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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父的故事

时间: 2020-01-07 | 投稿

我承认我不是一只聪明的小狗,至少从我懂事到现在已能学会接飞盘的这段时间里一直不能肯定一个问题:到底是牛扒好吃还是杂味狗粮好吃。

汉姆大叔是我的教父,从我出生到洗礼,他与劳丝太太都忙着照顾我和母亲,并且去教堂替我祈祷,为我取名。尽管母亲最后还是因为把我这只重三磅多的胖小狗生下来而去见了我的祖父,汉姆大叔他们也为了她而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可我那时候连眼睛都还睁不开,所以至今我仍有个遗憾,就是没能看上这位赋予我吃饭能力的伟大女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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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拉伦在萨克语里是奶油的意思,它是我们这个村子的名字。以一只小狗的味觉来谈,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牛肝,因为奶油甜腻粘口的口感,总让我觉得它在食道里能堵上半天。

这个村子的人都很勤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早晨我一睁开眼,鼻子就能闻到眼前杂味狗粮扑鼻的香味,饱餐之后,就能自己去玩,直到第一颗星星爬上夜幕,我又可以在劳丝太太的脚旁再吃上一顿杂味狗粮,日日如此,时间从未差过,因此在如此有规律的生活中,我的身材越来越像牛肝了。

与书中或外界的不狗不同,蚤子从不会成为我们村的小狗的烦恼,甚至被称为冤家的我们在这里可能还可以成为朋友,就好像我身上的巴迪和我那样。我也不记得巴迪到我身上做“房客”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只知道它来了之后就把其他“房客”赶走了,一蚤独占我“整栋房子”,我那会儿已经像两个牛肝了,于是我一是出于感谢,二是为了利已,我便与它谈判,最后立下约定,它可以在我身上“吃饭”但不可以就地方便(蚤子的排泻物有病菌),而我洗澡时则会事先通知它避难。这样它既可以吃到它的最爱——脂肪拌血,而我也可以趁机减掉几磅牛肝。于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狗与蚤子的合作关系。

小狗的眼睛小小的,你总不能指望我们看得清那些复杂的人情世故吧,何况我也不是一只聪明的小狗。

凭着记忆,我曾经两易其主,但我不能怪汉姆大叔他们,因为我被他们的大女儿爱丽丝接走时,我看出了他们眼中的不舍。按小狗脑中所存在的少许逻辑去想,爱丽丝之所以会觉得胖得厉害的我十分可爱,从她有几十个牛肝重的身材来看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在与她一起生活的那半个月中,我的职责就是陪她玩,陪她吃,陪她睡,且天天都吃牛扒拌奶酪,这对于一只对生活没什么过分要求的小狗来说,简直是幸福死了!可爱丽丝每天早晨起来总要往身上喷些带有很浓烈气味的雾汽,如果我在旁边她还要往我身上喷些,这对于以从500米外便能嗅到肉香而著称的我来说,这种刺激的味道快要把我鼻子都腻歪了。所以,经过仔细考虑与衡量后,觉得为了吃牛扒而失去了一个鼻子实在不值得,于是,在我吃完最后一顿早餐的牛扒后,叨着一根骨头便跑回了汉姆大叔的家里,又吃起了清香美味的杂味狗粮。

在汉姆大叔家里我的职责只是相当于一只猫——捉老鼠,虽然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我总觉得作为一只狗,更应该去做一些保卫家国之类的工作,否则按人类的一句话就是:“连狗都不如”。

汉姆大汉的大儿子实现了我的愿望。他叫山姆,一个小业务员,而他之所以把我“请”回去是因为要我把那些他所得罪的人赶出家去,报酬是煎牛排。这回我算是如愿了,但有一点也是重点的我没有想到,一条狗链子将我束缚在了狗屋里。这还了得,那我宁愿做回一只猫也不想失去自由,没有自由的狗算是什么——我爪子下的老鼠吗?

如今,我在里拉伦这个干净的村子里努力恢复我在换主人时因劳累与担心所失去的牛肝,蚤子巴迪也喝腻了没脂肪的血,正催促我增肥。于是,如果有人来汉姆大叔家,你一定会看到一只小狗要不是在吃东西,要不就在睡觉,也许你会说它“狗没狗样”

可你能指望一只狗去做什么?捉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