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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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苟角镇,是岳池县一个偏远的小镇,您也许没有听说过这个小地方。
不必说清新的空气、碧绿的嫩草、肥沃的土地,也不必说黑白相间的小鸟站在树枝上快乐地歌唱,单是家乡的颜色、村民的生活就有无穷乐趣,让人羡慕。
趁着寒假,我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回到了离别了四年之久的家乡。家乡,我的亲人,我回来了。
一回到家乡,我就发现家乡的颜色是红色的。从建筑工地的红砖到小孩子手中的红包,还有小姑娘头上的红花,都是红色的。看来,家乡人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色了,红色是人们心目中吉祥的代表。
一回到家乡,亲友们全都来看我,我很感动。于是我走东家串西家,观察了家乡农民的生活。
清晨,在此起彼伏的鸡叫声中,阿姨们五六点钟就起床了,给家人准备早饭,把鸡鸭放出来;七八点钟时喂猪;然后全家下田或上坡干活。中午也是这样,只有晚上才回到家中。农村的生活与城市的节奏完全不同,城市的节奏是紧张、快速的,而农村的节奏正好相反,是缓慢的,放松的。小时候,我认为农村就是人家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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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爷爷家里经常打竹席子,所有才有竹子让我们做剑。我们先取一条大概一寸宽、两尺长的竹片,将一头削成个尖头,再把另一头五分之一的地方横向绑一块小竹片,竹剑就做成了。
光有竹剑还不够,要有弓箭来进行攻击。弓箭是这样做的:找一根有弹性的竹片,在竹片的一头挖两个凹,是刃的两边各挖一个;另一边也像这样挖,两个凹。挖两个凹干什么呢?为了绑弓弦。弓弦最好是像琴弦那样的线,因为是在农村,所以只能用毛线代替弓弦。箭呢,最好做了,跟竹剑的剑身一样,只是要细些,而且不要剑身下面的剑柄。
还没有召集到好朋友和我一起玩打仗的游戏,在爸爸妈妈的催促中,我又要回城了,我感到依依不舍。也许是因为要离开儿时的玩伴罢,也许是因为没有玩成打仗的游戏罢,也许是因为亲人们的亲情要变成思念了罢……总之,我要离开美丽宁静和充满亲情的家乡了。我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爸爸妈妈非要带我到城市去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