我不讨厌“小孩”这个代词。
那次,我告诉阿桀。我讨厌他们叫我小孩,叫我丫头。阿桀却紧接着对我说,“丫头,你还没有真正的长大那。”我真的好讨厌别人这样说我,我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于是,跟他冷战了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