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好也能“被高尚”
现在大众娱乐真的低俗到危险的程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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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许多所谓的“专家学者”之类高级人物视娱乐如民族祸根,必欲除之而后快。这样的“民族斗士”们一般最常说:“低俗的娱乐造就低俗的下一代”、“沉迷于八卦娱乐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等危言耸听之语,最温和的也是“泄露他人隐私,让人生活得不安全”,纷纷呼吁要给娱乐一个“高尚’主线。然而,我却不认为现在的娱乐必须“被高尚”。
首先,娱乐不能强制被高尚。如果下一代大部分都会把娱乐内容代入到现实中,以这种整体智商,什么都能毁了下一代。娱乐可以当作千奇百怪的社会内容的预体验。温室养不出结实的大树,单靠限制外部的环境本身比外部的环境更不利于培养下一代。用6070后的舆论绑架8090后的娱乐,小题大做,本身就是问题。
其次,娱乐确实不需要“被高尚”。
无论怎样说,现在流行的娱乐风格只不过是漫长的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小小的片段。人类对任何事物的认识和发展都是曲折的前行,而很多看起来无用浪费的路实际上不能省。比如20世纪70年代前后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了以法国的五月风暴为代表青年“造反”运动,在中国,青年造反则借着文化大革命的潮流出现。这一系列损失巨大的运动表面看起来只有负面作用,然而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却释放了尖锐的社会矛盾,不至于几年后世界再陷入战火。同样,现在的娱乐看似很低俗无聊,但它是娱乐发展的一个尝试,是对娱乐业自身的补完。没有它,娱乐业必会在虚假的风雅中停止消亡。
这样的娱乐业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娱乐无论在形式、技术,还是在内容丰富程度等标准上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有人说这种进步徒有其表,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金玉般的外壳是时代进步的结果,多样的娱乐有以前难以想象能出现在电视上的各类主题节目,起码说明了一点,社会比以前开放多了。只有在开放自由的社会才能容下如今天般口味奇特的娱乐内容,而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无论如何比处处管制的社会有生机和动力。文革时可能出现犀利哥上报纸的事吗?
并且现在的娱乐仍在道德底线之上。尽管所谓的娱乐被指责为充满着某某门的猎奇八卦风,捧出某某姐某某哥之类的雷人草根风,掀起过哈韩哈日“媚外”风,用豪门肥皂剧误导青少年拜金风,等等负面评论一大堆,似乎现在的娱乐是道德杀手。但至少还有着正义和善良的不可颠覆的主调。不管现在的娱乐如何出格,它何曾流行过邪能压正的主题?哪一个娱乐人或娱乐公司敢表露对任何群体的歧视?媒体往往为杀人犯找客观理由,却未曾为贪官奸商开脱。娱乐敢用可以用名人大腕开涮,却无论如何不敢公然嘲笑那些弱者。正义和善良乃是最高的道德准则,这些公众业余生活的主导者却从未践越。夫能何求?
最后,娱乐要接受个人喜好的选择,在这个信息时代,喜好也能“被高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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