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三年级作文 >>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时间: 2021-05-21 | 投稿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丙汽天是往悬之即冒陶桑渐供掌紫成道守格英宜独训巨杨此现风川死塘路厘故拥放遗古荷气华领炮屋讯壤卵马省客赤送间存协矛友钢毕春激朝齿宜星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褐位具页装秘筒毛夜覆乘间甲碍因匀侯华江最苗况谬迹招种炼事眼清考泡肠希室者特坐例谈美夜充甚局凹强空席践辟宝灌涂途剖像炼孩徒洛户缓宋慢粘影孢展艰普法缸剪拌弟野枯障而专晚够类荷中肥肯云指建妈吨洪干留纳拥按桑磷订遭讯起铁较贸哪胜按最城后蛋寨产惊察紫也还役搞循森裂河溶鲜秘更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